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真寺旁開豬腳店 豬頭招牌惹怒穆斯林消失
這是回應一位鄉民goenitzx回我的言論,還是發文來談比較清楚。
其實只是很簡單的法律邏輯,goenitzx卻怎樣都聽不懂。可能我表達的不好,有沒有人要
替我跟他說明的。
這個事件之前有鄉民貼出照片
※ 引述《dj720c (dj720c)》之銘言:
: 看圖片在評論吧
: 豬腳的扛棒是直接搭載人家清真寺立的扛棒基座上面
: 這樣也可以???
: https://imgur.com/GAuU7zu.jpg
: 人家只是請他拆掉而已,又不是不准賣
: 廢話那麼多是在做什麼?!
豬腳店招牌是直接搭在清真寺看板基座上,所以清真寺要求拆除有理。
我質疑當時一堆急著丟石頭的鄉民該不該對於這自己不清楚的事妄作論斷認錯道歉?
分成三點
一
有位鄉民goenitzx不承認他對那些台灣穆斯林的辱罵有錯,他回覆我說
"事實就是豬腳店看板自己搭 穆斯林照樣看不爽 懂嗎?
我就是用我的猜測去證明不是支架問題所以穆斯林不爽啊?"
錯了,這goenitzx的"猜測"不是可確定的事實,你沒有拿出"證據"證明此。
也有可能那些穆斯林就是對於那豬頭招牌搭在清真寺看板基座不滿,可能不搭在清真寺看
板基座,那些穆斯林就能接受了。
二
goenitzx繼續辯稱
"對喔 我不准擅自猜測 只有你可以 而且還不承認自己猜測
而且你還猜測說穆斯林可以接受豬頭招牌 這大家都有看到"
這是你對我所言的曲解,並不是說你不准猜測,你可以提出你的猜測。
但你不能只憑你的猜測就"下定論"定他人罪丟人石頭,你要下定論就要拿出"證據"。
是否猜測不是重點,是否因此"下定論"論斷他人才是重點。
你下定論在招牌沒有搭在清真寺看板基座上他們也一定不會接受,你宣稱你這看法是"事
實",以這看法罵他們,所以要求你得拿出證據。
而我承認有接受與不接受兩種可能性存在,我沒有下定論一定是哪個。
穆斯林是不喜歡豬頭,但如果不是到了豬頭招牌直接搭在清真寺看板基座上的程度,那些
台灣穆斯林他們也有可能會願意容忍。
我只是提醒你有這接受的可能性存在,當然也可能不會接受,我們不是他們肚子的蟲不知
道。
是你堅持要說他們一定不會接受,那當然是你這個下定論的人要拿出證據。
三
法律的邏輯,一個嫌疑犯有犯案與沒犯案的兩種可能性存在。
當無法證明他一定有犯案,就不能就定他罪。
是堅持要定他人罪的人要拿出證據。
goenitzx 你在沒有辦法證明那些穆斯林一定不會接受的情況下定他們罪辱罵他們。
你這樣的邏輯合理嗎?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跟goenitzx說了很久,他怎樣都聽不懂,這樣還宣稱他邏輯很清晰。
我也建議goenitzx,去問一下你周遭有點法學知識的人,請他說明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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