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記協:沒有當事人告 柯市府應負舉證責任已回收
: 最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醒柯市長,「沒有當事人來告」並不是一個有效的證明清白的
: 方式。反而,那對於站在權力部門對面的記者同業,是不恰當、有失格調的說詞。他們不
: 是你可以這樣對待的人。一位同業這樣描述第一次作品上刊,說她看見的時候「偷偷的哭
: 了,不是什麼了不得的新聞,但初嚐的滋味,讓我警醒地認知到,要對讀者的信任負責、
: 對自己的影響力負責、對以媒體來推動台灣的民主負一點責,擔子不輕,落實在每篇稿子
: 上,就是新聞專業,至今依舊努力著」。我們相信柯市長每天遇到的同業,像她一樣「至
: 今依舊努力著」。用那樣的話,去嘲諷他們的職業風險,訕笑他們背後不見得總是有報老
: 闆支撐,恐怕不是非常合適。
讓我警醒地認知到
要對讀者的信任負責
對自己的影響力負責
對以媒體來推動台灣的民主負一點責
擔子不輕,落實在每篇稿上,就是新聞專業,至今依舊努力著
他是在說三小啊
現在記者這麼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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