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請問各位知不知道立委怎麼知道民意的?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冠軍車手321)時間5年前 (2019/03/16 01:39), 5年前編輯推噓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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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一下,雖然我覺得沒有人會看 首先,「民主」,全稱叫做「民主國原則」,大意是說,民意是統治權的來源,也是最終歸 屬。其法律哲學基礎在此先不談。 也就是說,政府的所做所為,都一定要有「民意基礎」,否則會違反民主國原則,而民主國 原則是憲政主義的內涵之一,故違反民主國原則,同時就會構成違憲疑慮。 而民意基礎的「來源」,則有很多種方式,根據來源的不同,民意正當性強弱也不同。 先用一個最爛的分法,民意正當性強弱大約是憲法>法律>命令。 那麼在什麼情形需要什麼程度的民意基礎,根據釋字443號提出的重要性理論,「重要的事 」要有法律規定(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 那什麼叫做「重要的事」,一般而言,涉及人民自由、財產的限制,就叫做重要的事(因為 人民的自由財產是憲法保護的基本權,所以很重要)(用以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法源是憲法23條 ) 目前通說已經承認我國的行政運作體系大約是: 事前>法律保留(民意基礎) 事中>正當程序(確保國家會按法律運作) 事後>法律救濟(如果國家真的不按法律運作讓你受侵害時該討公道) 講那麼多,就是為了讓你了解,在中華民國的制度下,「法律」本身就是一個很強的民意基 礎,起碼,是僅次於憲法的程度。 而你的問題就是,「法律要怎麼反映真實民意呢?」 首先,你有一個盲點,就是根本沒有真實民意這種東西 我現在問你,你比較喜歡沒收作為從刑還是有獨立效力? 什麼是沒收?什麼是從刑?什麼是獨立效力? 因為一般民眾不了解、不關心、沒時間、沒力氣去關注所有國家運作的議題,所以才需要「 民意代表」來替我們做決定,這就叫作「代議制度」。 我們投票投出立委,就是同意立委做的一切決定,若非如此,則沒完沒了。 制度的設計,不是讓「立委的決定=每個人民的想法」(A),而是「讓國家的運作能有法律基 礎」(B)。 雖然在理想上,A應該要盡量=B,但就像我說的,光一個沒收制度,一般人民就搞不懂是啥 了,何來「我到底覺得怎麼樣比較好」之有? 你去問路人,搞不好連六法是哪六法都不知道,你難道會期待他對國家運作的各種細節有什 麼建設性的看法嗎? 你的困擾在釋字499號已經有說過了:基於國民主權原則(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必須經由 國民意見表達及意思形成之溝通程序予以確保。易言之,國民主權之行使,表現於憲政制度 及其運作之際,應公開透明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 多麼夢幻理想啊,好像全國國民就三個人,大家一起圍著桌子討論所有國家大小事,然後每 件事五分鐘就解決了。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唯一比較趨近於這個理想的,叫做「聽證程序」,這是一種集合各方利益代表、交互詰問, 產生共識的制度,是最嚴格的行政程序,而經過聽證做出的行政處分民意基礎非常強。 但,很可惜的,兩大政黨執政都極度忽略這個制度,嗚呼哀哉。 希望我有幫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5.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671554.A.FF5.html

03/16 01:44, 5年前 , 1F
優文
03/16 01:44, 1F

03/16 01:50, 5年前 , 2F
推認真
03/16 01:50, 2F

03/16 02:05, 5年前 , 3F
好文
03/16 02:05, 3F

03/16 02:06, 5年前 , 4F
認真優文也夠白話,推推,最近也在深入法理學那塊
03/16 02:06, 4F

03/16 10:40, 5年前 , 5F
推你
03/16 10:40, 5F

03/16 15:57, 5年前 , 6F
恐龍法官是民意?
03/16 15:57, 6F
現在是在討論立法權,不是在討論司法權 ※ 編輯: poggssi (114.44.245.245), 03/16/2019 23:17:37
文章代碼(AID): #1SY-D2_r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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