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議會受詢說假話為何沒有處罰機制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米糕)時間5年前 (2018/10/26 21:49), 5年前編輯推噓-9(1109)
留言20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看一些歐美電影都知道 在法院證人作證前都會一手按著聖經 一手舉起宣誓所作的證詞皆屬實 如果說詞反覆或被查出作假還可能會犯偽證罪 反觀台灣議會 被質詢的機關主管不僅不是客觀上公正的第三方證人 還是具備相應法律/政治責任的當事人 結果受詢時明明不清楚的事可以直接說成有/沒有 被舉證後還可以繼續用其他的謊來圓 然後再次被戳破 理論上免責權只適用於質詢的民意代表 不適用於受詢的政府機關 那麼為什麼針對受詢時回答不實的情況 法規上沒有相對應的處罰機制呢? 這裡面是否有什麼八卦 -- 全ての願いを叶える願望器… イリヤ 聖杯として作られた少女が唯一オレに願ったのは── 衛宮士郎 『だからずっと…あなたの味方でいさせてほしい』 …それだけ、だった…                      《赤い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8.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0561752.A.44C.html

10/26 21:51, 5年前 , 1F
歐美電影法院vs台灣議會 你媽邏輯沒教
10/26 21:51, 1F

10/26 21:51, 5年前 , 2F
好?
10/26 21:51, 2F
重點在於說假話 你很執著於有沒有按著聖經這點嗎?

10/26 21:51, 5年前 , 3F
樓上閉嘴
10/26 21:51, 3F

10/26 21:53, 5年前 , 4F
法院說假話在台也有偽證罪 你前中後都
10/26 21:53, 4F

10/26 21:53, 5年前 , 5F
連不起來 還需要一條一條教嗎?
10/26 21:53, 5F
所以我現在就在問議會說假話為什麼沒有相關處罰啊 很難懂嗎?

10/26 21:54, 5年前 , 6F
歐美議會實際情況如何?官員也會扯謊
10/26 21:54, 6F

10/26 21:54, 5年前 , 7F
嗎?你的舉例呢?張冠李戴
10/26 21:54, 7F
議會說假話的嚴重程度會亞於法院說假話??? 結果前者反而不用判罰 後者要 你媽真的有把你邏輯教好嗎?

10/26 21:54, 5年前 , 8F
笑死,法院比議會?多唸書好嗎
10/26 21:54, 8F
很多人搞不好一輩子都不用上法院一次 但議會在討論的東西卻跟他生活息息相關 你覺得哪個比較嚴重?

10/26 21:55, 5年前 , 9F
政治責任啊
10/26 21:55, 9F

10/26 21:56, 5年前 , 10F
偽證罪要件看一下吧zzz
10/26 21:56, 10F
(一)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偽證罪之構成要件如下: 1. 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必須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之陳述,始負偽證罪之責:所謂「虛偽陳述」是指證人對於明知實情卻故作虛偽之陳述;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是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偵查或審判之結果者。因為證人就此種事項為虛偽之陳述,則有使裁判陷於錯誤之危險,故論以偽證罪,而科以刑罰。 2. 須證人、鑑定人或通譯,於供前或供後已經具結者:具結是指依據法定程序,以文字保證據實陳述或公正誠實的手續。具結者在具結前應告以具結的義務及偽證的處罰,具結若未履行這種程序,就算具結者有違背具結義務的行為,也不能論以偽證罪。 3. 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必須於執行審判職務的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實施本罪的行為。 4. 證人、鑑定人或通譯主觀上必須具備「偽證故意」,而為本罪的行為,始構成本罪。

10/26 21:57, 5年前 , 11F
邏輯爛到炸 要罵官員有100種角度切入
10/26 21:57, 11F

10/26 21:57, 5年前 , 12F
法院 議會 傻傻分不清楚
10/26 21:57, 12F

10/26 21:57, 5年前 , 13F
你的論述可笑
10/26 21:57, 13F
從頭到尾我沒看到你有講出為什麼不罰 就只會講可笑而已

10/26 21:59, 5年前 , 14F
沒下限欸 你貼的東西自己讀過 懂了嗎?
10/26 21:59, 14F

10/26 21:59, 5年前 , 15F
要件一字一字寫那麼清楚 還在辯
10/26 21:59, 15F
懂啊 所以我在問的問題你到底知不知道答案? 不知道的話不要浪費彼此時間好嗎

10/26 22:00, 5年前 , 16F
(一)zzz
10/26 22:00, 16F

10/26 22:02, 5年前 , 17F
議會是審判或檢察官辦案的場合嗎?
10/26 22:02, 17F
所以不是審判或辦案就不用判罰? 你的意思是這樣?

10/26 22:04, 5年前 , 18F
對牛彈琴 放棄了
10/26 22:04, 18F
從頭到尾講不出為什麼 真的很為你悲哀 只會挑語病還會幹嘛zzz ※ 編輯: endlesschaos (220.130.208.19), 10/26/2018 22:04:37

10/26 22:12, 5年前 , 19F
回答不實只要說是下屬給的報告說的就好
10/26 22:12, 19F

10/26 22:13, 5年前 , 20F
反正一層層往下推
10/26 22:13,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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