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勞基法不是改正很久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舌頭)時間5年前 (2019/03/28 02:59), 5年前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markkao456 (MarvinKao)》之銘言: : 某私校還幫公司招聘實習生, : https://i.imgur.com/3In3nTR.jpg
: 開出這種很棒的條件。 : 還有這種??? : https://i.imgur.com/eq6j2u2.jpg
: 新北某校。 : 發大財,人民過好日子。 我倒是贊同這種寫明的, 如果店家只召男生, 又不明寫, 浪費雙方時間和面試者的油錢跑去後, 走個過場再講一句:「我覺得妳不太適合我們的期望」, 那不如早點攤開來說, 讓人知道女生根本不用去面試了。 這條法律本身真的很智障, 店家雖然不能明講, 但不錄取也不用說明理由或隨便掰一個理由, 你也拿他沒皮條, 那這種不能執行與沒有準則的法律不如不要訂, 不能公開求職資訊, 反而造成店家和求職者的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3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3713161.A.D59.html ※ 編輯: jamesk030 (118.171.134.2), 03/28/2019 03:03:22

03/28 03:02, 5年前 , 1F
有去有機會R
03/28 03:02, 1F
如果我要投履歷,我會去面試10個有機會的,而不是去5個有機會,和5個沒機會的 ※ 編輯: jamesk030 (118.171.134.2), 03/28/2019 03:08:36

03/28 19:38, 5年前 , 2F
我也這樣覺得,幹嘛浪費雙方時間
03/28 19:3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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