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熱血警「抬膝頂擊」制伏酒空 防衛過當判拘50天

看板Gossiping作者 (Simon11034)時間5年前 (2019/05/05 16:53), 編輯推噓0(161631)
留言63則, 4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 熱血警「抬膝頂擊」制伏酒空 防衛過當判拘50天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1名曾姓警員2015年深夜處理1名陳姓男子酒醉鬧事案,抬膝頂擊陳男腹部迫使較高 大的陳男就範,卻導致陳男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併發腹膜炎,開刀急救保命。曾男否 認執勤違反比例原則,一審被依假借職務權力傷害罪判刑4月,上訴後,高院認定曾男依 法執勤但防衛過當,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緩刑2年,可上 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5年12月12日深夜10時許,50多歲的陳男與朋友聚餐後,爛醉搭 計程車要回家但說不清楚目的地,運將就近將他送往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求助,正在值 班的25歲曾姓警員與幾位同事設法叫醒陳男,要他支付600元車資,陳嫌太貴,只肯付200 元。 曾男等人通知陳妻趕來付清車資,但陳男覺得吃虧、心生不滿,走出派出所正好遇見先前 搭乘的計程車要離開,上前邊臭罵邊朝右後車門踹1腳出氣,曾男聞聲察看,要運將把車 開離,接著衝向已被妻子推往對面路邊、卻不斷作勢要找運將理論的陳男,用左手搭在陳 男右肩,問他為何還要找運將的麻煩。 陳男冷不防一手叉住曾男脖子,一手扯落曾男的防彈背心,曾男企圖用「掃腰」反擊壓制 ,但陳男身材較高大、雙手不停揮打,曾男在混亂中抬右膝頂擊陳男左腹,陳男痛得彎腰 ,被曾男順勢壓在地面上銬,陳妻跪地求情,並對丈夫說:「你自己找的!你不要再耍狠 了,我現在跟你一起回去!」 曾男的同事在旁告知陳妻依法執行管束,「我們是擔心妳這樣能不能回去,好不好,因為 怕他(陳男)危險。」陳妻哭著說:「我要帶他(陳男)回去啦!」,揚言要將陳男送辦 的曾男拗不過陳妻長跪哀求,見陳男不再反抗,解銬讓陳妻把人帶回, 不料2天後,陳男因腹部劇痛就醫,發現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併發腹膜炎,緊急開刀 切除部分結腸才保命。陳男事後提告,曾男否認用膝蓋頂擊陳男腹部成傷,主張自己依法 對當時酒醉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危險的陳男實施保護管束,並符合正當防衛。 檢方認為曾男執法過當,依假借職務權力重傷害罪起訴,曾男指陳男就醫時自稱酒醉跌倒 ,堅稱陳的傷勢與他無關。一審認為應給執法警員基本尊重,但曾男不該帶著情緒執勤、 以執法之名對陳男施以「教訓」。 一審認為,當時運將已離開、陳男也沒自傷或攻擊他人的緊急狀況,並無施以保護管束的 必要,曾男「帶有報復性質的執法作為,與我國法治原則不符」,但陳的傷勢未達重傷害 程度,改依假借職務權力傷害罪判曾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曾男上訴仍稱自己沒違法,高院認定曾男確實膝撞陳男腹部成傷,但曾男是在依法對陳男 執行保護管束時防衛過當,沒有傷害陳男的故意。陳男出庭也說:「自己酒醉、也有錯, 他(曾男)跟我孩子一樣大,還年輕,還有前途,只要他以後執法知所警惕,如果法院給 他緩刑,我沒有意見。」 高院指曾男初出社會就投身基層警職,工作繁忙,但人民對警察執行職務普遍缺乏尊重, 屢聞襲警案件,本件陳男酒後失序引發衝突,本身也有責任,儘管雙方未和解,仍改依業 務過失傷害罪判拘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並緩刑2年,檢方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 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4q4z3 6.備註: 七龍珠好像常看到這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2.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046420.A.26B.html

