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毒駕狂飆想甩警車卻撞上闖紅燈機車 法官判無罪定讞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七月份好戲上場!!崩崩)時間7年前 (2018/07/29 12:24), 編輯推噓-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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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好棒棒,以後吸毒駕車,撞死法官家人,也不必賠錢、坐牢! 反正吃定法官絕對判無罪嘛! 幹拎娘! 真不知道這些法官,要不要重新舉辦「智力測驗」!!!! 酒駕要重罰,毒駕不必重罰、也不必坐牢! 哇賽! 台灣再度領先全球!! 全世界第一個判例,允許毒駕的腦殘國家!! ※ 引述《cisbpmtw (cisbpmtw)》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02763 : 毒駕狂飆想甩警車卻撞上闖紅燈機車 法官判無罪定讞 : 2018-07-29 11:10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賴姓男子在前年3月間吸毒後開車,在中市遇到警察,他狂飆 : 想甩掉警車,一路從台中市疾駛到彰化市,沿途還有闖紅燈、逆向行駛等惡劣行為,並於 : 彰化市東外環道路,把年僅22歲的吳姓青年撞成植物人,法院雖認定他吸毒,但一路超車 : 想甩掉警車,顯示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公共危險罪部分判決無罪,至於他把吳 : 男撞成植物人,法官認為他不論超速與否,都無法避免這場意外,過失致重傷害罪也判決 : 無罪,全案確定。 : 法官認為他不論超速與否都無法避免這場意外 :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前年3月3日凌晨,吸食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開車於北屯區見到警 : 察巡邏車,他猛踩油門逃離,警車在後方追逐,賴男一路狂飆,還有闖紅燈、逆向行駛等 : 一連串危險駕駛的行為,警車仍緊追不捨,凌晨1時許,雙方追逐到彰化市,賴男於東外 : 環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這輛機車由無照的許姓男子(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10月)騎乘, : 後面載著22歲吳姓男子重傷,呈植物人狀態,彰化地檢署對賴男提起吸毒導致不能安全駕 : 駛的公共危險罪,以及過失致人重傷害罪公訴。 : 彰化地方法院卻認為,賴男驗尿顯示,愷他命濃度為76ng/mL ,代謝物去甲基愷他命濃度 : 701ng/mL,證實他開車前確實吸食愷他命,不過,警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賴男開車與 : 警車追逐約25分,賴男曾多次超車,試圖擺脫警車,並沒有行車不穩定現象,也就是賴男 : 雖吸毒,但沒有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公共危險罪判決無罪。 : 至於過失致重傷害罪,台中地院指出,車禍主因是騎機車的許男闖紅燈,追逐賴男的警察 : 作證說,撞車之前,警車已經關掉警示器,打算放棄追逐,原本狂飆高速疾駛的賴男,速 : 度也已經降低至約80公里(該路段限速70公里),但無法判斷確實車速,賴男撞到機車時 : ,警車立即停車,警察扣留賴男並協助處理車禍。 : 台中地院強調,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結果,當地路段限速70公里,如果賴 : 男沒有超速,也要在57公尺前發現闖紅燈的機車,才有足夠煞車距離,警車行車記錄器卻 : 顯示,賴男見到機車,只剩45公尺的反應距離,就算賴男依限速70公里行駛,也會造成撞 : 車的結果,因此,賴男沒有肇事責任,據此判決無罪。 : 彰化地檢署上訴二審,並指賴男在尚未撞上機車之前,與警車追逐過程,有違規左轉、行 : 駛路肩、違規變換車道、壓在車道線上行駛、紅燈右轉、行駛分向限制線上、逆向行駛、 : 闖越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聲明撤銷原判,改判有罪。 : 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見解與一審相同,並認為賴男在車禍之前,雖有上述危險駕駛的行 : 為,但起訴書卻沒有翔實記載,也沒有引用這些過程,來佐證賴男犯罪,警察也作證說, : 撞車前已停止追逐,賴男已減速,彰化地檢署起訴時,沒有翔實記載且引用這些危險行為 : ,法院也沒有義務去調查不利賴男的證據,據此維持無罪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61.195.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838240.A.FD3.html lolic: 沒有啊你看撞律師就死刑 223.136.133.124 07/29 12:25

07/29 12:27, 7年前 , 1F
普通人把闖紅燈的對方撞死都有罪了
07/29 12:27, 1F

07/29 12:30, 7年前 , 2F
被撞成植物人的是闖紅燈的死小孩
07/29 12:30, 2F

07/29 12:32, 7年前 , 3F
無照闖紅燈被撞到重傷 對方有沒有吸毒
07/29 12:32, 3F

07/29 12:33, 7年前 , 4F
很重要嗎
07/29 12:33, 4F

07/29 12:35, 7年前 , 5F
是機車的乘客重傷=_=
07/29 12:35, 5F

07/29 12:42, 7年前 , 6F
你這種人才需要智力測驗
07/29 12:42, 6F

07/29 12:54, 7年前 , 7F
哦!樓上法官??護航哦!!
07/29 12:54, 7F

07/29 13:03, 7年前 , 8F
前因後果都搞不清楚…呵呵
07/29 13:03, 8F

07/29 21:42, 7年前 , 9F
秀下限?
07/29 21:42, 9F
文章代碼(AID): #1RNK5W_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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