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駁斥 殺姦學妹案判免死原因被斷章取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9/04/03 10:41), 6年前編輯推噓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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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VizZ (我很窮)》之銘言: : ※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 法院駁斥 殺姦學妹案判免死原因被斷章取義 : : 2019年04月3日 : :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 : 台南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大二生黃仲佑2015年時勒斃竺姓學妹後,將屍體載至高雄柴山上丟棄 : : 焚屍,甚至在焚屍前性侵辱屍。有媒體以法官認為黃男「曾任風紀股長為由,可教化,方得 : : 輕判無期徒刑」報導,引起社會大眾議論。對此,高雄地院也發出澄清,認為報導有斷章取 : : 義之嫌。 : : 高雄地院澄清全文如下: : 嗨大家今天過的好嗎 : 法科先生又來幫大家翻譯翻譯 : : 一、本件被告黃男與被害女子為某大學學長學妹關係,被告於2015年3月間因求歡不成,遂 : : 徒手掐住被害人頸部致其窒息,經被告以手指測試被害人鼻息後查無呼吸現象,誤認被害人 : : 已身亡,再對被害人為性交行為,事後為圖湮滅罪證,竟以火燒方式毀屍滅跡,棄置在人煙 : : 稀少之山區。 : 黃男求歡不成以手掐殺人 : 誤以為殺人成功而姦屍 : 發現沒死再把她燒死 : : 案經雄院審理認定黃男犯有殺人、污辱屍體、放火燒燬他人屍體致生公共危險等罪,並審酌 : : 被告無前科、行為後坦承犯行、曾透過辯護人表達願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之誠意,且考量 : : 被告實際上因對被害人產生好感,未獲回應,兩人獨處時求歡不成,遂積壓不滿及憤怒情緒 : : ,因而暴起痛下殺手。而被告同學、老師對他的觀感則是「很善良、但膽子較小」、「擔任 : : 風紀股長,感覺他很盡職,對同學有需要都會盡力幫忙,大部分同學都滿喜歡他的…」、「 : : 被告平時對人很好,可能是體型關係很多人對他有言語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沒有表現不開心 : : 」等情,得見被告在班上人緣尚佳,同學多表示難以相信被告會犯下此案,希望被告能好好 : : 悔改。 : 大家都說 : 他人蠻好的 : 只是不小心惱羞成怒所以殺人姦屍又毀屍了呢 : : 換言之,本案判決已衡酌被告之平日素行、社會人際關係,在積壓之不滿、挫折感等情緒刺 : : 激下衝動殺人,與預謀殺人或無差別殺人之情節顯不相同,且犯後深表悔意,方認定被告尚 : : 有經教化後再融入社會之可能,而於2016年 4 月 15 日判處被告殺人部分,無期徒刑,褫 : : 奪公權終身;污辱屍體部分,處期徒刑2年;放火燒燬他人之屍體,致生公共危險部分,處 : : 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因為大家都說他人蠻好的 : 都是女生壞壞婉拒求愛讓他有挫折感害的 : 又深表悔意了 : 你們不要囉哩八唆的 : : 本案經被告及檢察官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 105年11月30日以105年度侵上訴字第1 : : 號判決認定本院原判決關於放火燒燬他人之屍體,致生公共危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因刑法 : : 第38條沒收規定之修正未及適用,而予以撤銷,仍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與本院判決刑度相 : : 同);其他上訴駁回;仍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就犯罪事實之認定則與本院 : : 之認定,並無二致。 : : 最高法院業於2017年1月25日判定上訴駁回,全案已告確定。詎料,今日媒體報導再度指稱 : : 本件業已三審定讞之案件,仍應以強姦殺人罪論處被告罪責,甚或指摘法官認為被告當過風 : : 紀股長,即有教化可能性,而得以免死等情,實屬昧於事證,且有斷章取義之嫌。倘若因此 : : 而導致普羅大眾產生對本件案情有所誤解,甚或以訛傳訛致生對司法產生不信賴感,實非社 : : 會之福,至感遺憾! : 欸我們沒有因為[他當過風紀股長] : 這單一條件就說他可教化 : 是他同學說他人蠻好的 : 而且他在法庭上悔意演的蠻好的 : 才說他可教化的嘛 : 要怪你要怪他同學們給我們這個好理由 : 不要囉哩八唆的 : 啾咪 為何我的理解反而是 男生人很好 性情也不錯 被八○也都不會生氣 是個好人 被害人不該拒絕求歡 不然活該被打死 所以被告免死 !!!! 幹!沒天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18.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259268.A.6EE.html

04/03 10:42, 6年前 , 1F
然後板上一堆檢討死者的
04/03 10:42, 1F

04/03 10:42, 6年前 , 2F
幫法院翻譯:管被害者去死 被告有悔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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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43, 6年前 , 3F
以後這宮裡誰說了算你們得警醒點,要是瞎巴結巴結錯
04/03 10:43, 3F

04/03 10:44, 6年前 , 4F
了,那就活該被扔去慎刑司去
04/03 10:44, 4F
現在法官的標準就是尊重活人的人權 為活人爭取人權 而死人就是「死」人了 所以沒人權 因此不會站在死人的角度為死人著想 ※ 編輯: taddy0540 (118.170.118.222), 04/03/2019 10:46:25

04/03 10:46, 6年前 , 5F
不只版上檢討死者 有些幫講話的也是說死者給肥宅過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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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46, 6年前 , 6F
傷害 而且還是書念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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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47, 6年前 , 7F
明明是法官同情工具人被利用導致義憤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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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47, 6年前 , 8F
我也覺得這真的太棒了。檢討受害者原來是八卦板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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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47, 6年前 , 9F
難怪撞死律師要死刑 要考慮其他還活著的法律人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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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0:50, 6年前 , 10F
義憤殺人?? 刑法學有修改嗎
04/03 10:50, 10F

04/03 10:50, 6年前 , 11F
義憤在哪?
04/03 10:50, 11F

04/03 11:00, 6年前 , 12F
法官直接說 兩公約不能判死 不就好了 其他廢話
04/03 11:00, 12F

04/03 11:01, 6年前 , 13F
只是寫來交差的 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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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01, 6年前 , 14F
都已經是掰的理由了 還能辯自己都不相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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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12, 6年前 , 15F
推樓上 擺明就是故意不判死 還不敢直接嗆說是因為兩公約 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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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12, 6年前 , 16F
堆有的沒的 但是死的人是法律人的時候就會轉彎了哦~ 鳩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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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24, 6年前 , 17F
誰跟你兩公約不能判死,看看上一個開車撞律師的下場?
04/03 11:24, 17F

04/03 11:27, 6年前 , 18F
阿就自助餐阿 需要的時候就可以判死了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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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42, 6年前 , 19F
同情咧 私底下到底收多少
04/03 12:42,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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