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營出招修法 兩岸簽和平協議需公投已回收
※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蘋果
: 防賣台!綠營出招修法 兩岸簽和平協議須公投
: 針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拋出簽「兩岸和平協議」議題,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與民進
黨
: 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下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民進黨立委共商《兩岸人民關
係
: 條例》修法,會中達成部分共識,包括兩岸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須先經國會三分之二
同
: 意才能去談,談完後還需辦理全國性公投,全國選舉人過半以上同意,才能簽署,該案
將
笨蛋資進黨,
這根本很容易通過,
至少需要百分之99同意,
才行簽署,好嗎?
到底是哪位立法笨蛋?
做這種球給國民黨打。
: 在本週行政院會通過後到立院審查
: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
開
: 始90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經國會三分之二同意
,
: 才能開啟簽署協議的協商。此外,依修正草案規定,若雙方談判協商無法依照締結計畫
進
: 行,得經國會二分之一以上決議,要求負責協議的機關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 修正草案也明定,締結計畫完成協議草案的談判後,15日內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報請總統
核
: 定,總統核定後15日內,由行政院公開協議草案完整內容,函送立法院審議,經立法委
員
: 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再辦理全國性公投,獲得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二
分
: 之一,即為協議草案通過,由總統公布生效。
: 與會立委轉述,今天主要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工廠管理輔導法》兩項修法,
其
: 中,與會成員針對和平協議須經立院同意與公投的規定已有共識,本週經行政院會通過
後
: ,會再送入立法院,至於其他細節如申領者放棄居住證5年後,才可以登記參選公職的
規
: 定,因會中意見多元,將再議。
: 至於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民的通報管理制度,申報放棄中國居住證滿5年或申報該
證
: 件失效滿5年之後,才可以登記為民選公職候選人或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民選公職候選
人
: ,包括總統、副總統、立委、議員等。有與會者提出,針對居住證的規定還不夠嚴格,
實
: 際上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也必須納入領有居住證後不能當公務人員、參與高普考的
規
: 定,或針對國安單位、海巡人員或警察加強規範,但尚未達成共識。(呂晏慈、陳雅芃
/
: 台北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325/1539113/
: 那等國民黨執政那天不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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