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八卦版一堆法盲分不清楚竊聽的八卦?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我是自閉兒)時間6年前 (2019/06/01 11:27), 6年前編輯推噓0(225)
留言9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1/29 (看更多)
真的 柯粉 韓粉 果凍粉 喜韓兒 9.2% 支那賤畜舔共狗都喜歡扯什麼竊聽 偷錄音妨害秘密 有參與對話的人 錄音保護自己天經地義 舉例 博派樁腳:[這是一千塊 請投柯博文 柯博文 博派柯博文] 我一邊錄音 一邊喊著:[投柯文哲啦 柯文哲] 錄音檔拿去開記者會 這樣 柯文哲不管是要選總統 還是選市長 都不可能了 基本上就是賄選事實定讞~ 法輪功的會員也安心了 ※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莫忘世上法盲多。 : 我是執業律師,基本上這篇原po講得並沒有錯。 : 如果是在場的人錄的,那法院實務也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 台南地院101年度訴字第133號 : 「又告訴人所提出錄有其與被告於99年5月10日晚間爭執過程 之錄音光碟,係其在與被告 : 爭執過程中,隨手以其所有之手機錄下渠2人當時之對話,嗣並將該內容燒錄成光碟乙節 : ,   業經告訴人陳述在卷(見本院卷第96頁),則該錄音光碟所 錄之對話,固係告訴 : 人未經被告之同意而私自錄取雙方談話之內容,然告訴人亦係參與對話之人,屬通訊之一 : 方,且告訴人錄音之目的係為保留證據作為訴訟之用,並非為不法目的而錄音,復查無其 : 他刑法第315條之1各款所列舉妨害秘密或有如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第3款規定「出於 : 不法目的 」之情事,且經本院勘驗結果,認該錄音對話內容確係本案 告訴人與被告間爭 : 執過程之對話無訛(詳後述),揆諸前揭規定及實務見解,則上開錄音光碟,亦應有證據 : 能力。 」 : 高雄地院106年度自字第15號 : 「被告因自訴人與○○公司前任董事長吳○○、總經理王○○等人尚有諸多齟齬,且被告 : 當時係○○公司之副總經 理,並輔佐時任總經理之王○○,是被告為保障其自身權利 , : 以防將來爭議訴訟程序中相關待證事實之證據需求,基於蒐集證據之目的,於未經自訴人 : 之同意之情形下,私自錄製其與自訴人之上開談話內容,就此難謂被告所為上開錄音行為 : 有何不法目的。而被告均係上開錄音談話之一方,則被告上開錄音行為,亦符合通訊保障 : 及監察法第29條第3 款之要件,就其所為,自無從以同法第24條第1 項違法監察他人通訊 : 罪相繩之。且被告上開錄音行為,即非屬刑法第315條之1 第2 款之「無故」竊錄他人之 : 非公開談話之情形。又上開被告與自訴人於101年6月11日之談話對被告和自訴人而言,因 : 參與該談話而於談話過程中知悉該等談話內容,是上開談話   內容在被告與自訴人彼 : 此間,尚不具有私密性,參與對話者對該等對話內容,自無從對參與對話之他方主張具有 : 合理隱私期待。則被告上開錄音行為,亦與刑法第315條之1第2 款   規定之妨害秘密 : 罪不符。」 : 隨便撈都可以找到同樣見解的判決。 : 在場參與對話之人,私下錄音並非妨害秘密。 : 錄影的話,因為對隱私的侵害更大,所以還要進一步討論個案情節,但錄音普遍都是認為 : 沒問題的。 : 要檢討偷錄音是否有違道義可以,但扯到竊聽或違反刑法,還是早點洗洗睡吧。 -- 熊吉 ▆▅▄▄▅ ▃▃▄▄▅ π′ ‵▼ ◤╴ ~ ) ) ψ . . ● ● ▎︶▎︶ ▄▄▅ ˙ ▼ ○ ι ▍ ▏ ◣ ◢ ▄▄▆▲◣ ︺︺ ◢ ▌ ▏ ◥◤ ◤ ◥▆▄▆ 穿▋ ▎ 穿 ▏ ▎ 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36.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359677.A.447.html

06/01 11:28, 6年前 , 1F
深綠藍粉柯黑:..哭..哭,,爸媽欺負我
06/01 11:28, 1F

06/01 11:29, 6年前 , 2F
所以剪7段有沒有證據指出這是與會者錄音的?
06/01 11:29, 2F
那有沒有證據指出不是與會者錄音的? 沒有嘛 你有證據嗎 證據在哪裡 誰提供的證據~

06/01 11:33, 6年前 , 3F
dpp應該是用華為手機偷錄的 資安果然有問題抓到
06/01 11:33, 3F
應該不會吧 愛台灣一定用HTC&華碩以外的手機

06/01 11:34, 6年前 , 4F
一句話就平掉深綠藍粉了啦..
06/01 11:34, 4F

06/01 11:35, 6年前 , 5F
自以為發現犯罪的東西,為何不直接移送檢調呢?
06/01 11:35, 5F

06/01 11:36, 6年前 , 6F
不就以為自己在拍電影,直播,為了帶風向..
06/01 11:36, 6F
沒辦法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國民黨中共開的 柯文哲中共的好朋友 就算移送檢調也是被壓下來 所以只能送黨部了~ 唯一沒有淪陷的地方

06/01 11:37, 6年前 , 7F
喔 這不就跟中國一樣 說你有顛覆國家的舉動 你不舉證沒
06/01 11:37, 7F

06/01 11:37, 6年前 , 8F
有 那就是有罪
06/01 11:37, 8F

06/01 11:42, 6年前 , 9F
你好天真爛漫,是不是也信發大財?
06/01 11:42, 9F
沒有沒有 這是智力測驗 沒有[也]信發大財 跟您不同的~ ※ 編輯: gmooshan (203.69.36.121), 06/01/2019 11:56:43
文章代碼(AID): #1SyV2zH7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1 之 29 篇):
文章代碼(AID): #1SyV2zH7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