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駁斥 殺姦學妹案判免死原因被斷章取義已回收
※ 引述《VVizZ (我很窮)》之銘言:
: ※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 法院駁斥 殺姦學妹案判免死原因被斷章取義
: : 2019年04月3日
: :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 : 台南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大二生黃仲佑2015年時勒斃竺姓學妹後,將屍體載至高雄柴山上丟棄
: : 焚屍,甚至在焚屍前性侵辱屍。有媒體以法官認為黃男「曾任風紀股長為由,可教化,方得
: : 輕判無期徒刑」報導,引起社會大眾議論。對此,高雄地院也發出澄清,認為報導有斷章取
: : 義之嫌。
: : 高雄地院澄清全文如下:
: 嗨大家今天過的好嗎
: 法科先生又來幫大家翻譯翻譯
: : 一、本件被告黃男與被害女子為某大學學長學妹關係,被告於2015年3月間因求歡不成,遂
: : 徒手掐住被害人頸部致其窒息,經被告以手指測試被害人鼻息後查無呼吸現象,誤認被害人
: : 已身亡,再對被害人為性交行為,事後為圖湮滅罪證,竟以火燒方式毀屍滅跡,棄置在人煙
: : 稀少之山區。
: 黃男求歡不成以手掐殺人
: 誤以為殺人成功而姦屍
: 發現沒死再把她燒死
: : 案經雄院審理認定黃男犯有殺人、污辱屍體、放火燒燬他人屍體致生公共危險等罪,並審酌
: : 被告無前科、行為後坦承犯行、曾透過辯護人表達願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之誠意,且考量
: : 被告實際上因對被害人產生好感,未獲回應,兩人獨處時求歡不成,遂積壓不滿及憤怒情緒
: : ,因而暴起痛下殺手。而被告同學、老師對他的觀感則是「很善良、但膽子較小」、「擔任
: : 風紀股長,感覺他很盡職,對同學有需要都會盡力幫忙,大部分同學都滿喜歡他的…」、「
: : 被告平時對人很好,可能是體型關係很多人對他有言語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沒有表現不開心
: : 」等情,得見被告在班上人緣尚佳,同學多表示難以相信被告會犯下此案,希望被告能好好
: : 悔改。
: 大家都說
: 他人蠻好的
: 只是不小心惱羞成怒所以殺人姦屍又毀屍了呢
: : 換言之,本案判決已衡酌被告之平日素行、社會人際關係,在積壓之不滿、挫折感等情緒刺
: : 激下衝動殺人,與預謀殺人或無差別殺人之情節顯不相同,且犯後深表悔意,方認定被告尚
: : 有經教化後再融入社會之可能,而於2016年 4 月 15 日判處被告殺人部分,無期徒刑,褫
: : 奪公權終身;污辱屍體部分,處期徒刑2年;放火燒燬他人之屍體,致生公共危險部分,處
: : 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因為大家都說他人蠻好的
: 都是女生壞壞婉拒求愛讓他有挫折感害的
: 又深表悔意了
: 你們不要囉哩八唆的
: : 本案經被告及檢察官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 105年11月30日以105年度侵上訴字第1
: : 號判決認定本院原判決關於放火燒燬他人之屍體,致生公共危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因刑法
: : 第38條沒收規定之修正未及適用,而予以撤銷,仍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與本院判決刑度相
: : 同);其他上訴駁回;仍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就犯罪事實之認定則與本院
: : 之認定,並無二致。
: : 最高法院業於2017年1月25日判定上訴駁回,全案已告確定。詎料,今日媒體報導再度指稱
: : 本件業已三審定讞之案件,仍應以強姦殺人罪論處被告罪責,甚或指摘法官認為被告當過風
: : 紀股長,即有教化可能性,而得以免死等情,實屬昧於事證,且有斷章取義之嫌。倘若因此
: : 而導致普羅大眾產生對本件案情有所誤解,甚或以訛傳訛致生對司法產生不信賴感,實非社
: : 會之福,至感遺憾!
: 欸我們沒有因為[他當過風紀股長]
: 這單一條件就說他可教化
: 是他同學說他人蠻好的
: 而且他在法庭上悔意演的蠻好的
: 才說他可教化的嘛
: 要怪你要怪他同學們給我們這個好理由
: 不要囉哩八唆的
: 啾咪
為何我的理解反而是
男生人很好
性情也不錯
被八○也都不會生氣
是個好人
被害人不該拒絕求歡
不然活該被打死
所以被告免死 !!!!
幹!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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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官的標準就是尊重活人的人權
為活人爭取人權
而死人就是「死」人了
所以沒人權
因此不會站在死人的角度為死人著想
※ 編輯: taddy0540 (118.170.118.222), 04/03/2019 10: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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