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志鵬收賄關說判刑4年半定讞 三重立委將補選已回收
※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高志鵬收賄關說判刑4年半定讞 三重立委將補選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12年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與助理收賄關說,台中高分院更
: 二審前年1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4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必須
: 入獄。
: 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他的立委寶座也將不保,三重區域立委將補選。
: 此案歷審判決反覆,一審判刑5年半,二審認為國有土地讓售「非立委職權」為由改判無
: 罪,更一審法官又採「實質影響力說」,改判7年6月;更二審又改判4年半,今天終於確
: 定。
又是實質影響力~~
看來以後藍的拿政治獻金可以爽爽拿
綠的要拿政治獻金就用實質影響力辦他
反正現在法院誰開的很明顯
綠的依政治獻金法收政治獻金也不行
搞政治還是得自己家財萬貫
不然哪天被搞上法院
就是個四年起跳的刑罰了
棒棒
: 判決指出,台中市羅、陳姓等業者得到台中市旱新段805號國有地,已獲准興建市場,如
: 果申請租用後來可辦理價購取得,不論自用或轉售都有利可圖,但承租不成,2006年12月
: 間,由羅某請託高志鵬國會辦公室副主任姚昇志,希望立委向國有財產局關說承租。
: 2007年2、3月間,高、姚分別向國產局長及副局長提起此事,4月間獲該局同意租用,被
: 查出陳「依約定」將200萬元現金交給姚,姚收下後私自挪用150萬元,再以「南投阿德」
: 政治獻金名義,捐款50萬元交給高的立委辦公室林姓助理。
: 案經南投地檢署起訴,姚到案後坦承犯罪,並轉為污點證人繳出150萬元賄款。但高否認
: 犯罪,辯稱不知有「約定200萬」之事,但確實有收到「南投阿德」政治獻金,一審依圖
: 利罪判高5年6月、姚2年4月,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國有地讓售、租賃非立委職
: 權,就算確有拿到錢,只構成品德非議,改判兩人無罪。
: 更一審則引用前總統陳水扁涉二次金改案時,最高法院採用的「實質影響力說」,認定立
: 委身分對國產局有審查預算等實質權力,對首長關說會有實質影響力,重判高判刑7年6月
: 、褫奪公權4年。
: 更二審改判高志鵬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
: 利用職權機會及身分圖自己及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
: 奪公權4年,姚判1年4月,褫奪公權2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53824
: 5.備註:
: 要補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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