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月薪沒4萬禁面議 雇主恐鑽法律漏洞!?已回收
※ 引述《PennyPong (PP)》之銘言:
: 月薪沒4萬禁面議 雇主恐鑽法律漏洞!?
: 雇主們注意了!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若月薪未滿4萬元,在應徵前刊登徵才廣告時就必須
: 讓員工知道薪資,否則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明(21)日正式生效!但民眾卻擔心慣老
: 闆還是會鑽漏洞!
: ▲根據2018年11月底上路的禁止薪資面議新制,未達4萬元月薪必須公開揭示。(圖/東
: 森新聞資料畫面)
: 西裝筆挺的求職者擠爆徵才活動,其實根據2018年11月底上路的禁止薪資面議新制,未達
: 4萬元月薪必須公開揭示。但有些僱主卻在面試時薪資才開獎,讓勞工白跑,因此勞動部
: 發布解釋令,要求應徵前就得告知,違者處6~30萬元罰鍰,21日正式生效。
: ▲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要求應徵前就得告知,違者處6~30萬元罰鍰,21日正式生效。(
: 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 民眾:「應徵的人,他自己知道他自己需求的話,他自己的能力來去做這樣的考量。」、
: 「我覺得應該對面試的人也是一件好事,對公司也是比較不會浪費彼此在人力上面資源,
: 想辦法去對應政府的規範。」民眾叫好,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擔心慣老闆會鑽漏洞。
: ▲明定薪資揭露方式,可採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並建議區間不超過5千元。(圖/東
: 森新聞資料畫面)
: 民眾:「報價其實會有點不一,那如果之後拿到薪水又再變不一樣的話,這就有點不太OK
: 。」、「大概月薪是2萬多,然後會再扣,其實裡面是包含全勤,有遲到或什麼會再減少
: ,就是會跟自己預期會比較差一點。」而且薪資範圍該如何定義?,一直是灰色地帶。
: 民眾:「很多公司前面都是會面議,但是面議以後,它的薪資範圍跟你想要的差很多。」
: 、「如果你自己心裡覺得,跟你自己預期落差很大的話,你可以選擇找更好的工作。」勞
: 動部因此明定薪資揭露方式,可採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並建議區間不超過5千元,期
: 盼終結低薪噩夢。
: 東森新聞
: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15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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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若月薪未滿4萬元,在應徵前刊登徵才廣告時就必須
: 讓員工知道薪資,否則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明(21)日正式生效!
: 這真的是德政,但實際上有多少會真的開罰呢?
: 以後去面試要是發現面議薪水低於四萬是要檢舉
: 還是乖乖去上班QQ
查了一下新聞
記得是國民黨陳宜民的提案 可見即便在野
對人民有幫助的事情還是可以經由協商尋求最多數的立委支持
使得法案才能盡快通過 讓自己的提案給民眾受惠
今天有了這個4萬以下必須公開薪資範圍的法律上路
人都是聰明的 看到他的最低薪是不ok自然不會花時間去投履歷 這就是一個保障
如果面議後還低過公告的最低薪當然就違法 這另當別論
順便利用這個法案當例子提醒黃國昌
別再作秀了
或許你可以拿到一些年輕選票 但是稍微有社會歷練的投時代力量那麼低
不需要檢討作秀到底能不能讓政黨正常發展嗎
民進黨黨團跟國民黨黨團沒有簽字的法案就代表沒有共識 這不是常識嗎
沒有共識的法案怎麼審案 還敢貼出來當證據
騙小孩可以 想騙成熟一點的大人 還早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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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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