05/05 16:53, 5年前 , 1F
韓市長?
05/05 16:53, 1F

05/05 16:54, 5年前 , 2F
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併發腹膜炎 好強的附帶傷害
05/05 16:54, 2F

05/05 16:54, 5年前 , 3F
酒空是什麼
05/05 16:54, 3F

05/05 16:55, 5年前 , 4F
發酒瘋
05/05 16:55, 4F

05/05 16:55, 5年前 , 5F
還不如直接開槍打腳
05/05 16:55, 5F

05/05 16:55, 5年前 , 6F
垃圾判決
05/05 16:55, 6F

05/05 16:55, 5年前 , 7F
酒醉最大
05/05 16:55, 7F

05/05 16:56, 5年前 , 8F
你娘機掰!鬼島垃圾人權至上
05/05 16:56, 8F

05/05 16:57, 5年前 , 9F
可以了 不算太重
05/05 16:57, 9F

05/05 16:57, 5年前 , 10F
應該本來就有 補一腳引爆
05/05 16:57, 10F

05/05 16:57, 5年前 , 11F
05/05 16:57, 11F

05/05 16:57, 5年前 , 12F
我也不是支持警察動不動就打人 但刁民多難搞大家都看過
05/05 16:57, 12F

05/05 16:57, 5年前 , 13F
我記得一般這種不是用柔道技術嗎?
05/05 16:57, 13F

05/05 16:57, 5年前 , 14F
踢一下就差點死掉,一定是本來就有病
05/05 16:57, 14F

05/05 16:57, 5年前 , 15F
膝蓋頂擊 這很容易受傷啊
05/05 16:57, 15F

05/05 16:57, 5年前 , 16F
不該帶著情緒執勤??????
05/05 16:57, 16F

05/05 16:57, 5年前 , 17F
警察好衰
05/05 16:57, 17F

05/05 16:57, 5年前 , 18F
不如直接開槍制伏
05/05 16:57, 18F

05/05 16:58, 5年前 , 19F
法官又在以事後的角度來判斷了 搞得正當防衛非常限縮
05/05 16:58, 19F

05/05 16:58, 5年前 , 20F
運將載了個麻煩給別人 XD
05/05 16:58, 20F

05/05 16:58, 5年前 , 21F
又不是小孩了,膝擊腹部多危險會不知道?擒拿不行嗎?
05/05 16:58, 21F

05/05 16:59, 5年前 , 22F
結果陳男出庭還講那些... 鬼島 真的見鬼了
05/05 16:59, 22F

05/05 17:00, 5年前 , 23F
所以說法官訓練應該要有到派出所研修三個月課程
05/05 17:00, 23F

05/05 17:00, 5年前 , 24F
沒人在擒拿啦XD 大多是摔技
05/05 17:00, 24F

05/05 17:00, 5年前 , 25F
對方有身高優勢 又遇緊急狀況 擒拿勒 你不就很會
05/05 17:00, 25F

05/05 17:01, 5年前 , 26F
「易科罰金5萬,緩刑2年」
05/05 17:01, 26F

05/05 17:01, 5年前 , 27F
摔技雖然還是會有外傷,但比膝蓋頂擊安全太多
05/05 17:01, 27F

05/05 17:01, 5年前 , 28F
這法官 我看也帶著情緒作判決
05/05 17:01, 28F

05/05 17:01, 5年前 , 29F
而且我不太相信 膝蓋頂擊 是合乎規矩的就是了
05/05 17:01, 29F

05/05 17:02, 5年前 , 30F
大家又不是小孩了 員警不會好好跟他講道理嗎
05/05 17:02, 30F

05/05 17:03, 5年前 , 31F
法官應該跟警去現場實習 混亂中如何1秒內判斷比例原則
05/05 17:03, 31F

05/05 17:04, 5年前 , 32F
酒醉<< 不過有些心智年齡跟不上實際年齡也是事實
05/05 17:04, 32F

05/05 17:04, 5年前 , 33F
以後法官職前訓可以加個跟第一線刑警辦案至少一年才合
