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單車男「7秒5刀」捅死龍哥!判正當防衛免刑責 陸檢解釋原因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南行er)時間7年前 (2018/09/02 14:28),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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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個笑話 有個人摔下山谷,正好上面一個法律人經過 於是對他喊 “你用xxx,然後再ooo就能得救了” 後來摔下去的人自己努力爬了上來,結果快 到時又被法律人踢下去 “方法錯了!” 不好笑嗎?那再一個 台灣司法公平公正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看影片 https://youtu.be/G4tCyAJ1AQw
: 2:20秒開始是砍人的鏡頭 : 以下是我的幾點感想 : 1、這篇台灣的報導的問題在於 : 當事人騎的是中國所謂的「電單車」,而不是自行車。 : 當然這跟整起案件沒有什麼關係。 XD : 2、一件因果關係很明確的殺人案 : 居然沒有進入到法院程序審理,而是由檢察官直接不起訴處分 : 有點不可思議。 : 這件案子並不是說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起分 : 而是犯罪人的犯案過程很清楚,但是檢察官卻直接引用法條不起訴。 : 就算認為有阻卻違法,檢察官還是應起訴並讓法官判決。 : 所以自頭至尾沒有進入法院體系讓人覺得很意外。 : 3、被害者的身分與民眾的反應對檢察機關的影響 : 首先,被害者的身分,歸根結底有幾點特徵 : A、有錢 : B、多行不義 : C、有前科 : 其次,很明顯的是被害者先挑釁 : ------------------------------------------------------ : 上面我劃條線,因為到此為止跟本案無關。 : 但是很明顯的讓民眾甚至是檢察官對其沒有一絲同情之心。 : 如果被害者只是挑釁就算了,問題是他自己拿刀出來 : 然後刀掉下來後,被于撿到,於是雙方角色互換。 : -------------------------- : 于砍了五刀,前三刀應該說是正當防衛沒有問題 : 後兩刀對方已經逃跑,再砍真的就不符合正當防衛,而是防衛過當了。 : 問題是,前三刀尤其是第一刀,符合正當防衛的情狀,並且是致命傷 : 也就是說後面有可能是防衛過當,但是並不妨礙因果關係形成。 : --------------------- : 結論: : 法律與判決不應受到大眾及新聞的關注,而是應該回歸到案件本身。 : 不能因為這個傢伙看起來「罪該萬死」因此就直接「順應」民意 : 重大案件無論如何還是應該走完法律程序才對。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6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235.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5869701.A.03A.html

09/02 14:31, 7年前 , 1F
臺灣法律就是笑話
09/02 14:31, 1F

09/02 14:36, 7年前 , 2F
中國憲法 人民有言論和集會自由
09/02 14:36, 2F

09/02 14:38, 7年前 , 3F
一樓廣西人吃狗肉不就最有水準
09/02 14:38, 3F

09/02 14:52, 7年前 , 4F
這個他覺得不公平嗎? 別人母語大對決輸了活該
09/02 14:52, 4F

09/02 14:52, 7年前 , 5F
他怎麼不覺得怪? 那總算輪到他了啊 不開心???
09/02 14:52, 5F

09/02 14:53, 7年前 , 6F
可以去拚雙榜啊? 還是要等別人幫他司改?
09/02 14:53, 6F

09/02 15:17, 7年前 , 7F
哈哈
09/02 15:17, 7F

09/02 15:27, 7年前 , 8F
一樓貴國有法律這種東西嗎?哈哈哈哈
09/02 15:27, 8F

09/02 16:29, 7年前 , 9F
鬼島法律為有錢人服務 法匠這時候又
09/02 16:29, 9F

09/02 16:29, 7年前 , 10F
說法律不能被民意左右惹ㄏㄏ
09/02 16:29,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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