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工會訴求勞工董事 學者:長榮提告於法無法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5年前 (2019/06/22 02:05), 5年前編輯推噓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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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pybrown (copybrown)》之銘言: : 工會訴求勞工董事 學者:長榮提告於法無據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06210155.aspx :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長榮航空公司針對空服員工會訴求的勞工董事部分, : 為不屬於調解事項,將提出非法罷工告訴。學者認為,提告有點巧立名目,於法無據。 : 長榮航空勞資協商破局,長榮航空公司總經理孫嘉明今天表示,工會提出勞工董事的訴 : ,依法並不屬於調解事項,因此公司將對此提出非法罷工告訴。 : 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指出,團體協約法本來就沒有那麼清楚區分哪些不 : 談,當然與法律牴觸或禁止的事項是不可以列入協商,其他並沒有那麼嚴格的規定。 : 成之約舉例,法定每週正常工作時數是40小時,當然勞資雙方不能協商把工作時間變成 42 : 小時或48小時,就算協商有結果,但與法律規定牴觸,協商基本上是不被承認。 : 成之約說,工會提出勞工董事的訴求,長榮航空公司大可以主張這與法無據,或與現行 : 務運作有衝突,但好像沒有必要針對這議題指責勞工罷工是非法的情況;他覺得「有點 : 立名目」,這是對工會做出強硬作為。 : 成之約認為,長榮航空公司提告基本上是於法無據,團體協約法針對團體能約定的事項 : 圍很廣,本來談判協商就是這樣,除了勞工董事,涉及勞動條件、薪資福利待遇等,也 : 是談判協商過程中雙方實力策略的展現。 : 成之約指出,現在空服員工會提出協商的事項很多,談判破裂是因為很多事項都談不成 : 造成這樣的結果,不明白長榮航空公司怎麼單獨挑選法律沒有規範禁止的事項,去提告 : 工非法,在法理上站不住腳。(編輯:陳惠珍)1080621 我真的笑了! 那個說好一個月「月休二十天」,「工作十天」嘞...月領五至六萬嘞?? 怎麼是週工時四十二小時?? 現在勞基法規定週「工時四十小時」而已,長榮真好幹內....自己長榮偷偷修改週工時四 十二小時至四十八小時....把法律當什麼了?? 參考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87.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140332.A.D53.html

06/22 02:07, 5年前 , 1F
不滿意請你走
06/22 02:07, 1F
違法亂紀還敢那麼大聲,現在就是長榮自己說的算喔?!

06/22 02:08, 5年前 , 2F
可是華航薪水比長榮高 我們也要
06/22 02:08, 2F
※ 編輯: DICB (114.41.87.113 臺灣), 06/22/2019 02:11:23

06/22 02:11, 5年前 , 3F
罷工怎麼不講這個?
06/22 02:11, 3F

06/22 02:11, 5年前 , 4F
嘻嘻,你不知道有簽約嗎
06/22 02:11, 4F

06/22 02:11, 5年前 , 5F
給我錢 給我假 給我董事長
06/22 02:11, 5F

06/22 02:12, 5年前 , 6F
那不是他自己的舉例嗎
06/22 02:12, 6F

06/22 02:13, 5年前 , 7F
一例一休,48小時阿= =
06/22 02:13, 7F
文章代碼(AID): #1T3Hnir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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