05/05 17:04, 33F

05/05 17:05, 5年前 , 34F
背心被扯掉 你再穿起來就好了嘛 又不會怎樣~~~
05/05 17:05, 34F

05/05 17:05, 5年前 , 35F
格嗎?幹
05/05 17:05, 35F

05/05 17:05, 5年前 , 36F
美國正當防衛時點都拉的很前面 保護人身安全 反觀台灣
05/05 17:05, 36F

05/05 17:06, 5年前 , 37F
泰拳
05/05 17:06, 37F

05/05 17:10, 5年前 , 38F
支持警察用勸說執法來保護罪犯和員警的安全
05/05 17:10, 38F

05/05 17:13, 5年前 , 39F
改天警察都在旁邊看
05/05 17:13, 39F

05/05 17:13, 5年前 , 40F
酒空有辦法講道理 真厲害
05/05 17:13, 40F

05/05 17:13, 5年前 , 41F
應該當場擊斃
05/05 17:13, 41F

05/05 17:16, 5年前 , 42F
以後警察還是在旁邊看好了哈哈
05/05 17:16, 42F

05/05 17:18, 5年前 , 43F
不然發酒瘋怎處理。法官站在前面用嘴講道理
05/05 17:18, 43F

05/05 17:19, 5年前 , 44F
蘋果不是不給貼?
05/05 17:19, 44F

05/05 17:19, 5年前 , 45F
然後嫌犯乖乖聽話了
05/05 17:19, 45F

05/05 17:19, 5年前 , 46F
以後遇到襲警 call法官來示範如何正當防衛
05/05 17:19, 46F

05/05 17:22, 5年前 , 47F
支持法官一律去警局當替代役半年
05/05 17:22, 47F

05/05 17:23, 5年前 , 48F
臺灣法官不EY
05/05 17:23, 48F

05/05 17:26, 5年前 , 49F
狗屎司法
05/05 17:26, 49F

05/05 17:39, 5年前 , 50F
靠 遇到酒醉的不按牌理出牌 下一秒他會出什麼陰招都不知道
05/05 17:39, 50F

05/05 17:39, 5年前 , 51F
當然是先打趴再說啊
05/05 17:39, 51F

05/05 17:47, 5年前 , 52F
有夠北七 襲警也能判成這樣
05/05 17:47, 52F

05/05 20:42, 5年前 , 53F
對醉漢用擒拿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05/05 20:42, 53F

05/05 21:06, 5年前 , 54F
我支持法官都去上些攻擊防衛的課,如果身邊有刀,我相信
05/05 21:06, 54F

05/05 21:06, 5年前 , 55F
他們會直接用,而不是假扮電影英雄
05/05 21:06, 55F

05/05 21:24, 5年前 , 56F
警察真難當 ~~~反觀法官
05/05 21:24, 56F

05/05 22:02, 5年前 , 57F
醉漢起笑 用講的會聽的懂喔
05/05 22:02, 57F

05/06 00:30, 5年前 , 58F
白痴法官
05/06 00:30, 58F

07/04 12:53, 5年前 , 59F
萬一醉漢有帶刀怎麼辦?
07/04 12:53, 59F

07/04 12:58, 5年前 , 60F
草他媽醉漢說的一副受害者的口氣
07/04 12:58, 60F

07/04 13:03, 5年前 , 61F
運將離開了 妻子架住醉漢 是警察先靠近
07/04 13:03, 61F

07/04 13:09, 5年前 , 62F
擒拿又不是萬用...
07/04 13:09, 62F

07/04 13:54, 5年前 , 63F
司法官訓練所真的把天才教成腦殘
07/04 13:54, 63F
文章代碼(AID): #1SpgIK9h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SpgIK9h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