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為什麼沒有讓朋友去請三斤喝茶看海?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74團怎不74?)時間5年前 (2018/09/12 10:43), 5年前編輯推噓0(2212)
留言16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之銘言: : ※ 引述《CLV518 (ANON)》之銘言: : : 大家都知道最近館長吉了一個PTT鄉民, : : 也知道館長重點不是吉不吉的成功、只是要該鄉民的資料。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hvbUe43WQw
: : 看上面那個影片就知道,館長說有了資料知道你是誰後, : : 因為他朋友很多、朋友的朋友更多、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超多; : : 可能會開車載你去陽明山喝喝茶、去海邊看個消波塊甚麼的, : : 但那都是館長朋友太多的原因、絕對跟館長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 又來了 一個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講這種話 大家覺得洽當嗎?? : 啊 我朋友很多 朋友的朋友更多...請你喝茶泡茶 : 心生恐懼 怕.jpg : 還有直玻又再說我講他老婆怎樣怎樣..... : 林北從沒講過你老婆如何如何 我對你們家新美編還比較關注 又我中槍??? : 昨天直玻又講說~被你告的人說什麼SGS怎樣怎樣的....我根本沒講 又我了?? : 而且我根本沒寄FB訊息+打電話去 : 知道館長的背景 有哪個白癡會這樣打電話去的 : 幹是不是一堆低能館黑在裝我(現在不能罵館粉了 怕) 這邊邏輯我不太懂,如果是要故意裝你,那應該不是求饒,而是挑釁吧 為啥要裝你去跟館長求饒,很怪啊,如果要害你的人故意裝你應該是挑釁吧 : ===================================== : 以後PTT不能酸公眾人物ㄌ 只能歌功頌德 不能講壞話了 : 以後PTT網路 要管制人民思想言論自由了 這點反對,PTT已經算是很自由了,個資不提供的 除非是啥大案或法院正式公文那種會提供 當然如果一開始就是用假資料註冊的,根本提供也沒差 如果是通保法3年以上的,警察直接查IP就好了,也不用找PTT要個資了 這時候假資料註冊就沒用了 很多網站論壇都是,警察要索取個資就提供 相比之下,PTT算是非常自由了 像某網站,要發言還要手機註冊,且綁定1手機1帳號的,且警察要資料就會給 所以那邊現在都沒人認真,都在打屁快閃而已 : : 照館長朋友跟朋友的朋友的數量, : : 如果輪流被載去陽明山喝茶應該會喝到超撐; : : 幫鄉民QQ : : 不過問題來了,館長前一陣子跟三斤吵得不亦樂乎, : : 為何沒有朋友&朋友的朋友去找三斤泡茶看消波塊啊? : : 是因為三斤是澳洲人的緣故嗎?有卦否? 時代不同了啦 本來就不會有人這樣做 只是一堆人期待別人這樣做 看看網路喊喊喊,會不會真的有人這樣做 然後等著看戲而已 不然以前訟棍很流行 訟棍都不怕了 新聞很多訟棍 但還沒看到訟棍被打的新聞 根本沒有先例過啊 就是網路上嘴很大,被挖到現實世界,結果被打的,根本一個都沒有啊 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會發生了 -- 本季老婆 https://i.imgur.com/OhMfxsb.jpg
https://imgur.com/KaCf6kB
https://imgur.com/iNG1es9
https://imgur.com/4moH8Wg
https://imgur.com/bbneMgB
https://imgur.com/ALobIbf
https://imgur.com/73ianWM
https://imgur.com/bKXOxf3
https://imgur.com/Ovozgf0
https://imgur.com/OEHNmqd
https://imgur.com/PYuO8Sw
https://imgur.com/Dt9Ekbf
https://imgur.com/DMd04fa
https://imgur.com/zfbAIod
https://imgur.com/ilbS48O
https://imgur.com/RKd4Qw9
https://imgur.com/TAkVHp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49.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6720226.A.AA4.html

09/12 10:45, 5年前 , 1F
跟他認真幹嘛?XDDDD
09/12 10:45, 1F
※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3.49.208), 09/12/2018 10:48:53

09/12 10:49, 5年前 , 2F
哈哈姆特那邊前幾年有個罵人被告的
09/12 10:49, 2F

09/12 10:50, 5年前 , 3F
手機是別人的,註冊資料也是別人的
09/12 10:50, 3F

09/12 10:50, 5年前 , 4F
然後上網IP在國外,最後找不到人
09/12 10:50, 4F

09/12 10:51, 5年前 , 5F
所以不起訴,只是帳號就被砍掉了
09/12 10:51, 5F

09/12 10:54, 5年前 , 6F
只知道有人資料亂填抽中獎無法領 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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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0:55, 5年前 , 7F
2F講的根本標準配備
09/12 10:55, 7F

09/12 10:57, 5年前 , 8F
至於訟棍沒被打也很好理解,大部分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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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0:58, 5年前 , 9F
到只想快點解決然後頂多笑笑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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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打下去才有更多事情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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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0:59, 5年前 , 11F
目前比較直接就前年那個告人失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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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0:59, 5年前 , 12F
照著判決書上的資料去放火的,還有
09/12 10:59, 12F

09/12 11:00, 5年前 , 13F
台南地院那個開車撞律師跟老婆的吧..
09/12 11:00, 13F

09/12 11:03, 5年前 , 14F
只不過這兩個案例都不是訟棍就是了
09/12 11:03, 14F

09/12 13:03, 5年前 , 15F
你不知道新竹隊長被人在網咖痛打嗎
09/12 13:03, 15F

09/12 13:04, 5年前 , 16F
會怕還一直發文找人麻煩
09/12 13:0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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