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指捷運民生汐止線是「盲腸」李永萍痛批:他才是盲腸市長
※ 引述《dj4 (^^)》之銘言:
: ※ 引述《pikachu22011 (是呦)》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中時
: : 許哲瑗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柯指捷運民生汐止線是「盲腸」李永萍痛批:他才是盲腸市長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議會答詢時指出捷運汐止民生線,與現行捷運路網沒有交會點,「
等
: : 盲腸般沒有用處」;對此國民黨新北市第12選區立委參選人李永萍痛批,柯P自己才
是?
: : 腸市長,是天龍國裡的天龍人,傲慢自私,以自我為中心,不知苦民所苦,完全不能
體
: : 汐止人塞車之苦,「這種人憑什麼選總統?」
: : 李永萍在臉書上說,汐止20幾萬市民對捷運「汐止民生線」苦苦期待多年,本來報院
程
: : 進行到快要露出曙光,柯P上任後改了路線導致延宕,今天竟脫口說出 「汐民線是盲
腸
: : 沒有用」,甚至還說要等10年後台北市所有環狀線全部蓋完,才來處理「汐民線」,
實
: : 太過份。
: : 李永萍批評,柯P上任4年多來,台北市政亂成一團,毫無建樹,政務官跟事務官苦不
堪
: : ,重大投資不僅是0,而且還紛紛逃離,柯P才是「盲腸市長」,割掉毫不可惜,台北
市
: : 還可能會變好。
: : 另李永萍有2點主張,第一,「汐止民生線」主辦權要火速由台北市捷運局,轉移至
新?
: : 市捷運局,不能讓汐止人平順交通的未來,葬送在「盲腸市長」柯p手中。
: : 第二,李永萍要求交通部站出來,主動關切汐止民生線進度,並訂出明確建設時程表
,
: : 汐止人交待。
: : 李永萍強調,她代表汐止人的心聲,決不放棄汐止民生線,勢必配合新北市侯友宜市
長
: : 結合藍營立委以及雙北市議員們,讓「汐止民生線」早日蓋出來。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31003673-260407?chdtv
: : 6.備註:
: : 柯屁耽擱捷運建設5年 這種人給他繼續留在政壇還得了
: 請柯P正視新北市汐止和基隆人近租屋與設籍70萬人口
: 每日通勤台北市工作及求學的交通權益問題。
: 現在的汐止已經是新北市人口成長前3名,而且持續增加中,
: 因為台北市房價太貴,光是這幾年汐止居住人口設籍加上租屋族就已經衝到快達30萬人
。
: 此外,還要擔負基隆設籍36萬人,有許多基隆上班族/學生到台北必經過汐止的車潮,
: 因此汐止極需要捷運建設分流交通,來解決交通壅塞問題。
: 基隆到台北必經過汐止,除非搭船就不會經過汐止,請柯P記住這一點。
: 台北市內湖塞車問題
: 有很大部分是基隆人和汐止人跑去內湖/內科/東湖上班,結果全塞在一高&交流道,
: 民生汐止線首先在東湖站就可以快速分流這些人車潮,
: 並帶動過去大台北地區重西輕東,因為交通限制的發展。
: 而不是找理由推拖,不能把內湖塞車問題推給都市計劃失敗就不積極作為,
:
: 請柯P思考一下內湖上班族要工作多少年才能買得起內湖的房子,
: 還是他們會先選擇住汐止或基隆?
: 身邊就有3位朋友每日從汐止和基隆出發每日通勤到這些地方上班,卻總是塞在路上,
: 不論平面或高速公路有車禍,當日鐵定遲到扣薪。
: 若柯P繼續自私自利又自以為是的天龍心態拖下去,為了大台北
: (台北、新北、基隆,北北基是處於同一個生活圈)未來都市交通發展,
: 您真的不太適合選總統,要不要早點回去當醫生阿? 薪水也比較多。
安安
我突然有個大膽的想法
按照您的邏輯
柯p只要把這些公司驅離內湖
或是讓這些公司同時降薪就好了
這樣您的朋友可能就會就近找工作
上班就不會塞車囉
基隆 汐止的薪水低找不到好工作
應該怪的是
您的朋友的際遇令人惋惜
但首先在選工作/選居住地時就該考量了
當然柯p也許能做點事讓狀況改善
但把全部責任推給他
套句柯p的競選歌詞
怪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9315988.A.9B6.html
→
05/31 23:21,
5年前
, 1F
05/31 23:21, 1F
→
05/31 23:21,
5年前
, 2F
05/31 23:21, 2F
→
05/31 23:21,
5年前
, 3F
05/31 23:21, 3F
→
05/31 23:22,
5年前
, 4F
05/31 23:22, 4F
推
05/31 23:26,
5年前
, 5F
05/31 23:26, 5F
→
05/31 23:27,
5年前
, 6F
05/31 23:27, 6F
→
05/31 23:28,
5年前
, 7F
05/31 23:28, 7F
→
05/31 23:28,
5年前
, 8F
05/31 23:28, 8F
→
05/31 23:35,
5年前
, 9F
05/31 23:35, 9F
→
05/31 23:35,
5年前
, 10F
05/31 23:35, 10F
噓
05/31 23:35,
5年前
, 11F
05/31 23:35, 11F
→
05/31 23:36,
5年前
, 12F
05/31 23:36, 12F
→
05/31 23:37,
5年前
, 13F
05/31 23:37, 13F
→
05/31 23:37,
5年前
, 14F
05/31 23:37, 14F
→
05/31 23:39,
5年前
, 15F
05/31 23:39, 15F
→
05/31 23:49,
5年前
, 16F
05/31 23:49, 16F
→
05/31 23:49,
5年前
, 17F
05/31 23:49, 17F
推
05/31 23:51,
5年前
, 18F
05/31 23:51, 18F
推
05/31 23:58,
5年前
, 19F
05/31 23:58,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