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碧玲:柯文哲曾形容30歲以上女性是殘障停車位
※ 引述《ReDmango (不要趁我被停權亂開戰R)》之銘言:
: ※ 引述《johnny790218 (全知)》之銘言:
: : 故事是這樣:辦公室好幾位都是30歲以上的女性,有一天,老闆柯文哲對著這些女性
說
: : 「我開著一部車,遠遠看到一個停車位,很高興開過去,開到眼前一看,才知道是個
殘
: : 停車位。30歲以上的女人,就像這個停車位!」
: 我就懶得提這是「某一個不知名人士跟我說的故事」
: 以及「柯文哲不會開車」這兩件事了。
: 我去看管媽的臉書,原本打30歲以上女人都是殘障停車位,如同新聞寫的那樣,
: 整篇文章說柯文哲要跟女人道歉。
: but,怎麼後來新聞抄了之後,馬上修改文章變成「30歲未婚者」啊?
: http://i.imgur.com/3IFPf0A.jpg
: 你要偷偷修文把指控關鍵句修掉,沒關係。
: 至少其他的罵文也要一起修吧XD
: 不然這樣看起來很矛盾耶,
: 修文後的說法是說不分性別只要30歲以上未婚者是殘障停車位,
: 而這是性別歧視、不尊重女性,該向女性道歉XD
: 趕快再去修文修的邏輯符合一點好嗎?
: (雖然我是覺得說未婚者是停車位這說法感覺滿像柯文哲會講故事的XDD)
我是不會拿聽說的事情來指控人啦
但我這人就是怪 我比較好奇他的比喻法
所謂殘障停車位不就是指給身障人士的保留位
所以這種停車位是負面詞?
如果是要批評未婚者 照理說是直接說對方是身障比較快不是嗎
用一個善意的保留位來代指未婚者 道理很怪啊
還是你要說 身障人士才會去想停留在30未婚者身上
這形容也怪 婚姻市場也不是這樣
媽滴這故事的邏輯怎麼這樣奇葩
管立委你到底是來黑柯還是幫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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