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工空服員本人要求領回三寶 工會耍賴不給:作業時間要2天
※ 引述《MizunaRei (みづなれ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魏瑾筠
: 3.完整新聞標題:
: 罷工空服員本人要求領回三寶 工會耍賴不給:作業時間要2天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19-06-24 21:14
: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長榮空服員罷工進入第100小時,今天晚上7點多,一名繳交三
: 寶的劉姓空服員在律師及先生陪同下,要向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領回三寶,不料卻被工
: 會拒絕,工會稱,領回三寶需要2天的作業時間,因此雖然劉女本人已親自到場,仍無法
: 領回三寶,劉女律師丟下一句「將尋求法律途徑」後,雙方不歡而散。工會此舉,也引來
: 耍賴批評「都說要本人來領三寶了,本人來還不給!」
: 今天晚間近8點,劉女在丈夫及委任律師陪同下到空服員罷工現場,要求領回三寶(台胞
: 證、護照、員工證),劉女表示,她自己曾向工會要求取回三寶,但工會不給,只好委託
: 公司代領,不料,工會稱要由本人才能領回。
: 「本人都來了,請你們可以把三寶還我們嗎?」劉女丈夫稱,我們上週五就來了,我們已
: 經來4天了;劉女的委任律師補充,工會先前已經答應劉女,今天晚上9點就可以領回三寶
: 。
: 工會解釋,一開始沒有預料到會有會員領回三寶,因此劉女本人來申請的時候,工會請劉
: 女先回去,隔天再來,但劉女是昨天請長榮航空代領三寶,由於無法確定是不是本人,所
: 以必須核對,加上當時沒有律師在場、沒有法律經驗,當然是要再三確認是不是有具法律
: 效益。
: 劉女委任律師反擊,「但今天本人來了!」;工會回應,所以今天本人來了,填寫申請書
: 後,還有再委託保全中心領出她的三寶,而且收下申請書後,還要收下身分證影本,才會
: 把三寶發還,作業時間需要2天。
: 劉女氣憤表示,工會說要本人來拿申請書,今天下午2點工會也說最快晚上9點可以領回,
: 結果到場寫完申請書後,工會才說說錯了,要兩天後才能領三寶;對此,工會代表立即向
: 劉女道歉。
: 由於雙方僵持不下,也確定劉女今晚無法領回三寶,劉女的委任律師表示,就只好依照當
: 事人的意思,提起法律動作跟請求;工會回應,工會也需要律師確認,因為很多法律專業
: 名詞,她們也聽不懂,才需要律師到場保障我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32454
: 6.備註:
: 要本人親取 → 作業時間要兩天 這工會是恐怖組織嗎?
覺得長榮與其花錢請網路水軍帶風向外
還是好好想想自己治理公司 對待員工的態度跟制度
這些劇情根本在美劇都見怪不怪
公關公司操作特定事件 來瓦解工會跟罷工者的信心
工會想辦法要反制 但在處理這些事情上 就是沒有公關公司跟資方的行銷資源來得專業
航空公司高層打幾通電話給幾家媒體高層
晚上開始的新聞 就開始對工會有很多疑問 空姐嘻笑怒罵 自私自利的神情
就會在一種自然而然的畫面暗示下出現
然後現在更全面了 因為有了社群媒體的網路水軍
不僅僅是單向地傳遞暗示資訊 還有一堆人在那邊假裝應和
說對啊 真的很有鬼 自私自利 貴族勞工
讓你覺得全世界都在看衰 看不起這些事情
然後高層在一開始擺出的強硬態度
最大的目的就是讓你覺得 這些事情一點都不可能改變
沒多久你就會放棄了
跟協商不協商 要求合理不合理 一點關係都沒有
本質上就是一個唬爛你的騙局 為的就是讓你把手上的牌蓋掉
放棄好不容易站出來的團結
然後在你終於蓋牌算了後 就會開始被清算了~
大公司 特別是這種傳統大公司 業界有名的傳統惡公司
可不是吃素的
可其實它們這麼做 不就代表著資方也承受著壓力 極大的壓力
事情是有可能改變 會有變化的
再怎麼惡劣 就算如去年1124那樣的惡劣
到最後 還是有可能有變化的 只要繼續下去 堅持下去
剛剛發生的香港也是 面對著如此傲慢惡劣的中國政府
有誰想得到 真的可以擋下來呢~
