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志婚姻已成事實?呂秋遠談「平等」與「人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誰是我的小天使?!)時間7年前 (2018/11/07 00:35), 7年前編輯推噓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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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同志婚姻已成事實?呂秋遠談「平等」與「人權」 3.完整新聞內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2018年11月6日 上午10:27 同志在明年 5 月後就能結婚已成為定局,只有訂定專法與直接入民法的差異,任何公投 結果都無法阻擋同志結婚。對此,律師呂秋遠認為,同志婚姻已成事實,雖然人權不應該 公投,但是你的這一票,將決定台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是「把他們當人看 」,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支持同志的異性戀也好,自己就是同志的朋友也罷,這些人都在 支持基本人權,或者說,反對一種「某些人是人,某些人則是把人當人看」的態度,但是 這與同志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 他說,「這次的公投明明就不是在表決同志能不能結婚,而是表決要用平等的方式,還是 踐踏人權的方式結婚,這些人為什麼就是不把焦點放在入民法或是立專法上,而是一再討 論同志結婚後,會有多麼禍國殃民?真的,我很遺憾的告訴反對派,禍國殃民已經確定, 不要去領票,你會比較開心。那麼,阻擋入民法總可以吧?」 呂秋遠質疑,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還不都是婚姻嗎?不過就是專法婚姻與民法婚姻 的差異,大家都是台灣人,幹嘛分這麼細呢?因為,你不能跟我用一樣的制度,你要用別 的制度,只是一個在民法,一個在專法。即使是專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樣,否 則就會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意思。 而進一步的專法派疑問可能就是,既然都一樣,那麼你們這群支持同志的異性戀,還有同 性戀,你們不分性別在反對什麼?那就滿足專法派一點卑微的需求,立專法不是很好,又 可以弭平社會地方傳統壓力? 呂秋遠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有些深受其害 者,還會鼓吹大家不要進入這牢籠,以免早晚還是要讓呂律師賺取律師費。有了不一定要 用,重點不是結婚,重點是平等。就像是有些支持民法派的異性戀會說,拜託,我們是在 「幫」你們耶,怎麼這麼不知好歹? 他指出,當同志婚姻已經成為事實,民法平權就會是義務。有人受壓迫,有人就要反抗, 這些人已經不被當作人看太久,將來如果不想讓自己以後被壓迫時沒人出手,現在是不是 該動手? 當你投下民法派這一票,不是因為你支持同志婚姻,畢竟這是大法官做的決定,你無權改 變。這一票,是因為你支持人權、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價值,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 派。怎麼會是「異性戀」幫助「同性戀」?還一副我都施恩給你,你得感激涕零的樣子? 你是給自己一個交代,為自己之所以為人的價值負責。 此外,呂秋遠也提出 5 個問題,「你看過喜歡同性的孩子,因為恐懼、害怕跟別人不一 樣,而把自己的胸部束緊,傷害自己身體嗎?」「你看過喜歡同性的孩子,因為爸媽公然 辱罵同性戀是妖怪,所以躲在房間裡哭,懷疑自己不正常嗎?」「你看過喜歡同性的孩子 ,因為社會給他們濃厚的罪惡感,所以得要強迫自己看精神科門診嗎?」「你看過喜歡同 性的成年人,因為不敢告白,怕連朋友都當不成,所以看著別人成家立業,自己孤家寡人 嗎?」「你看過喜歡同性的成年人,因為被逼著生小孩,所以跟自己永遠不會愛的異性結 婚,欺騙自己與配偶,永世不得超生嗎?」 他直說「只有入民法,才能讓他們發現,自己原來跟其他人一樣,重點從來就在於平等, 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Dpjk5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01.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1522148.A.C52.html

