Re: [新聞] 陳菊缺席立院私菸案報告 柯文哲酸:大號的吳音寧

看板Gossiping作者 (XD)時間6年前 (2019/09/23 14:38), 6年前編輯推噓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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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標題: 陳菊缺席立院私菸案報告 柯文哲酸:大號的吳音寧 : :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依法她(指陳菊)需要去嗎?很多東西是依法,到底需不需要 : : 備詢,「yes or no」,不然她就變成「大號的吳音寧」。 : 各位柯黑不要亂抹,我們柯P說這句話是有前提的啦 : 就是「若國安會秘書長依法需要備詢而不去」則「她變成大號吳音寧」 : 反之,如果國安會秘書長依法沒有備詢義務,就沒這個問題 : 是這樣子的啦,大家都知道我國現在有6大憲法機關 : 分別是五院以及總統(國民大會已經被凍結) : 依憲法需要對立法院負責的只有行政院(憲法第57條) : 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也明確表示: : 「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 : 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 也就是五院中,只有行政院有備詢義務 : 至於總統,依憲法並不對立法院負責,自然也沒有法定備詢義務 : 相信各位從小到大沒有聽說或看過總統到立法院備詢的吧 : 而總統府秘書長,也只有在審總統府預算案時,有列席立法院的慣例 : 這就是為何今天總統府說依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不用備詢 : 不只是馬英九時代如此,阿扁時代的總統府也曾經正式發過新聞稿說明 :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539 : 所以,柯師傅今天出了個作業,問大家總統府秘書長依法有沒有備詢義務 : YES or NO? 歡迎各位認為答案是YES的柯學家們,把法條找出來 感謝貼出法條 從貼出的法條可以看出 得不去,也就是去不去隨便,想去可以不去也沒人能阻止你 順便後面又是一個循例不去,所以不去的理由很充分 沒有義務要去,也有個理由是循例不去 510當初也是沒有義務要去備詢 只是北農的總經理之前慣例都會去備詢 所以510依法去不去隨便,想去可以不去也沒人能阻止他 只是他沒得循例不去 謝謝大大認證,不愧是比較大號的510連用的法律位階都是頂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79.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9220734.A.193.html

09/23 14:40, 6年前 , 1F
賈伯斯1450菜煌黨
09/23 14:40, 1F

09/23 14:41, 6年前 , 2F
黨工故意忽略啦
09/23 14:41, 2F

09/23 14:43, 6年前 , 3F
就自助餐 對手照慣例要去我依法可以不去
09/23 14:43, 3F

09/23 14:45, 6年前 , 4F
換個顏色就變成藐視議會了
09/23 14:45, 4F
※ 編輯: live1002 (61.228.179.231 臺灣), 09/23/2019 14:46:16

09/23 14:46, 6年前 , 5F
認真修改一下可以當繞口令
09/23 14:46, 5F

09/23 14:55, 6年前 , 6F
這篇沒有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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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5:04, 6年前 , 7F
有台灣價值 本來就可以不用去
09/23 15:04, 7F

09/23 15:05, 6年前 , 8F
沒台灣價值 就是藐視立法院和議會
09/23 15:05, 8F

09/23 15:24, 6年前 , 9F
民眾不在意啦啊啊啊~
09/23 15:24, 9F

09/23 16:43, 6年前 , 10F
慣例自助餐 第一次吃
09/23 16:43, 10F

09/23 16:44, 6年前 , 11F
選民進黨上台 他循國民黨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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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6:44, 6年前 , 12F
新的蕭規曹隨
09/23 16:44, 12F

09/23 19:40, 6年前 , 13F
1450自助餐
09/23 19:4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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