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年薪360~650萬元 華航、長榮機師醞釀罷工已回收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giee5566 (章魚)》之銘言:
: : 笑死人
: : 機票也沒有比人家便宜多少
: : 公司可以自己賺爽爽
: : 憑甚麼因為機師薪水相對國內高就不能抗議
: : 自己奴不知道去討薪水
: : 只知道眼紅愁富的人
: : 還是乖乖當奴吧
: 1. 企業員工待遇多少應由其內部自行協調, 特此聲明.
: 2. 這邊只講結論:
: (1) 目前的工會區分為 企業工會 / 職業工會 / 產業工會,
: 應立法限制一人只能加入其中一種.
: (2) 應新增企業得於罷工進行時,
: 經企業工會同意後資遣特定員工的條款.
: (3) 新增消費者保護條款.
: 企業因罷工未能履約, 應視狀況賠償消費者.
: (4) 特許行業若因罷工未能履行其社會義務, 政府得裁處懲罰性賠償.
嗯?? 過幾天再來看, 果然有幾個ID特地跑來因人廢言.
jump12: 自以為結論咧 你懂工會?
acidrain: 看ID就可以不用看內文了
lnmp: 笑死人了,要不要去看看國外的工會法阿
h921440: 資方代表 這發言就是反勞工.親資方
1. lnmp, 你才需要多去看看外國的工會法.
在監察院提出罷工預告期的時候, lnmp就大加抨擊.
結果發現罷工大國法國也有法定預告期的時候,
就換了個說法:"台灣不一樣啦" <--簡單來講是這樣
就可稱為腦內勞權自助餐.
覺得有利的就主張台灣也要有, 覺得不利的就主張台灣不一樣.
而所謂的有利不利是訴諸直覺......算了, 反正自稱左大多是這樣.
2. 多重會籍禁止, 是基於工會為勞工代表所作的主張.
例如, 一勞工同時加入A/B工會, 而A/B工會同時向雇主協商時,
就會產生協商結果適用上的爭議.
3. 企業工會決議資遣條款, 是因為同一企業中的勞工也是可以細分階級的.
有些勞工覺得企業經營不怎麼樣, 想靠罷工撈一票準備走人.
有些勞工覺得企業還能撐下去, 反對罷工.
而因為產業與職業工會的存在, 使得公司裡面的少數勞工,
可以繞過企業工會的多數決模式單獨罷工.
罷工權, 包括決定要不要罷工的權利.
但當上述的少數勞工是掌握關鍵技術的時候,
罷工就會演變成全企業無法運作的狀態,
這時罷工期間的禁止資遣保護, 就會造成:
法律為了保障企業內少數人的罷工權(要罷工),
侵害企業內多數人的罷工權(不要罷工).
4. (3)(4)都是針對企業的. 就算要說對誰不利, 也是對資方不利.
企業自己內部管不好影響到外界權益,
外界就要老老實實吞下去??
5. 自稱左就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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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可以抱著自我犧牲的心態, 篤信自己願意信奉不渝的信條,
在街頭上高喊脫離現實的主張, 把對其有所質疑的人當成智障.
這都是個人自由, 在不侵害他人權益的範圍內, 當予以尊重.
不過我可能會把這個人當成來亂的, 那是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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