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除了健保 陸委會證實:邵子平連退休金都拿不到已回收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鍾麗華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除了健保 陸委會證實:邵子平連退休金都拿不到
: 4.完整新聞內文:
: 旅居中國的法學專家邵子平因取得中國身分證,遭廢止台灣戶籍,揚言回台打行政訴訟。行
: 政院長蘇貞昌昨受訪痛批,既然要放棄台灣選擇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還要來享受台灣
: 的健保福利及台灣的退休金,「門都沒有!」有媒體今天報導稱,蘇揆發言搞錯,邵子平仍
: 可領退休金。不過,陸委會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優於「國籍法」,邵子平若不放棄
: 中國身分證,仍無法領到退休金。
: 媒體報導,「官員表示,蘇揆可能弄錯了,移民署裁罰與公務人員的退休金無關,依現行規
: 定,若邵子平每年在中國居留未逾183天,仍可領取退休金。」
: 不過,陸委會解釋,上述是國籍法的相關規定,但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並不是國與國,
: 而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邵子平違反「兩岸條例」第9之1條,「台灣地區人民不
: 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因此將喪失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也包括請
: 領退休金。
: 82歲的邵子平,是在1971年、約34歲時移居美國,2003年在美退休後則到中國定居,因此他
: 所謂的退休金,可能是當年短暫擔任外交官所產生,據了解,政府目前也在調查他的退休金
: 有多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m.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54992
: 6.備註:
: 不錯,陸委會終於講了符合中華民國現狀的話了,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
來來來 法律的名字有
「法」 「律」 「通則」 「條例」
又法律效力乃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除非兩岸條例未規定才適用其他法律。
關於退休金方面規定在兩岸條例第26條
第一項「支領月退休的公務人員如果要
赴陸長期居住,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
一次退休金給付。」
又第三項規定「第一項人員未依規定申請
辦理改領一次退休金,而在陸設有戶籍或
領用陸護照,停止領受退休金給予之權利
,俟依第九條之二規定許可回復台人民身
分後恢復。」
這次的事件完全沒有不合理,要打成政治
迫害也是蠻智障的,法條都規定給你看,
還在那邊GGbyebye
我以為上次那個在中國領臨時護照被除戶
籍應該讓台灣人學到一課,看樣子並沒有。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14.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944409.A.EAE.html
推
04/11 09:01,
6年前
, 1F
04/11 09:01, 1F
推
04/11 09:02,
6年前
, 2F
04/11 09:02, 2F
推
04/11 09:02,
6年前
, 3F
04/11 09:02, 3F
推
04/11 09:05,
6年前
, 4F
04/11 09:05, 4F
推
04/11 09:15,
6年前
, 5F
04/11 09:15, 5F
→
04/11 09:18,
6年前
, 6F
04/11 09:18, 6F
推
04/11 09:21,
6年前
, 7F
04/11 09:21, 7F
→
04/11 09:29,
6年前
, 8F
04/11 09:29,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