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市長曾提「酒駕肇事當場沒入車子」 林佳龍:我想法沒變已回收
※ 引述《id520 (選對比努力重要千萬倍)》之銘言:
: 我在之前的文章 所提出的法條 我再重貼一次
: 1.酒駕未肇事 六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 2.酒駕肇事未撞到人 3年以上 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 3.酒駕肇事撞到人 人沒死 10年以上 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 4.酒駕肇事致死 30年以上 最高可至死刑 不得假釋
: 我呼籲蔡總統或民進黨的輿情小組嚴正看待酒駕對社會所造成的巨大生命與恐懼成本
: 酒駕絕對比謀殺還嚴重百倍 因為酒駕致死找上的通常是無冤無仇的人
: 蔡英文你要做司法改革 從大幅增加酒駕最低刑期開始
你建議的法條很棒
但現實總是殘酷的,讓我來模擬如果將法條導入現實一下吧
以下為我腦內想來玩玩,如有雷同應該是巧合
2019/2/25
蔡英文:我們現在要嚴正提出司法改革,就從酒駕做起
2020/1/10
蔡英文:今天的記者會,我很遺憾跟各位宣布
本黨多個選區無法自行提名立委名單,將考慮以徵召或是黨外合作的方式進行立委選戰
白海豚:今天記者會,很榮幸告訴大家
本黨的改革已經完成,黨內立委提名人將達到90%提名25歲以下的青年軍投入選戰
大gue是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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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3:24,
5年前
, 1F
02/25 13:24, 1F
噓
02/25 13:25,
5年前
, 2F
02/25 13:25,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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