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守中選舉無效之訴開庭 律師:投票日應24小時都能投票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Pm)時間5年前 (2018/12/24 14:03), 編輯推噓15(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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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自由 : 丁守中選舉無效之訴開庭 律師:投票日應24小時都能投票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上月底以3252票之差敗給現任 : 市長柯文哲,聲請重新計票,仍以更大差距的3567票落敗,428萬餘元保證金被收入國庫 : ,他另提「選舉無效之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丁委任5位律師助陣,與被告中央選 : 委會、台北市選委會大鬥法。 : 丁守中在法庭內,向法官重申他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不是為了個人,主要目的有3:徹底 : 檢討選罷法及公投法是否欠缺明確規範,檢討選務機關應該有的公平、公正角色;防止中 : 選會和地方選委會,藉著運用職權違法操縱選務,影響選舉結果;防止再發生邊開票、邊 : 投票,嚴重影響選舉公正和公共信用。 我本還以為丁陣營有哪些讓中選會一刀斃命的選罷法上該當的選舉無效證據,結果這幾位 律師沒話找話講,講的都跟「選委會的作為」到底「如何影響了相關候選人(不一定是提 告的丁守中本身)原本會「因此當選或落選」的「不同結果」,那麼才有勝訴的可能。因 為選罷法關於「選舉無效」之訴的立法意旨在於此。 如果只有一部分不至於影響當選結果的選民或許改變了投票對象,這一點就算有瑕疵, 也不是選罷法關於「選舉無效」之訴要處理的範圍,法官對此不會介入(所以看立法院想 修法就修法、立法院不想修法也就算了),靠訴訟讓律師團在法庭上大談修法政策的意義 ,這也不是「訴訟」該有的功能。 如果「選舉結果」(柯文哲當選)並沒有因為中選會下令「延長投票」而導致不同(結果 的同或不同,舉證責任在提告的丁守中這邊),那麼律師團高談「為了以後的長治久安」 叭啦叭啦的法律政策面,這變成只是丁守中搏版面罷了,毫無法律意義(所以將會敗訴) ,只有政治意義(刷存在感)。 不過「官司技巧」上,如果丁陣營找得出例如2000名在下午四點後投票的選民,願意到法 院作證說他們本來要投給丁守中,但在下午四點過後,排隊時看了手機直播的開票後,不 知怎的(這方面法官無權過問,總之選民的意思自由是絕對的)因此決定改投柯文哲,所 以2000票一來一往等於4000票的差距,超過柯文哲原本贏丁守中的差距,那麼丁守中才會 勝訴,法院才會判此次台北市長選舉無效,選委會必須撤銷這次選舉,再重新舉辦一次重 新擇期投票,就像立委補選一樣。 這些律師團拿了丁守中的委任費,如果要為客戶的權益,早點去找足額的證人,讓客戶勝 訴,比在法庭上嘴一堆沒有法律意義的諸如選罷法如何爛讓選委會可以延後投票、影響選 民投票意向、請法官正視此點、應判丁守中勝訴、判台北市長選舉應予重辦云云的沒話找 話講的辯詞來得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7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631388.A.722.html

12/24 14:06, 5年前 , 1F
柯也能找兩千人 所以沒用
12/24 14:06, 1F

12/24 14:06, 5年前 , 2F
已經找了千人了
12/24 14:06, 2F

12/24 14:07, 5年前 , 3F
要怎麼證明都是四點以後才圈到票的,而不只是所謂投票
12/24 14:07, 3F

12/24 14:07, 5年前 , 4F
要人證也要物證 要對所有選票驗指紋才能確定證人所言
12/24 14:07, 4F

12/24 14:07, 5年前 , 5F
無記名投票如何驗證呢?
12/24 14:07, 5F

12/24 14:07, 5年前 , 6F
蠻多地方1600,沒有管制排隊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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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08, 5年前 , 7F
而且,還有另一種狀況是,即使在圈票外產生影響了,進到
12/24 14:08, 7F

12/24 14:08, 5年前 , 8F
其實這已經違反中選會自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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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08, 5年前 , 9F
圈票處就真的圈了影響後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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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09, 5年前 , 10F
要怎麼證明自己投給誰,這才是最難的地方,也是不可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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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09, 5年前 , 11F
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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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11, 5年前 , 12F
證人也沒用啦,都秘密投票,所以證人身分合不合格都可以吵
12/24 14:11, 12F

12/24 14:12, 5年前 , 13F
丁丁很難逆轉,法在選舉制度有所欠缺光是站在投票中棄保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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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13, 5年前 , 14F
的點不夠,因為候選人的魅力或特質,還有政績也是選民的考量
12/24 14:13, 14F

12/24 14:16, 5年前 , 15F
不思如何提升候選人民心實力,反而一味立足在法欠缺或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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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18, 5年前 , 16F
看一下高嘉瑜小朋友的選票2014~2018,都可足證,實力堅強
12/24 14:18, 16F

12/24 14:18, 5年前 , 17F
要證明是四點後投的 要監視器對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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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19, 5年前 , 18F
扯不贏就賺丁丁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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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19, 5年前 , 19F
的人,不怕這個
12/24 14:19, 19F

12/24 14:21, 5年前 , 20F
那柯這邊也可找兩千個證人來說四點後棄柯保丁囉?
12/24 14:21, 20F

12/24 14:21, 5年前 , 21F
這法官黨國法官一定丁丁贏啦
12/24 14:21, 21F

12/24 14:22, 5年前 , 22F
深綠丁粉這種特殊物種很難找吧
12/24 14:22, 22F

12/24 14:22, 5年前 , 23F
證人有偽證罪,不能學原告被告亂講話的
12/24 14:22, 23F

12/24 14:22, 5年前 , 24F
何況還要限定台北市下午四點以後有看手機的
12/24 14:22, 24F

12/24 14:52, 5年前 , 25F
所以我說"如果"丁陣營找得出的話~這就看丁的造化了~
12/24 14:52, 25F

12/24 14:54, 5年前 , 26F
就算找到也沒用 棄保不違法 邊開邊投也不違法
12/24 14:54, 26F

12/24 14:54, 5年前 , 27F
勝訴前提是中選會有違法 沒違法啥都不用講
12/24 14:54, 27F

12/24 17:00, 5年前 , 28F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12/24 17:00, 28F

12/24 19:35, 5年前 , 29F
要怎麼證明那2000人是想投丁但投給柯的?
12/24 19:35, 29F

12/24 19:36, 5年前 , 30F
根本無法證明這些事實
12/24 19:36, 30F

12/24 20:04, 5年前 , 31F
你刑總刑分刑訴都是體育老師教的?
12/24 20:04, 31F

12/24 23:04, 5年前 , 32F
體育老師能教這個…哪間學店?
12/24 23:04,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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