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屏東土地徵收 是不是可以收攤了?已回收
※ 引述《rockok71 (鈞鈞有意思)》之銘言:
: 安安 剛剛看公視有話好多
: 看了看 我也不是專業的
: 一邊說絕對不拆 因為沒有經過居民同意
: 一邊說土地權狀已經變成政府的 然後為什麼不先拆
: 公有土地去使用 強拆民宅
: 然後我看徵收金額 約3E多 共10戶對吧?
: 所以徵收金額也滿高的
: 所以 到底是怎樣 我怎麼看不懂 = =?
基本上流程就是
1. 和住戶喬徵收 同意拆的先拆
2. 有不同意戶的話 就寫給內政部一個強制拆遷計畫
3. 內政部覺得拆遷條件合理 就會通過 如居民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
理論上這時候政府已經無敵了 強拆也行(大埔事件)
4. 若民眾勝訴 還沒拆的就不能拆 已經拆了的 政府要原地重建 (前幾天的張藥房)
現在公勇路事件就是處於第三點的狀況
其實要強拆是合法的 不過縣政府並沒有像大埔一樣進入強拆模式
各種證據來看 當天確實是要拆同意戶而已
如果要強拆 也不會去和不同意戶溝通
這些一定都有公文做證據 個人認為縣政府說謊機率很小
網路上有錯誤資訊 要搞清楚的幾個關鍵
1. Q: 處理下去是流氓?
A: 處理下去指的是用乙炔切同意戶與不同意戶的交界面
因為如果當場楊先生有簽同意拆除的文件的話 那就不用乙炔切了
到時候全都是同意戶一起打掉 但因為楊先生沒有同意
所以要把他的房子和同意戶的房子用乙炔切出交界 以免拆除拆超界傷及不同意戶
從這句話可以知道 楊先生不同意 工務處長就是明確去把他當成不同意了
當然後面 他努力讓楊先生想簽下的過程中 有點不耐煩 這也是真的
2. Q: 行政訴訟還在跑就要給人家拆房子?
A: 其實 沒有要拆 但就算拆了其實縣政府也是合法的
只能說這個法源給政府很大的權力
如果拆了以後政府在行政訴訟輸了 那就要原地重建
所以並不是行政訴訟還沒打完就不能拆
3. Q: 政府脅迫民眾逼簽同意?
A: 其實這個事件 只能說政府和民眾說法不一樣 但哪個可信我覺得有點明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VlPY-VvXQ&t=1303s
亮出被脅迫影片 但其實沒有太多脅迫 他說不同意也就讓他不同意了
所謂政府脅迫不同意戶簽文件的說法 來源就是這個 給大家自己去判斷吧
這樣到底有沒有到脅迫
4. Q: 80名警力趁人沒睡醒 不是想強拆是什麼
A: 老實說這種說法真是神邏輯 就好像一種網軍想塑造出想方便炒作的口號
但其實並無法推論什麼 可能是想做好確實的阻擋 避免不同意戶有什麼危險的動作
並且工程本來就是早上去做的 比較涼 且他們是8:30才開始拆
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覺得找出事實很重要
我自己是覺得 現在政府做的其實只是依法行事 但就是因為這個法給政府權力太大
所以是合法但不正義 希望 法律能夠修改成讓人民也能參與其中
若不同意戶實在有苦衷 可以提出反對的公投或連署之類的
希望未來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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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48.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356778.A.B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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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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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種資訊的來源 我不信任 因為有人連一個很普通的對話都可以說成脅迫
更何況那天在連線的時候明明不同意戶好好的家裡有電呢
全部的資料都指向政府一直在用合情合理一步一步在進行
在這種合理的步驟中 怎麼會突然出現一個和其一貫風格不同的指控
這我真的不信
※ 編輯: leeduman (101.11.48.144), 07/23/2018 2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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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事實 你可以看上面連結的影片 一般人可能無法想像
但事實上因為政府理虧 所以敗訴的也是有 像張藥房就是原地重建
這是理解影片中行政訴訟說法的一個關鍵
※ 編輯: leeduman (101.11.48.144), 07/23/2018 2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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