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T公開挺Uber 計程車聯盟:「假新聞、已回收
※ 引述《QueenHKASino (港島楂FIT阿叔)》之銘言:
: 我覺得政府從一開始就搞錯修法方向了。
: uber自稱”新創”,新在哪呢?
: 就是所謂的”共享經濟”,而所謂的”共享經濟”,
: 則是讓”閒置”資源不浪費,既是”閒置”資源,
: 就不應該是”常態”或”全職”的。
: 也就是說,政府如果要修法,應該要針對uber是否符合
: ”共享經濟”去修法,比方說,uber司機或車輛,
: 每日用於uber用途上,不應超過4小時,
: 且每週用於uber用途上,不應超過4日等等。
: 具體的小時數或天數,可以再討論,而如何監控司機或車輛,
: 也是可以討論,比方說開發一個系統,讓每個司機跟車輛的gps紀錄,
: 公開在網路或放到區塊鏈,給大家監督等等,
: 而uber公司就如他們所說的,只是負責媒合司機車輛跟乘客。
: 如此相信自稱以”共享經濟”模式的新創公司uber,
: 應該沒有任何理由反對,而這些只是閒置資源,
: 也不應影響到計程車的飯碗(人家是業餘的,他們才是職業的),
: 如此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
你覺得怎樣很重要嗎
你是法律專業人士嗎
你敢嗆一開始就搞錯修法方向
那你有法律背景嗎
你選上立委了嗎
你對立委施壓了嗎
說都很簡單
做,你能做到嗎?
說得好像你很懂
怎麼不出來選個立委
連署一下你的方案啊
這麼利害 怎麼不出來選一下啊
立委都快要選舉惹
出來登記一下嘛
這麼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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