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宗律師開庭被撞死 一審被告死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卡卡7788)時間7年前 (2018/07/15 19:53), 編輯推噓6(7131)
留言39則, 1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1/24 (看更多)
※ 引述《osee (os)》之銘言: : 奇怪 ~ : 那個死刑人權律師怎麼沒去辯護 : 我也可以幫他寫一篇免死的判決阿 : 1基於人權兩公約 : 被告撞死為律師 並非公約舉例之兒童 或連續殺人之重大案件 : 2被告用汽車衝撞致受傷而死 並非虐殺等方式 手段並非兇殘 : 3被告因離婚調解 律師太過強勢 事出有因 : 考量人之常情 是衝動衝撞 並非預謀犯案 : 4雖無精神鑑定 但在暴怒下 也是思覺失調的半個俘虜 : 5男女對感情處理不當 是社會化過程中錯失教育機會 : 對崇尚升學主義之國家社會 方是問題所在 : 6被告平日關愛小孩 足見非窮凶惡極之徒 仍有向善之心 : 應給予在監獄矯正教化之機會 : 7被告30年後出獄 應已能體悟學習情感處理方式 而無再犯可能 : 若是仍應情緒管理不佳 則國家監獄身為矯正機構 : 亦應負起無法矯正體系失職之責 : 綜上 免死 以下是判撞死律師的洪先生死刑的原因 (一)死刑存廢應由政治部門決定 法院認為,死刑存廢是人民意志、價值判斷的選擇與決定,應該由政治部分來決定, 並不是由法官代替人民選擇,死刑仍然是量刑選項之一。 (二)依照公政公約,本案可以判死 依照公政公約,限於情節最重大或最嚴重之罪行,且不違反該公約第14條之保障下, 才能以死刑處罰。 但殺人罪屬於情節最重大或最嚴重之罪,而且當法院依照符合公約保障規定進行公平審判 後,可以處以死刑。 (三)洪先生的情況,應該量處死刑 最後,法院認為洪先生心智正常,生活狀況沒有難以承受的重大變故,當被害人離開法院 時,也沒有對洪先生挑釁或刺激,只是因為之前累積的不滿,就用殘暴的方式殺人,惡性 十分重大。 洪先生的犯罪結果,除了造成兩人死亡外,更造成律師的恐慌與不安,對社會秩序跟有賴 律師共同參與的法治秩序造成嚴重危害。 洪先生雖然有表示愧疚,並且抄寫佛經,但始終否認有殺人的犯意,也一直認為原因是被 害人的陳述或黃律師案發前的手部動作、獨力照顧子女的壓力,以此卸責。 審酌所有情形後,法院認為應該處以死刑,並且褫奪公權終身。 判洪先生死刑的原因套用在程宇身上也可以 唯一不同的就是把造成律師恐慌改成造成婦女恐慌 而且程宇沒有叫救護車 從頭到尾都沒坦承犯案 還推給女友是主謀 最後也沒有抄佛經 怎麼程宇的手段不殘忍不能判死? 洪先生抄了佛經還是唯一死刑? 洪先生你死的好慘阿 死後記得去找法匠索命阿~~ -- → aa52189: 樓下obov我吃屎 11/28 00:26 → obov: 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6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655619.A.577.html

