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靜儀:長居國外者,返國半年後才可復保已回收
※ 引述《sun8 (popo)》之銘言:
: 保護健保!林靜儀:長居國外者,返國半年後才可復保
: 2018/12/24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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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 台灣醫療品質好,加上使用健保價格低廉,導致許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國人,一旦有醫療需
: 求,就返回台灣使用,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建議健保署修訂「健保法施行
: 細則」,規定若兩年以上未入境就停保,之後返國超過半年才可復保。
: 林靜儀說明珍奶用湯匙說(1)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中)14日在立法院,對她在臉書上表
: 示自己使用湯匙喝珍珠奶茶一事說明。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7年6月14日 ID-1647829
: ▲林靜儀建議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圖/中央社)
: 林靜儀在臉書上表示,過去許多早就長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公民,一旦需要醫療,因為
: 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又需等待,台灣醫療品質好又快速,用健保又價廉,「來回飛一趟都划
: 算」,第一線醫療人員都遇過這樣的民眾,對於這種只把台灣當成「可以消費低價醫療」
: 的地方,實在讓人很氣。健保讓人民不需因為費用而不敢就醫,也讓人不用因病而貧,又
: 為了照顧弱勢,取消鎖卡,繳不出健保費也先治療再說,這是照顧國人;結果被當凱子利
: 用,讓人眼見人性醜陋。
: 林靜儀認為,制度有道德風險,就修正。停復保規定是在健保法施行細則,不需修法提案
: ,權責在健保署,由健保署來修訂、公告。她建議,久未返國,在返國半年後再復保,避
: 免「飛回來弄牙齒/換關節/開刀完畢就飛回去」,如果返國後就長居,自然在半年後,
: 健保身份與其他國人無異,任何重症急症難症,都保障。這半年期間,沒有健保身份,在
: 台灣如果需要的時候依然有醫療服務,自費而已;如果不放心,就保私人醫療保險,一樣
: 是醫療保險,只是不是「全國一起幫你分擔這段期間的醫療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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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0rz.tw/vsrEd
: 三立
: 狗黨應該會不爽
現行制度就是這樣,一堆推文是在高潮什麼啦。
內文也說不用再修法,因為本來就是這樣規定。
出國兩年就自動幫你除籍停健保,然後有搞到黃安這些人嗎?
他們還不是回台看病看爽爽。
往返中台對他們來說實在太容易,不遠又不貴。
而且這制度還有個bug,你有拿國外雙重國籍出國不要拿台灣護照你就等於還是在
國內也是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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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5.27.2.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670940.A.C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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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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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要去查健保法和戶籍法
半年才能復保的條件為:出國兩年被除籍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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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規都有雙重國籍的人定的肯定還有門路,但我沒得玩無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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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上限變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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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除籍後你想繳都沒得繳。不過也沒差,外派或唸書只是變得不想回台而已。
在國外洗個牙多貴啊,有的還免費的勒,希罕。
※ 編輯: illreal (65.27.2.119), 12/25/2018 01:35:04
※ 編輯: illreal (65.27.2.119), 12/25/2018 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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