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戀結婚的法律適用問題已回收
上次我跟我們同事開玩笑
說同婚通過的話
就可以兩個人一起講好
申請同婚
然後先放七天有支薪的婚假
放完再離婚
然後可以大家認識的都結一輪
放假永遠不缺假
大家聽一聽還開始找結婚對象了
好同婚不過嗎?
XD
沒有兩例跟七天假
婚假放爽爽~
※ 引述《archimonde (archimonde)》之銘言:
: 假設明台灣同性戀可以用專法結婚了
: 但你沒有辦法、或目前沒有辦法證明你是同性戀
: 也就是說、異性戀也可以說自己是同性戀
: 要用專法結婚,你不能阻止
: 有沒有這種可能?
: 我覺得有
: 1.女生不想嫁給討厭的某男,就先和姐妹淘假結婚真逃避
: 2.男生把女人肚子搞大,或花心,想甩掉玩膩的女生,不想負責,就拜託換帖兄弟假結婚
: 不想和某人結婚的理由太多了,千奇百怪
: 有沒有卦?
: 也就是異性戀多了一種同婚法律可用,但你無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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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性多的產業!是現在的人要結婚太難了
單身的人要放假!這樣根本就爽爽放!
※ 編輯: rdadi (59.127.187.30), 12/01/2018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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