11/07 00:37, 7年前 , 1F
呂秋遠.....
11/07 00:37, 1F

11/07 00:37, 7年前 , 2F
贊成。所以應該偷吃小三除罪化
11/07 00:37, 2F

11/07 00:43, 7年前 , 3F
不愧是法律人 邏輯真的幫
11/07 00:43, 3F

11/07 00:58, 7年前 , 4F
二樓說的跟這篇文的關係是?
11/07 00:58, 4F

11/07 01:13, 7年前 , 5F
同志也是人民~~修民法有什麼不對嗎?
11/07 01:13, 5F

11/07 01:20, 7年前 , 6F
大法官超爛
11/07 01:20, 6F

11/07 01:27, 7年前 , 7F
會生蛋,別插肛門,再來講等平好嘛。
11/07 01:27, 7F
請快去長知識喔。

11/07 01:28, 7年前 , 8F
親愛同胞個屁啊? 不愧是律師,一堆廢話
11/07 01:28, 8F

11/07 01:37, 7年前 , 9F
那原住民的專法是甚麼
11/07 01:37, 9F

11/07 01:38, 7年前 , 10F
該立專法的不立專門搞狗屁
11/07 01:38, 10F
這意見已經跳針到不想回應了, 一樣請快去長知識吧。

11/07 01:52, 7年前 , 11F
沒學習力的人要跳針幾次原住民考試有加分
11/07 01:52, 11F

11/07 01:53, 7年前 , 12F
那同婚專法 是要給同婚同志婚姻補助費嗎?
11/07 01:53, 12F

11/07 01:53, 7年前 , 13F
婚禮補助費嗎?
11/07 01:53, 13F

11/07 01:54, 7年前 , 14F
聽說同業都不太喜歡他的樣子 差很多?
11/07 01:54, 14F

11/07 01:55, 7年前 , 15F
殺人分屍已成事實 所以要開放槍支合法化?
11/07 01:55, 15F

11/07 01:55, 7年前 , 16F
那最簡單的吸毒賣淫也成事實 也合法化
11/07 01:55, 16F

11/07 01:56, 7年前 , 17F
搞不定的通通合法就好啦 哈哈
11/07 01:56, 17F
你真的知道什麼叫做大法官釋憲嗎?

11/07 01:57, 7年前 , 18F
律師多半挺同婚啊 既得利益XD
11/07 01:57, 18F

11/07 01:58, 7年前 , 19F
律師最怕沒糾紛了 司法仲介代理 離婚爭產
11/07 01:58, 19F

11/07 01:58, 7年前 , 20F
還都得找他
11/07 01:58, 20F

11/07 01:59, 7年前 , 21F
事實跟義務的邏輯?
11/07 01:59, 21F

11/07 02:00, 7年前 , 22F
強調跟其他人一樣 但又要特殊的對待方式
11/07 02:00, 22F

11/07 02:01, 7年前 , 23F
還是強調不一樣 互相尊重? 男女就不同齁
11/07 02:01, 23F
我以為有看內文能曉得同志要的是平等的對待方式。

11/07 02:06, 7年前 , 24F
喔是喔
11/07 02:06, 24F

11/07 02:12, 7年前 , 25F
其他異常性癖有一視同仁嗎
11/07 02:12, 25F
同性戀早已不是異常性癖, 請快去長知識好嗎?

11/07 02:16, 7年前 , 26F
人家是說釋憲已讓明年同婚合法成事實 什麼"
11/07 02:16, 26F

11/07 02:16, 7年前 , 27F
事實搞不定就合法化"這思路我跟不上
11/07 02:16, 27F

11/07 02:20, 7年前 , 28F
跟樓上有同感+1
11/07 02:20, 28F

11/07 02:21, 7年前 , 29F
專法跟民法沒說死齁 那就專法啊zz
11/07 02:21, 29F
馬英九:我把你們當人看。

11/07 02:22, 7年前 , 30F
原來是看錯了啊,想說怎麼會滑坡到殺人分屍
11/07 02:22, 30F

11/07 02:29, 7年前 , 31F
法律還說要判死咧
11/07 02:29, 31F

11/07 02:37, 7年前 , 32F
噢?那其他性癖好呢?平等zzzz
11/07 02:37, 32F
我們一起去長知識吧。

11/07 02:48, 7年前 , 33F
談立法技術問題,專法要合憲 致敬民法要
11/07 02:48, 33F

11/07 02:48, 7年前 , 34F
立幾條?直接動民法要修幾條? 可以思考
11/07 02:48, 34F

11/07 02:48, 7年前 , 35F
看看 你若是立委,撇開立場價值選邊站的
11/07 02:48, 35F

11/07 02:48, 7年前 , 36F
問題,要怎麼處理法案才有效率?
11/07 02:48, 36F

11/07 04:21, 7年前 , 37F
.
11/07 04:21, 37F

11/07 04:46, 7年前 , 38F
11/07 04:46, 38F

11/07 05:48, 7年前 , 39F
推文有人邏輯堪慮,向來不意外
11/07 05:48, 39F

11/07 05:49, 7年前 , 40F
已成事實是因大法官釋憲過
11/07 05:49, 40F

11/07 05:50, 7年前 , 41F
嘴殺人分屍,吸毒的?大法官同意了逆?
11/07 05:50, 41F

11/07 08:38, 7年前 , 42F
一堆自以為正義的異性戀推文看了好
11/07 08:38, 42F

11/07 08:38, 7年前 , 43F
擔心,以後小孩被這些人養到真可憐
11/07 08:38, 43F
※ 編輯: diego99 (220.142.101.213), 11/07/2018 09:28:34

11/07 09:56, 7年前 , 44F
愛滋聊起來
11/07 09:56, 44F
內文有愛滋? ※ 編輯: diego99 (220.142.101.213), 11/07/2018 09:58:45

11/07 14:52, 7年前 , 45F
公投才是人權好嗎?公投決定的制度才
11/07 14:52, 45F

11/07 14:52, 7年前 , 46F
是大多數人要的。大法官僭越了人民
11/07 14:52, 46F

11/07 14:52, 7年前 , 47F
的權力
11/07 14:52, 47F
一起長知識吧,才不會講一些奇怪的話。 ※ 編輯: diego99 (220.142.101.213), 11/07/2018 23:25:51
文章代碼(AID): #1RuSBan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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