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謝亞軒 也交保了 台灣蒸蚌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六西格瑪)時間7年前 (2018/10/13 00:09), 編輯推噓15(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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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當然不會知道自己恐龍啊 一、刑法第271條規定之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刑法第276條規定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二千元以下罰金。 三、刑法第277條規定之傷害致死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四、刑法第278條規定之重傷害致死罪: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來,這四條,如果有人死掉了,有加害者,恐龍怎麼判 還不簡單?說你沒殺人犯意,不小心的啦,開個二給你 再給你個緩刑五年,少爺就可以開心回家繼續幹妹了啊 這要怎麼修?你說他恐龍,他扣你一頂妨害我自由心證判決的帽子,誰敢戴 你問我理由? 還不簡單 少爺一審不滿意就上訴啊,二審不滿意再上訴啊 最高法院如果說你這個那個哪個查不夠清楚啊、好像不是這樣欸、我覺得他沒犯意啊 就慘了,發回原下級法院更審 更一審、更二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審… 一個案子還好,十個案子、一百個案子 絕對幹到爆,天天挑燈夜戰,案子審不完 所以開個緩刑給少爺,少爺回家幹妹,你回家吃飯,大家都開心 被害不開心?沒關係,死人不會不開心 不開心又怎樣,你窮啊 少爺家可以打官司打十幾年,從少爺打到變老爺,你可以嗎 不行就乖乖下去吧,下輩子別當窮人了 所以說恐龍法官不是說假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一大堆 還自以為包青天在世 吃屎吧 ※ 引述《jiouje (JioUje)》之銘言: : 我有位親戚在司法界算是有份量的 : 他說外界一直說什麼恐龍法官,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 他們也想判重點,只是法律有明文規定刑期輕重限制 : 他說要怪就去怪立委不修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34.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360545.A.816.html

10/13 00:09, 7年前 , 1F
那個罰金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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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下跪痛哭 抄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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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11, 7年前 , 3F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豬腳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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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唬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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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還嘴立委 明明權限都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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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自由心證 就看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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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領8-9萬爽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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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是會背法條而已,不會用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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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14, 7年前 , 9F
希望判交保的法官,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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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最高法院只要拿個程序有瑕疵就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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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16, 7年前 , 11F
法官:誰說我不會用法條 判你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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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反正死的都是沒權沒錢沒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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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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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19, 7年前 , 14F
台灣真的需要制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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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20, 7年前 , 15F
那個罰金不是新台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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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21, 7年前 , 16F
祝法官明天全家被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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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23, 7年前 , 17F
直接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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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48, 7年前 , 18F
法官玩法,還會裝委曲說立法不夠嚴不能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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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02, 7年前 , 19F
司法改革呢!國民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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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58, 7年前 , 20F
那個天平比準度跟200塊的秤差不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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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19, 7年前 , 21F
其實法官已經可以被AI取代了,只會背法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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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19, 7年前 , 22F
死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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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47, 7年前 , 2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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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15, 7年前 , 24F
可悲鬼島
10/13 12:15, 24F

10/15 00:25, 7年前 , 25F
重判2000元
10/15 00:25,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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