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營出招修法 兩岸簽和平協議需公投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西鄉菊次郎)時間5年前 (2019/03/25 17:50),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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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蘋果 : 防賣台!綠營出招修法 兩岸簽和平協議須公投 : 針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拋出簽「兩岸和平協議」議題,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與民進 : 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下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民進黨立委共商《兩岸人民關 : 條例》修法,會中達成部分共識,包括兩岸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須先經國會三分之二 : 意才能去談,談完後還需辦理全國性公投,全國選舉人過半以上同意,才能簽署,該案 將 笨蛋資進黨, 這根本很容易通過, 至少需要百分之99同意, 才行簽署,好嗎? 到底是哪位立法笨蛋? 做這種球給國民黨打。 : 在本週行政院會通過後到立院審查 :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 : 始90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經國會三分之二同意 : 才能開啟簽署協議的協商。此外,依修正草案規定,若雙方談判協商無法依照締結計畫 : 行,得經國會二分之一以上決議,要求負責協議的機關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 修正草案也明定,締結計畫完成協議草案的談判後,15日內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報請總統 : 定,總統核定後15日內,由行政院公開協議草案完整內容,函送立法院審議,經立法委 : 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再辦理全國性公投,獲得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二 : 之一,即為協議草案通過,由總統公布生效。 : 與會立委轉述,今天主要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工廠管理輔導法》兩項修法, : 中,與會成員針對和平協議須經立院同意與公投的規定已有共識,本週經行政院會通過 : ,會再送入立法院,至於其他細節如申領者放棄居住證5年後,才可以登記參選公職的 : 定,因會中意見多元,將再議。 : 至於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民的通報管理制度,申報放棄中國居住證滿5年或申報該 : 件失效滿5年之後,才可以登記為民選公職候選人或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民選公職候選 : ,包括總統、副總統、立委、議員等。有與會者提出,針對居住證的規定還不夠嚴格, : 際上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也必須納入領有居住證後不能當公務人員、參與高普考的 : 定,或針對國安單位、海巡人員或警察加強規範,但尚未達成共識。(呂晏慈、陳雅芃 : 台北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325/1539113/ : 那等國民黨執政那天不就死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35.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3507426.A.699.html

03/25 17:50, 5年前 , 1F
有內鬼 停止交易
03/25 17:50, 1F

03/25 17:54, 5年前 , 2F
選舉人過半以上同意很難吧,不投也算是不同意
03/25 17:54, 2F

03/25 17:57, 5年前 , 3F
這變成至少有路可以統一了…
03/25 17:57, 3F

03/25 17:59, 5年前 , 4F
鳥籠公投的過半難度很高喔 要955萬票同意
03/25 17:59, 4F

03/25 18:05, 5年前 , 5F
自己要投KMT的,怪誰?
03/25 18:05, 5F

03/25 18:06, 5年前 , 6F
看看之前的公投,就算過半數以上有用嗎?
03/25 18:0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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