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 / 薇閣校車輾斃女騎士 驚悚畫面曝光已回收
※ 引述《Loikve (Love)》之銘言:
: https://goo.gl/1tcJTr
: 想請教一樣是公車擦撞機車
: 這個事故誰的肇責最大
: 1.跨兩車道行駛的公車
: 2.往右飄又飄回來的機車
: 3.準備高速右轉的汽車(有右轉燈
魯叔認真講一下這兩起事故的肇因之一,
在於機車騎士的幾個常常被遺忘的習慣:
1.「看後照鏡」
2.「看後照鏡」
3.「看後照鏡」
要改變行徑路線時「一定要看後照鏡」,
千萬不要以為有打轉彎燈等於吃無敵星,
要左飄右飄左轉右轉只要路上四下無人,
除非你自己噴出去了不然沒人會撞上你,
但是路上機車騎士往往以為馬路任我行,
愛切愛鑽又無法顧慮後方四周有無來車,
轉彎燈一打馬上飄出去變換車道或轉彎,
當路上駕駛都 SOD出來的用時間停止器?
桃園的事故顯然是騎士閃右前方轉彎車,
左飄時完全沒看後照鏡所以被公車撞上,
就沒有想到當時可以直接減速禮讓再行;
薇閣校車那起車禍騎士也是沒看後照鏡,
外側車道切入一打轉彎燈就直接要轉了,
完全沒考慮到後方有無來車及安全距離,
校車司機似乎車速過快且應注意未注意,
可能要分攤肇責,但騎士看一眼後照鏡,
看了以後再決定要不左偏右偏左轉右轉,
就能保住性命了。路上一堆騎士搞鬼切,
好像你壓過來人家就有義務一定要讓你,
壓機車就算了,你去吃公車路線被撞飛,
真的回家就得要等到七天後了, R.I.P。
--
請大家一起來推動八卦板清新認真文運動,
八卦板上太多負面能量需要你我一起淨化,
一天一篇清新認真文,少點下流低級嘴炮,
使社會更祥和,國家更團結,文化更高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6.117.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009058.A.2E5.html
噓
01/09 12:45,
5年前
, 1F
01/09 12:45, 1F
→
01/09 12:46,
5年前
, 2F
01/09 12:46, 2F
推
01/09 12:46,
5年前
, 3F
01/09 12:46, 3F
→
01/09 12:46,
5年前
, 4F
01/09 12:46, 4F
推
01/09 12:46,
5年前
, 5F
01/09 12:46, 5F
→
01/09 12:47,
5年前
, 6F
01/09 12:47, 6F
→
01/09 12:48,
5年前
, 7F
01/09 12:48, 7F
→
01/09 12:51,
5年前
, 8F
01/09 12:51, 8F
看一眼後照鏡,考慮一下轉彎時後方有無來車,
永遠預設前後左右的車有各種意外性肇事風險,
而不是因為乍看沒違規在路上就能夠理直氣壯,
學好防衛性駕駛,能保住一條命才是最重要的。
這篇報導還只是暫時說法,肇責要等專業鑑定,
希望機車騎士們在騎車時記得多看一眼後照鏡,
說不定就能保住一命。
→
01/09 13:27,
5年前
, 9F
01/09 13:27, 9F
→
01/09 13:32,
5年前
, 10F
01/09 13:32, 10F
→
01/09 13:32,
5年前
, 11F
01/09 13:32, 11F
→
01/09 13:32,
5年前
, 12F
01/09 13:32, 12F
很多人都沒仔細看影片,薇閣校車那起意外,
從騎士出現在畫面上到被公車撞倒約是 4秒,
桃園的意外從騎士開始漂移到被撞約是 3秒,
就這麼短的時間內轉彎沒有先確認後方來車,
後方若是大型車輛就算煞車了也來不及煞停。
→
01/09 14:32,
5年前
, 13F
01/09 14:32, 13F
→
01/09 14:32,
5年前
, 14F
01/09 14:32, 14F
你是說桃園那個案例吧?我這邊鍵盤分析一下給你聽:
1.因為機車騎士抵達在南工路口處右偏(第一秒)
2.公車司機看到機車騎士右偏以為她要右轉
3.機車騎士看到右前方小客車預備右轉進南崁路(第二秒)
4.公車司機以為機車騎士路線沒變,準備往前停靠停等區。
(前方50公尺處為公車站牌,公車已開始減速)
5.機車騎士南工路過一半開始左偏(第二秒半)
**騎士基本在路上做了個S形的動作,先右後左。
6.公車無法預料到騎士左偏,發生擦撞(第三秒)
這樣分析可以懂了嗎?
公車司機預備在過十字路口後停靠路邊站牌,
機車騎士作了 S形動作,導致後車無法反應,
而且要注意:公車不是從屁股撞上輾過機車,
是機車騎士往左偏後,從側面擦撞到公車的,
代表機車騎士「完全沒有注意」後方有來車,
或是「注意到已經來不及」,無法拉開距離,
這是為何我說多看後照鏡保行車平安的緣故。
推
01/09 15:32,
5年前
, 15F
01/09 15:32, 15F
→
01/09 15:32,
5年前
, 16F
01/09 15:32, 16F
真的!!呼籲機車騎士做好防衛性駕駛,安全第一。
路權是你的性命也是你的,路權可以讓,留下性命就好。
噓
01/10 01:22,
5年前
, 17F
01/10 01:22, 17F
→
01/10 01:22,
5年前
, 18F
01/10 01:22, 18F
→
01/10 01:22,
5年前
, 19F
01/10 01:22, 19F
→
01/10 01:23,
5年前
, 20F
01/10 01:23, 20F
→
01/10 01:23,
5年前
, 21F
01/10 01:23, 21F
??你說哪一次??桃園的案例還是自強隧道前的案例?
一個S形騎車,一個橫跨車道,要不要再各看十次錄影?
薇閣的案例就算司機沒直行選擇左轉,照那個距離與時間差,
騎士也很可能會撞上,所以說要看後照鏡要注意後方來車,
文章中哪裡有寫兩起案例「騎士去搶大車道」?
文中不斷在呼籲的事實就是,請機車騎士「看後照鏡」,
這是防衛性駕駛中很重要的一環,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
再決定動作,這個原則就是「不要預設別人都應該注意到你」,
很多人以為出事肇責不在己很無辜,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然後因此而受傷,甚至失去性命,值得嗎?
※ 編輯: donation12 (1.162.229.206), 01/10/2019 13:34:0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2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