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低薪旅掰了? 400億紅包傳發給育兒年輕夫妻已回收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這樣政策急轉彎很好 表示我昨天的建議 政府有聽進去
: 把錢發給新出生下一代們確實是最好的選擇
: 昨天去剪頭髮的時候,連剪髮的阿桑都說 爽我所得都不用報稅應該領得到
: 今天在路上買早餐的時候 看到魯蛇們在議論說年前拿到一萬多要怎麼花
: 對政府來講 這筆意外之財 本來就要想辦法創造未來更多的財源
: 而"人口" 就是 國家跟政府 未來最大的財富
: 有人說養一個小孩從小到大要幾百萬元 多一個人口出生不就等於創造數百萬的經濟價值
: 要解決魯蛇的問題 應該是提供職訓或是在職進修的機會 甚至是最低工資法
: 我支持政府把錢發給未來新生兒的父母,讓這四百億 變成一筆 "中出基金"
: 台灣需要有更多台灣自己血統的台灣人 不要外勞東南亞的移民來製造社會問題
: 發新生兒津貼做得好 鼓勵中出!!!
不僅如此 地方也可以從不動產多收稅來補貼有新生兒的家庭
可以好好利用華人愛炒房的特性 來制定稅收
每人名下只能單獨一間房當自住 兩間房以上都屬非自住
非自住的不動產應當重課稅
這些稅收就可以撥一部份 來補助有新生兒的家庭
何況不動產帶不走、逃不了、全登記 所以每年都有 而且源源不絕
不僅限制炒房、囤房 還能改善少子化 根本一石二鳥
只需要立法調整不動產持有稅 且朝下列基本的改革方向進行
1.市價化稅基
現行不動產持有稅的稅基是以"公告價"為準 遠低於市價的1/5
除了自住一間可以低稅外 (稅基採公告價)
而兩間以上就該往"實價課稅"邁進 (稅基採市價)
也就是持有多少閒置不動產 就該付出多少價值(市價)的稅
2.級距制稅率
規定不論年齡一人名下就一棟自住不動產
富人想多擁有不動產 就多生小孩名下持有(改善少子化)
第二棟以上即為非自住 稅率可採等比級數上升
舉例:
不動產數 1 2 3 4 5 6
自住 0.1% 非自住 1% 2% 4% 8% 16%....
3.惡逃漏重罰
借人頭、假做價、假發票...等不管何種手段
只要經查"惡意逃漏"屬實就重罰 如:罰金補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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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房價、低薪資、長工時,你還裝聾作啞讓你的小孩以後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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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youtu.be/lEWr6xvSW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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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D0pHoT 反制多房產官員制定炒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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