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鬼父5年性侵女兒315次 落網稱「和她感覺像情侶」已回收
少來了 喔買尬 這年頭台女實在是
你說小學我可能會相信
女生發育較早 國中以上 特別是高中
有養過孩子的都知道 根本連跑步都快追不上了好嗎
要怎麼性侵高中 四肢健全 頭好壯壯的女生
315次耶 XD
你要說她不是半推半就 一半自願 我還真不信
要說她沒爽到 我也不信
這就是人生
不要嘴
除非你沒養過小孩 15歲以後 還性侵咧 根本跑給你追 追都追不上
※ 引述《tello (妳高興就好~)》之銘言:
: 俗話說:女兒是爸爸的前世情人
: 很多爸爸相信這點,可是實際執行又做的很差,既然是情人怎麼會用強迫的方法呢?對情人不是應該要更好嗎?男女修幹前應該先調情吧? 姑且不論父女關係,想幹人家總該女生也想吧?不顧女生意願直接脫了就上就算真情人也會告你強姦啊。
: 所以這些愛意滿滿的鬼父真的不用腦,耐心點好好相處共組天倫之樂不是很好嗎?
: 引述《cisbpmtw (cisbpmtw)》之銘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88574
: : 桃園鬼父5年性侵女兒315次 落網稱「和她感覺像情侶」
: : 2019-05-02 09:3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 : 桃園1名變態父親不顧女兒年幼,從她小學6年級開始性侵,持續到她高二,期間總共下手
: : 高達315次,還恫嚇對方如果敢講出去,欠債就會由阿嬤負擔,少女身心受創最後才吐露
: : 實情;警訊時,男子竟瞎扯「和女兒像是情侶」,檢方不採信,痛斥他罔顧倫理,依加重
: : 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 : 檢警調查,這名父親從2012年9月起,就不顧女兒才小學6年級,在車內強壓扒光衣服硬上
: : ,往後幾年就以每周1至3次頻率性侵,每次都不顧對方抗拒、哭喊,在房間內朝她下毒手
: : 。
: : 直到去年2月,少女已經升上高中,她不堪長年遭生父強暴,身心受創、無法繼續隱忍,
: : 最後選擇和姑姑、阿嬤吐露實情,並在親人陪伴下報警,少女也留下最近1次遭爸爸性侵
: : 擦拭的衛生紙佐證。
: : 但男子在警訊時矢口否認性侵,辯稱說只有在女兒高二時和去年2月和她發生2次性行為,
: : 但都是對方自願的,還說「自己和女兒感覺像是情女關係」等語,但檢方開庭時,他又改
: : 口稱,當時在警察局講的都是亂說的。
: : 少女控訴,自己小學6年級首度遭爸爸性侵,當時坐在車上被對方強壓脫衣服,自己哭喊
: : 抵抗都沒用,父親初次得手後,便以每週1、2次頻率性侵,到了她國三時,因為他在外欠
: : 很多錢,又變本加厲以每週2、3次頻率性侵。
: : 少女說,每次被硬上都是違反她意願,加上之前曾被爸爸毆打,所以只敢口頭拒絕,對方
: : 甚至恫嚇說,如果敢和阿嬤說這件事,那他被關後在外欠債都會由阿嬤負擔。
: : 警方扣得衛生紙精液DNA和男子相符,上方還採集到少女細胞,加上少女接受測謊,回答
: : 結果並無不實,另根據少女指訴,從她小學6年級至高中二,男子一共朝她性侵高達315次
: : 。
: : 檢方痛斥,男子罔顧倫常,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竟對女兒下手,認定他每次行為犯意各別
: : 、行為互殊,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他,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
: : 刑。
: : =================================
: : 從新X蔓延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4.29.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781268.A.047.html
→
05/02 15:14,
7年前
, 1F
05/02 15:14, 1F
→
05/02 15:14,
7年前
, 2F
05/02 15:14, 2F
推
05/02 15:15,
7年前
, 3F
05/02 15:15, 3F
推
05/02 15:15,
7年前
, 4F
05/02 15:15, 4F
噓
05/02 15:17,
7年前
, 5F
05/02 15:17, 5F
推
05/02 15:17,
7年前
, 6F
05/02 15:17, 6F
→
05/02 15:18,
7年前
, 7F
05/02 15:18, 7F
→
05/02 15:20,
7年前
, 8F
05/02 15:20, 8F
anyway 300多次實在是太扯了 你要說女生一點責任沒有 我也很難相信
如果是我 20次就離家上法院了
→
05/02 15:21,
7年前
, 9F
05/02 15:21, 9F
※ 編輯: NuCat (101.84.29.209), 05/02/2019 15:22:11
→
05/02 15:22,
7年前
, 10F
05/02 15:22, 10F
推
05/02 15:28,
7年前
, 11F
05/02 15:28, 11F
→
05/02 15:31,
7年前
, 12F
05/02 15:31, 12F
噓
05/02 15:35,
7年前
, 13F
05/02 15:35, 13F
推
05/02 15:36,
7年前
, 14F
05/02 15:36, 14F
噓
05/02 15:37,
7年前
, 15F
05/02 15:37, 15F
噓
05/02 15:39,
7年前
, 16F
05/02 15:39, 16F
→
05/02 15:40,
7年前
, 17F
05/02 15:40, 17F
噓
05/02 15:42,
7年前
, 18F
05/02 15:42, 18F
推
05/02 15:45,
7年前
, 19F
05/02 15:45, 19F
噓
05/02 15:46,
7年前
, 20F
05/02 15:46, 20F
噓
05/02 15:51,
7年前
, 21F
05/02 15:51, 21F
噓
05/02 15:55,
7年前
, 22F
05/02 15:55, 22F
噓
05/02 16:02,
7年前
, 23F
05/02 16:02, 23F
噓
05/02 16:18,
7年前
, 24F
05/02 16:18, 24F
→
05/02 16:18,
7年前
, 25F
05/02 16:18, 25F
→
05/02 16:18,
7年前
, 26F
05/02 16:18, 26F
→
05/02 16:19,
7年前
, 27F
05/02 16:19, 27F
→
05/02 16:19,
7年前
, 28F
05/02 16:19, 28F
噓
05/03 06:37,
7年前
, 29F
05/03 06:37,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