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靜儀:長居國外者,返國半年後才可復保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理論學家)時間5年前 (2018/12/25 10:1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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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rayallen (無暱稱之人)》之銘言: : 最大的問題根本不是復保。 : 你想想停保後,繳三個月就可以開大條的,我們這些留在台灣的人是白痴嗎,還要月月繳 : 。 : 有哪個保單有這種條件,平時停繳,要用的時候繳三個月,就可怒爽一波。 : 不要說人在國外,平時用不到,你去國外也是自己選的,憑甚麼全民幫你買單 : 其實我比較想問,有沒有立委都不修這個法的掛? 比較合適的做法是,健保本來就根據投保身分不同,而收取不同的健保費;就把境 外無報稅國民和境內無所得外國人列為同一類投保身分,獨立記帳。 這類投保身分的共通點,就是可能有收入,卻沒有繳稅給台灣政府。健保有很多政 府補助,這類人卻只繳健保費,對其他有繳稅的人不公平。因此他們的健保獨立記 帳,以損益平衡原則計算健保費。 如此雖然這類人還是沒用稅金挹注健保,至少他們用的健保,是從他們繳的健保費 來的,並沒有讓境內國民用稅金補貼他們,比較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4.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704167.A.0F9.html

12/25 10:17, 5年前 , 1F
補繳差額就好了 要用就結清
12/25 10:17, 1F

12/25 10:17, 5年前 , 2F
補上居住地的報稅紀錄
12/25 10: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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