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向國防部示範如何告人」陳沂告陳為民公已回收
※ 引述《s8752134 (AndyChen)》之銘言:
: 其實國防部真要告陳沂公然侮辱應該還是有辦法的(?)
: 發個調查給每個志願役,就像大家當兵時常在填寫問卷調查表,做這件事情難度不高
: 讓每個人都填選資料,表達此番言論有被侮辱到。
: 陳沂當時是說『大部分的志願役都是垃圾』,如果 100% 的志願役或是高比率的調查表
內
: 容都表達被侮辱到。那陳沂應該不能再用『妨礙名譽的客體必須是可得特定的人』去躲
,
: 因為如果全部的志願役都表達被侮辱到,每個志願役都是可得特定的人,自然侮辱罪刑
就
: 得成立。非法律專科出身,不知此法是否可行?有請法律相關科目人員解惑。
不能 因為被公然侮辱的不是國防部
所以國防部無資格提告
假如有某些志願役自行提告或是聯合
提出告訴也不行
因為公然侮辱必須要言論可以使他人
知道在講的是特定一個人才可以
三斤這種地圖砲因為無法讓人得知是在罵
誰 所以不成立公然侮辱
不過我也不是法律系的啦
有錯誤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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