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勞基法不是改正很久了??已回收
: 開出這種很棒的條件。
: 還有這種???
: https://i.imgur.com/eq6j2u2.jpg
: 新北某校。
: 發大財,人民過好日子。
我倒是贊同這種寫明的,
如果店家只召男生,
又不明寫,
浪費雙方時間和面試者的油錢跑去後,
走個過場再講一句:「我覺得妳不太適合我們的期望」,
那不如早點攤開來說,
讓人知道女生根本不用去面試了。
這條法律本身真的很智障,
店家雖然不能明講,
但不錄取也不用說明理由或隨便掰一個理由,
你也拿他沒皮條,
那這種不能執行與沒有準則的法律不如不要訂,
不能公開求職資訊,
反而造成店家和求職者的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3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3713161.A.D59.html
※ 編輯: jamesk030 (118.171.134.2), 03/28/2019 03:03:22
→
03/28 03:02,
5年前
, 1F
03/28 03:02, 1F
如果我要投履歷,我會去面試10個有機會的,而不是去5個有機會,和5個沒機會的
※ 編輯: jamesk030 (118.171.134.2), 03/28/2019 03:08:36
推
03/28 19:38,
5年前
, 2F
03/28 19:38,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