07/15 19:54, 7年前 , 1F
法界自助餐 你懂什麼?
07/15 19:54, 1F

07/15 19:54, 7年前 , 2F
法醬:我說你判死刑就是死刑
07/15 19:54, 2F

07/15 19:55, 7年前 , 3F
撞死法律天龍人─死刑
07/15 19:55, 3F

07/15 19:56, 7年前 , 4F
撞死律師就不可教化了XD
07/15 19:56, 4F

07/15 19:56, 7年前 , 5F
這是因為不同法官阿
07/15 19:56, 5F

07/15 19:58, 7年前 , 6F
台灣法院就是不同法官判差異大 難以服眾
07/15 19:58, 6F

07/15 19:58, 7年前 , 7F
而且看不出如何解決這種問題
07/15 19:58, 7F

07/15 19:58, 7年前 , 8F
不可以沒證據就說人性侵喔 要報復法律系的
07/15 19:58, 8F

07/15 19:58, 7年前 , 9F
人不是這樣的
07/15 19:58, 9F

07/15 19:59, 7年前 , 10F
只有律師是人 其他不是人 然後法官是神
07/15 19:59, 10F

07/15 20:00, 7年前 , 11F
每次看法匠在那跳針我就想笑 雙重標準~
07/15 20:00, 11F

07/15 20:00, 7年前 , 12F
法匠:這是個案審查 獨立審判
07/15 20:00, 12F

07/15 20:01, 7年前 , 13F
明明其他同學也在罵 為什麼我的處分這麼重
07/15 20:01, 13F

07/15 20:01, 7年前 , 14F
雙重標準喊快十年
07/15 20:01, 14F

07/15 20:01, 7年前 , 15F
草泥馬法律人
07/15 20:01, 15F

07/15 20:02, 7年前 , 16F
個案審查=雙重標準 北七的垃圾法匠
07/15 20:02, 16F

07/15 20:03, 7年前 , 17F
然後一直不敢回答我們的問題 垃圾去死
07/15 20:03, 17F

07/15 20:04, 7年前 , 18F
出庭有死亡的危險 當然要喝止 上面授
07/15 20:04, 18F

07/15 20:05, 7年前 , 19F
意的啦 判死要揣摩最高法院法官及大法
07/15 20:05, 19F

07/15 20:05, 7年前 , 20F
官意見 未來能不能升職加薪很重要
07/15 20:05, 20F

07/15 20:06, 7年前 , 21F
你可以上節目去靠背,在這靠背沒人聽的
07/15 20:06, 21F

07/15 20:06, 7年前 , 22F
07/15 20:06, 22F

07/15 20:07, 7年前 , 23F
就撞死律師啊 其他都假的
07/15 20:07, 23F

07/15 20:08, 7年前 , 24F
你自己這樣 還有需要擔心自己社會評價低落
07/15 20:08, 24F

07/15 20:08, 7年前 , 25F
嗎?
07/15 20:08, 25F

07/15 20:23, 7年前 , 26F
法匠跟法官根本已經沒有名譽了 雙重標準
07/15 20:23, 26F

07/15 20:23, 7年前 , 27F
撞死律師才要判死 一群垃圾~沒標準畜牲
07/15 20:23, 27F

07/15 20:24, 7年前 , 28F
到現在不敢回答我們的問題
07/15 20:24, 28F

07/15 20:27, 7年前 , 29F
法官論壇與律師論壇有討論 你可以去看
07/15 20:27, 29F

07/15 20:27, 7年前 , 30F
看 忘記你沒這個資格 抱歉抱歉
07/15 20:27, 30F

07/15 20:33, 7年前 , 31F
要殺人求死的,快去肉搜上面有資格的嗎?
07/15 20:33, 31F

07/15 20:37, 7年前 , 32F
去年還不是有殺女友跟女友媽的被判死 那兩
07/15 20:37, 32F

07/15 20:38, 7年前 , 33F
個被害人是律師嗎?
07/15 20:38, 33F

07/15 20:59, 7年前 , 34F
殺有資格的才能被判死啦,了不起
07/15 20:59, 34F

07/15 21:10, 7年前 , 35F
有訟棍緊張了?XD!所以要隨機殺人求死的,
07/15 21:10, 35F

07/15 21:11, 7年前 , 36F
快肉搜 法官與律師論壇 上面有資格的嗎?
07/15 21:11, 36F

07/15 21:56, 7年前 , 37F
法醬:說你死刑就是死刑 大人快鍘了他
07/15 21:56, 37F

07/15 22:55, 7年前 , 38F
造成律師恐慌www
07/15 22:55, 38F

07/16 00:45, 7年前 , 39F
造成律師恐慌唯一死刑
07/16 00:45, 39F
文章代碼(AID): #1RIpN3Lt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1 之 24 篇):
文章代碼(AID): #1RIpN3Lt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