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劉宇 #同性戀穿泳裝上街是不行喔?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tu es ma came)時間5年前 (2018/11/29 12:53), 5年前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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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ns (kons)》之銘言: : 所以我認為現在同性戀要結婚,就是要爭取特權,或者正確一點是,爭取新的權利。 : 我認為平等的意思是,在法律上,所有人都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 目前, 同志活動訴求爭取相同權利 那「義務」呢? 釋憲說明對婚姻與家庭的制度性保障 在於為維持(人類)社會生生不息 進入民法婚姻制度的異性婚 即便沒機會看過民法 忠貞義務,扶養義務,教育責任 早已經成為不辯自明的文化 差別在 民法保障配偶可以合法分錢。 因為配偶有義務一同負擔對家庭的責任 目前台灣民法的家庭責任並不是只有對子代的保障 「權利起而義務生」 深櫃同居卻擔心沒保障? 要保障什麼? 合法分錢? 民法從來談的就不是愛情的保鮮劑 更不是會是一頂安全帽 如果你們連走去市場說服大姊大嬸的耐心或勇氣也沒有 要怎麼爭取選票? 要怎麼讓人認同你們的加入 並不會破壞早在民法出現前就慣行的婚姻默約? 台灣從來沒有自己的個人主義思潮哲學辯論 去學德國爭取同婚的手段 沒注意到基本文化歷史演進的不同 就註定這次公投在只有50%投票率下的大敗 -- 說不定, 認真去看個婚姻板幾天 你們會發現專法就好 如同不少進入婚姻的女性想著有同居法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22.23 ※ 編輯: pastoris (106.105.122.23), 11/29/2018 12:55:18

11/29 12:55, 5年前 , 1F
那叫內褲 不叫泳裝
11/29 12:55, 1F

11/29 12:55, 5年前 , 2F
玄學
11/29 12:55, 2F

11/29 13:00, 5年前 , 3F
那叫噁心不叫泳裝
11/29 13:00, 3F

11/29 13:10, 5年前 , 4F
就是因為愛護同志,所以認真勸你們珍惜真正的自由...T^
11/29 13:10, 4F

11/29 13:20, 5年前 , 5F
原來甲是套襪子去游泳,我怎都沒看過?有甲專用的泳池
11/29 13:20, 5F

11/29 14:51, 5年前 , 6F
爭取平權的運動多半是要求權利拒絕義務
11/29 14:5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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