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GuRuGuRu聲明稿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Cook)時間7年前 (2018/12/29 23:22), 7年前編輯推噓8(10225)
留言37則, 1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51/81 (看更多)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對於GuRuGuRu的文章事件,大家只是要一個真相,就這麼簡單, 當初游旻哲被傳喚、被告上法院的時候, 游知不知道文章是誰PO的? 他知道!可是他不說! 他只是矢口否認文章不是他PO的,可能以為可以保護潘小姐吧, 要不是大家持續關心,會逼得真正的GuRuGuRu潘小姐PO這篇聲明嗎? 告訴你,保證不會,一定裝死到底。 所以,大家只是要一個真相,就這麼簡單。 的確是對於GuRuGuRu的文章事件,大家只是要一個真相,就這麼簡單 的確是對於GuRuGuRu的文章事件,大家只是要一個真相,就這麼簡單 的確是對於GuRuGuRu的文章事件,大家只是要一個真相,就這麼簡單 畢竟這一篇聲明文 實在令鄉民都太錯愕了 和當初游旻哲陳述的落差太大了 是在欺騙假司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6.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096958.A.0C2.html

12/29 23:27, 7年前 , 1F
被告本來就有說謊,保持緘默的權力
12/29 23:27, 1F
~~~~~~~~~~~~~~~~~~~~~~~~~~~~~~~~~~~~~~~~~~~~~~~~~~~~~~~~~~~~~~ 夭壽喔 這樣的言論會不會太... 要當記者嗎?!

12/29 23:28, 7年前 , 2F
原告和被告都沒有說謊的權利啦
12/29 23:28, 2F

12/29 23:28, 7年前 , 3F
不過...可以不揭露
12/29 23:28, 3F

12/29 23:29, 7年前 , 4F
一樓你的法律常識是誰教的?
12/29 23:29, 4F

12/29 23:29, 7年前 , 5F
簡單來說 就是檢察官好大喜功以為自己蒐證很完整
12/29 23:29, 5F
※ 編輯: cirin (220.136.56.37), 12/29/2018 23:31:02

12/29 23:30, 7年前 , 6F
看筆錄怎麼問 問你是否知道 你不回答沒事 你說不知
12/29 23:30, 6F

12/29 23:30, 7年前 , 7F
他又沒有說謊,不想說是他的權利。去指責他不說不是你應做的
12/29 23:30, 7F

12/29 23:30, 7年前 , 8F
就有事
12/29 23:30, 8F

12/29 23:30, 7年前 , 9F
結果抓錯人 證據又不足 連原本引用的法條都被法官否定
12/29 23:30, 9F

12/29 23:30, 7年前 , 10F
事情。
12/29 23:30, 10F

12/29 23:31, 7年前 , 11F
或者明知道共用 回答被盜帳號也算不實
12/29 23:31, 11F

12/29 23:31, 7年前 , 12F
但 檢察官很辛苦的啦 這種根本很難做的事
12/29 23:31, 12F

12/29 23:33, 7年前 , 13F
游確定有說他不知道租屋那篇怎麼有他的資訊,但依目前來
12/29 23:33, 13F

12/29 23:33, 7年前 , 14F
看,是他要求代PO的可能性很高。若屬實,那這點他是說謊
12/29 23:33, 14F

12/29 23:34, 7年前 , 15F
如果是女朋友,貼他資訊上去租屋也不是不可能,但這些都
12/29 23:34, 15F

12/29 23:34, 7年前 , 16F
是為了推論帳號是不是他的,事情主要還是貼文當下誰貼的
12/29 23:34, 16F

12/29 23:35, 7年前 , 17F
不過最後法官都說無罪了,檢察官還去找那麼細幹嘛?
12/29 23:35, 17F

12/29 23:36, 7年前 , 18F
他說不知道,但是他明顯知道啊
12/29 23:36, 18F

12/29 23:36, 7年前 , 19F
所以其實後續如果認定有罪要繼續跑,應該會用更多途徑去
12/29 23:36, 19F

12/29 23:37, 7年前 , 20F
確定帳號身分。之前只用網路蒐的到的當證據應該是還沒到
12/29 23:37, 20F

12/29 23:38, 7年前 , 21F
一定或可以向PTT要資料的地步吧
12/29 23:38, 21F

12/29 23:39, 7年前 , 22F
一樓可能以為不自證己罪=可以偽證,其實兩件事不同,後者是
12/29 23:39, 22F

12/29 23:39, 7年前 , 23F
偽證罪
12/29 23:39, 23F

12/29 23:40, 7年前 , 24F
作偽證是對的嗎= =
12/29 23:40, 24F

12/29 23:41, 7年前 , 25F
沒被抓到的時候
12/29 23:41, 25F

12/29 23:42, 7年前 , 26F
被告的確有說謊的權利,不能說謊的是原告跟證人
12/29 23:42, 26F

12/29 23:42, 7年前 , 27F
只是被告如果謊言被戳穿會讓刑責加重
12/29 23:42, 27F

12/29 23:43, 7年前 , 28F
偽證是公訴罪的樣子
12/29 23:43, 28F

12/29 23:44, 7年前 , 29F
偽證罪是針對證人,不是針對原告
12/29 23:44, 29F

12/29 23:45, 7年前 , 30F
"被告"
12/29 23:45, 30F

12/29 23:46, 7年前 , 31F
被告如果謊言被戳穿又判有罪,量刑上就會加上
12/29 23:46, 31F

12/29 23:47, 7年前 , 32F
「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之類的,會加重量刑
12/29 23:47, 32F

12/30 00:55, 7年前 , 33F
不管怎樣,這兩個人謊話連篇狡詐又無情,應該是確定的
12/30 00:55, 33F

12/30 01:34, 7年前 , 34F
樓上這樣無所本的評擊他人不好吧。
12/30 01:34, 34F

12/30 02:58, 7年前 , 35F
無不無情我不知道,但是他們的確說謊阿
12/30 02:58, 35F

12/30 03:36, 7年前 , 36F
a大可以分別指出他們兩人說謊的部份嗎?
12/30 03:36, 36F

12/30 07:19, 7年前 , 37F
游「我被盜個資」<- 這句是實話哦?哈哈哈
12/30 07:19, 37F
文章代碼(AID): #1S9v4-32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9v4-32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