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普悠瑪事故15歲以下只賠170元?旅平險已回收
※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 引述《ejeanstone (內湖米達麥亞-帝國軍647T)》之銘言:
: 不是。
: 簡單說保險法第 107 條的規定:要拿小孩子的保險金,小孩子就不能死。
: 該條規定未滿 15 歲的孩子,身故只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但身故之外的醫療、殘
: 廢仍然是照樣理賠的。
: 保險的目的是發生損害時,有保險金填補損失。小孩並非家庭的經濟支柱,甚至反
: 過來說,養小孩是家庭的經濟負擔。因此小孩身故,對家庭情感當然是重大打擊,
: 但財務上損失就只有喪葬費。
: 所以為了避免父母因為給了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對小孩就疏於照顧,用情感換取財
: 務利益,法律便不許保險商品提供小孩的身故保險。
: 但出門旅遊除了身故風險之外,仍然有生病、受傷甚至殘廢的風險,這些風險就是
: 旅平險涵蓋的範圍。而滿 15 歲後,旅平險也會包含身故風險。
: 對普悠瑪事故的小孩來說,當場死亡的雖然只能拿回保險費,但有送醫治療的,旅
: 平險仍然會照投保金額,提供應有的理賠。
: 因此保險法並不是亂修的。是慎重考慮過社會一定有觀念偏差的家庭,為了不讓這
: 些家庭利用保險獲利,才修法禁止。
: 對絕大部分的正常家庭,可以拿到孩子的身故保險金,就能抹去失去孩子的痛嗎?
: 但這制度卻能保護偏差家庭的孩子。
何謂保險
要先繳費才享有保障
不會讓你沒繳意外險(身故)保費
卻享有意外險(身故)之保障
這案子最大問題在於
保險公司照樣向運輸公司或個人戶
收15歲以下的意外險(身故)保費
等出事再拿出法條說:
抱歉 依法15歲以下 意外險(身故)的保障不能理賠
頂多退還 意外死亡者的保費
而其它15歲以下意外險保費照樣收
這種穩賺不賠的情況
只有台灣能見到
立委及金管會知不知道有這個漏洞
當然知道 但礙於財團給的政治奉獻金
紛紛裝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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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3.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899079.A.3AE.html
※ 編輯: jiern (1.200.43.40), 12/04/2018 12:52:2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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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
現況就是如我所講的
※ 編輯: jiern (1.200.43.40), 12/04/2018 1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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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不過現況卻非如此
若是單獨買 沒付意外險(身故)保費
保險公司就不會搬出法條來講拒賠
像是買小朋友壽險
15歲以下一樣可以買附加意外險(身故)
意外險(身故)是一年一約無終身
但理賠時 保險公司會搬出這條法令拒賠
明知不能理賠還給投保 這點相信任誰都覺得不合理
※ 編輯: jiern (223.138.77.245), 12/04/2018 1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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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講
保險要先繳費才享有保障
若原新聞主角沒繳意外險(身故)保費
保險公司就不會搬法條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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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15歲以下不能理賠
卻每年繼續收意外險(身故)保費
保險公司及主管機關沒責任
問題只出在消費者不去看保險法?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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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ern (1.200.43.40), 12/04/2018 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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