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市長帶頭違法? 柯P:現在法令太不切實際了已回收
※ 引述《ccps970915 (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市長帶頭違法? 柯P:現在法令太不切實際了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長柯文哲行動競選總部昨在北投七星公園舉辦園遊會,北市公園處認定競選車開入
: 公園已經是明顯競選行為,違反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將沒入保證金
: 三萬,市長帶頭違法!對此,柯文哲今早受訪直呼「這表示目前的法令太不切實際了!」
: ,並扯以前執法不是很嚴厲,現在他要求嚴厲執法,發現法律應該要大修。
: 柯文哲今早出席「2018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後接受媒體聯訪,談到昨天行動競選總部挨
: 罰一事,柯文哲沒有正面回應「市長是否帶頭違法」,反指這表示北市府太公正執法,且
: 有個問題就是目前法令太不切實際。
: 柯表示,從他的競選辦公室開張兩週就被境管處抄掉,還有像是條通文化、大彎北段、社
: 子島、內湖五期等都是一樣狀況,自己當市長以來一個很大感觸,每次都要求人民守法,
: 但訂出來的法律是要可以遵守的,不能訂了又不遵守,變成「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
: 有關係」,複雜的政商關係就跑出來了,所以他倒覺得法律要大修。
: 他並解釋,昨天的狀況是申請舞台,但公園處說那不是舞台、是貨櫃車,所以要罰錢。
: 現場媒體質疑柯是否因自己挨罰才覺得應該大修法令?柯回說「不是啦!」這幾年就發現
: 很多法令該修,因此早就在市政會議要求相關局處整理了。
: 至於為什麼不乾脆借活動中心,偏偏借公園卻違反相關規定喊口號,挨罰了又要修法?柯
: 起先否認喊口號一事,但媒體提醒昨天有喊「改變成真、持續發生」、「4不4」(柯的號
: 次)等口號,質疑是在擦邊球?柯僅嘟噥說,「我們目前法令要實際一點了,其實一開始
: 我問他們說這可不可以,當時說可以,後來又說不可以,這在太奇怪了。」
: 不過今也到場參與活動的國民黨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則再次痛批柯「說一套作一套」,丁
: 守中表示,柯自己訂的這麼嚴,不讓人家進到公園,卻又帶頭違規違法,證明柯說一套作
: 一套
: 媒體追問,但丁陣營日前舉辦的活動,也全都比照辦理沒入3萬保證金,且一年內不受理
: 該申請人之活動申請?丁辯稱「我們沒被罰,市黨部辦的活動被罰了,他們的慶生會,我
: 們被邀請去。」
: 丁指出,公園跟學校向來都可以做為活動的地方,只要合法申請租借就可以,最早英國海
: 德公園都可以辦政見發表會,怎麼現在公園反而不能辦政見活動,「這就是柯文哲給我們
: 穿小鞋,自己帶頭違法,他就是說一套作一套,將來執政一定是獨裁的」。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87223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看到推文中許多製杖蚵粉牽拖到立法委員就覺得很好笑,
好像只要提到跟「修法」有關就是立法委員的問題一樣,
真不知道現在高中公民都怎麼教的,怎教出一堆製杖言論...
原報導中也很清楚寫明了,
蚵違反的是「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事實上應該是轄下公園處自訂的: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https://goo.gl/EksY4b
(原名稱:臺北市公園管理辦法)
而該公園的主管機關就是「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也就是說自己修訂的法令自己違反,然後被自己處罰又哇哇叫這樣...
所以蚵才說:「這幾年就發現很多法令該修,
因此早就在市政會議要求相關局處整理了」
而這也表示蚵市府四年來該修的都沒修嘛,
這不是行政怠惰是什麼?怪自己啊不然勒?
而另一方面,這就好像你知道闖紅燈違法,但你還是闖了,
因為你認為闖紅燈是過時的法令,早該修了...
註:
所謂「辦法」屬地方自治規則,
即相當於在中央機關的「命令」層級,
由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發布或下達即可,
而「自治條例」才需要市議會通過,
重點這些都是由地方行政機關自行修訂的,
完全是地方自治法規的層級,不要違反上位規範就好了,
公民老師若沒教的話也可以自行翻翻地方制度法就瞭解了,
所以想問問製杖蚵粉,到底干中央的立法委員啥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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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北市的自治法規到底干DPP啥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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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杖蚵粉支持舞台車開進公園,就請蚵市府趕快修法啊,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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