時機會有轉變的 只要你還相信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45.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424389.A.9DB.html
→
06/25 09:00,
5年前
, 1F
06/25 09:00, 1F
噓
06/25 09:01,
5年前
, 2F
06/25 09:01, 2F
→
06/25 09:01,
5年前
, 3F
06/25 09:01, 3F
噓
06/25 09:02,
5年前
, 4F
06/25 09:02, 4F
推
06/25 09:04,
5年前
, 5F
06/25 09:04, 5F
→
06/25 09:04,
5年前
, 6F
06/25 09:04, 6F
噓
06/25 09:04,
5年前
, 7F
06/25 09:04, 7F
→
06/25 09:06,
5年前
, 8F
06/25 09:06, 8F
→
06/25 09:06,
5年前
, 9F
06/25 09:06, 9F
→
06/25 09:06,
5年前
, 10F
06/25 09:06, 10F
噓
06/25 09:06,
5年前
, 11F
06/25 09:06, 11F
→
06/25 09:06,
5年前
, 12F
06/25 09:06, 12F
→
06/25 09:06,
5年前
, 13F
06/25 09:06, 13F
噓
06/25 09:07,
5年前
, 14F
06/25 09:07, 14F
→
06/25 09:07,
5年前
, 15F
06/25 09:07, 15F
→
06/25 09:07,
5年前
, 16F
06/25 09:07, 16F
→
06/25 09:07,
5年前
, 17F
06/25 09:07, 17F
噓
06/25 09:08,
5年前
, 18F
06/25 09:08, 18F
→
06/25 09:08,
5年前
, 19F
06/25 09:08, 19F
→
06/25 09:09,
5年前
, 20F
06/25 09:09, 20F
→
06/25 09:10,
5年前
, 21F
06/25 09:10, 21F
推
06/25 09:12,
5年前
, 22F
06/25 09:12, 22F
→
06/25 09:13,
5年前
, 23F
06/25 09:13, 23F
→
06/25 09:18,
5年前
, 24F
06/25 09:18, 24F
→
06/25 09:19,
5年前
, 25F
06/25 09:19, 25F
→
06/25 09:19,
5年前
, 26F
06/25 09:19, 26F
→
06/25 09:20,
5年前
, 27F
06/25 09:20, 27F
→
06/25 09:20,
5年前
, 28F
06/25 09:20, 28F
→
06/25 09:26,
5年前
, 29F
06/25 09:26, 29F
推
06/25 09:42,
5年前
, 30F
06/25 09:42, 30F
→
06/25 09:42,
5年前
, 31F
06/25 09:42, 31F
→
06/25 09:42,
5年前
, 32F
06/25 09:42, 32F
→
06/25 09:43,
5年前
, 33F
06/25 09:43, 33F
→
06/25 09:43,
5年前
, 34F
06/25 09:43, 34F
噓
06/25 09:56,
5年前
, 35F
06/25 09:56, 35F
→
06/25 09:56,
5年前
, 36F
06/25 09:56, 36F
→
06/25 09:56,
5年前
, 37F
06/25 09:56, 37F
→
06/25 10:21,
5年前
, 38F
06/25 10:21, 38F
→
06/25 10:22,
5年前
, 39F
06/25 10:22, 39F
→
06/25 10:22,
5年前
, 40F
06/25 10:22, 40F
噓
06/25 10:40,
5年前
, 41F
06/25 10:40, 4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