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風暴》恐爆退黨潮 陳雨凡:黃國昌應負最大責任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PENPEN)時間7年前 (2019/08/14 13:00), 7年前編輯推噓-1(3418)
留言25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7/48 (看更多)
黃國昌該負責無誤阿, 一直以來打著揭弊的大旗,真的在幹的是什麼事? 以菸案為例, 時間表從黃國昌的臉書可以查到,分成踢爆前與踢爆後, 踢爆前: 黃國昌交給調查局事證以及陪同辦案, 一路上都沒有走露風聲, 直到抓到國安局運菸買菸小弟。 踢爆後: 在當天,時代力量粉專指出, 還有華航高層涉案阿快去保留證據, 黃國昌粉專也努力黑沒有調查權的交通部去扣留證據, 但可以看到交通部都只能『要求』華航提供資料, 而沒辦法進行任何查扣動作。 黃國昌在明知還有國安高層和華航高層涉案的情況下, 且證據尚不充分的情況下,選擇踢爆此事, 達到的效果除了讓其餘涉案人等有機會串供滅證外, 剩下的就是把一場刑案變成可能沒結果的政治事件, 黃國昌不知道證據不足的時候踢爆會讓案子沒結果嗎? 幹,他那麼聰明當然知道阿 菸案之後他給台中的建議: http://i.imgur.com/4aSuf50.jpg
黃國昌的揭斃,就是讓案子變成政治事件, 好讓他繼續撈取政治利益而已, 怎會有人把這種踢爆正在偵辦中的案子, 讓犯罪相關人得以串供滅證當作是正義。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 X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5758803.A.87B.html

08/14 13:03, 7年前 , 1F
不然你以為踢爆是為了甚麼?
08/14 13:03, 1F
假借踢爆正義之名,讓剩餘罪犯有時間做準備阿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3:04:08

08/14 13:14, 7年前 , 2F
你是不是忘記是檢調單位提前抓人的
08/14 13:14, 2F
你是不是忘記是國昌提供資料給檢調並且協同辦案的?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3:15:59

08/14 13:20, 7年前 , 3F
啊都抓人了,還不能踢爆?是要等人滅
08/14 13:20, 3F

08/14 13:20, 7年前 , 4F
證嗎XD?
08/14 13:20, 4F
時力跟國昌都清楚人還沒抓完,踢爆會讓人有機會滅證

08/14 13:28, 7年前 , 5F
樓上是漫畫還電視劇看太多,某個夜
08/14 13:28, 5F

08/14 13:28, 7年前 , 6F
深人靜的夜晚某個政治高幹在碎紙機
08/14 13:28, 6F

08/14 13:28, 7年前 , 7F
前被國昌人贓俱獲?
08/14 13:28, 7F

08/14 13:29, 7年前 , 8F
他不交給專業的法務人員處理自己當
08/14 13:29, 8F

08/14 13:29, 7年前 , 9F
起大偵探,還大肆宣揚,整個案子當
08/14 13:29, 9F

08/14 13:29, 7年前 , 10F
然直接GG
08/14 13:29, 10F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3:32:23

08/14 13:45, 7年前 , 11F
都你講,那我也說不踢爆就可以上下
08/14 13:45, 11F

08/14 13:46, 7年前 , 12F
交相賊,直接被吃案吃掉
08/14 13:46, 12F

08/14 13:46, 7年前 , 13F
踢爆,法院檢察官還能拘留人
08/14 13:46, 13F

08/14 13:46, 7年前 , 14F
不踢爆,串證滅證不是更簡單?
08/14 13:46, 14F
檢調讓國昌跟著辦案,你說吃案?

08/14 13:47, 7年前 , 15F
今天就是黃國昌舉報才成案
08/14 13:47, 15F

08/14 13:51, 7年前 , 16F
根本就不會有人被調查
08/14 13:51, 16F
我說了這起事件分踢爆前後,踢爆前的做法是對的,但踢爆後的做法就是讓人串證滅證

08/14 13:55, 7年前 , 17F
夜神月取代L後的劇情
08/14 13:55, 17F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3:59:07

08/14 13:59, 7年前 , 18F
你回的第一行跟第二行牴觸你沒發現嗎
08/14 13:59, 18F
沒牴觸阿,踢爆前不漏風聲協同辦案是正確做法,繼續下去可以把整個菸案涉案人連根拔起,踢爆後就只辦到小咖阿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4:00:04

08/14 14:00, 7年前 , 19F
真要讓其他犯罪人準備.那一開始就告訴
08/14 14:00, 19F
如何告訴?通聯記錄會不會留底?最好的辦法就是以踢爆弊案為名,把偵辦中的暗示進度公諸於世阿

08/14 14:00, 7年前 , 20F
剩餘罪犯做準備阿..又怎會等檢調抓人
08/14 14:00, 20F

08/14 14:00, 7年前 , 21F
時力黑腦補的能力能不能再加強一下
08/14 14:00, 21F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4:01:42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4:02:44

08/14 14:38, 7年前 , 22F
你的想法好特別 不過我喜歡
08/14 14:38, 22F
不特別阿,都是國昌自己說的話唄,證據不充分就爆料等同通知其他人滅證串供阿。但國昌跟檢調配合辦案也是功不可沒啦

08/14 14:38, 7年前 , 23F
全都是時力的錯
08/14 14:38, 23F
※ 編輯: upen (101.12.29.9 臺灣), 08/14/2019 14:52:34

08/14 15:35, 7年前 , 24F
政治利益? 以為大家跟蔡一樣愛算計
08/14 15:35, 24F

08/14 15:35, 7年前 , 25F
08/14 15:35, 25F
文章代碼(AID): #1TKvLJXx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7 之 48 篇):
文章代碼(AID): #1TKvLJXx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