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法!酒測值逾0.25沒收車輛 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刑已回收
最重死刑耶
啊不是好可怕
殺人都很難判死了
酒駕判死
除非一次撞死二三十人
激起群眾的憤怒
才有機會「一審」判死
至於沒收車輛
檢察官聲請再給給法官判才能確定
這就有模糊空間了
看看會不會有第一個判例
那麼麻煩幹嘛
當場槍斃不就好了
沒收車輛又如何
沒了車子說不定還
能在民進黨執政當高官
難怪酒駕新聞在民進黨執政期間
越來越多
可撥
※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修法!酒測值逾0.25沒收車輛 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刑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為了嚴懲酒駕,特別修正刑法公共危險罪185-3條,
未
: 來酒測值只要超過0.25mg/l,不論有沒有肇事,原則上一律沒收車輛;另在同法中新增
酒
: 駕再犯致死罪,最重可處死刑。修正案27日送行政院審議。
: 現行酒駕處罰規定分為行政罰與刑事罰,酒測值0.15到0.24之間為行政罰,違者可依「
道
: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1.5萬到9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
: 年;酒測值0.25以上者,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未肇事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
: 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
7
: 年以下有期徒刑。
: 修正案影響層面最廣的是增訂「沒收條款」,目前實務運作上,酒測值逾0.25的駕駛會
被
: 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至於車輛,檢察官則視情節輕重再決定是否查扣;草案通過後,未
來
: 只要酒測值逾0.25,不論有沒有肇事,車輛都被視為犯罪工具,檢察官須先查扣,再向
法
: 院聲請沒收,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後拍賣充公。
: 根據資料顯示,2016年有5萬8388人酒駕判刑確定、2017年為5萬8332人、2018年5萬616
7
: 人,若得全部沒收這些人的車輛,法務部的贓物庫恐成世界最大的停車場,且實際上空
間
: 不足;一名檢察官認為未來可行的作法應是,在車輛貼上封條後,責付給當事人保管,
如
: 果當事人想撕開封條偷開車,就會觸犯刑法139條,最重可處1年徒刑。
: 不過,法務部強調,酒駕原則上沒收車輛,但若法官認為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
要
: 性、該動力交通工具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等例外情形,得不
宣
: 告沒收之。
: 至於酒測值0.15以上未達0.24者,現行只要繳清罰鍰就可領回車輛,據悉,主管「道路
交
: 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交通部也擬比照刑法修正案,沒入車輛。
: 另外,法務部認為再犯者具實質惡意,修正案新增酒駕再犯致死與致重傷刑罰,致死可
處
: 10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致重傷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初犯者也提高刑期,
致
: 死者改為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致重傷者增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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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11897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歡迎光臨酒駕汽車批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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