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華山分屍案道歉?柯:地不屬北市府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時間6年前 (2018/06/21 17:50), 6年前編輯推噓2(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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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W2010 (Guidance)》之銘言: : 北市府早就回應過了 : 該做的都有做了 : 不知道柯黑到底要人家負責啥?? : https://bit.ly/2llGcIo : 華山大草原場地管理督導作為 皆依相關規定辦理 : 連 絡 人:謝主任秘書明同、胡科長如君 : 連絡電話:02-27815696 : 有關報載華山大草原為吸毒、治安死角,且租用給團隊,更新處澄清表示,大草原場地非 : 新聞報章所載,由更新處租賃場地予野青眾團隊,而是係依華山地區(行六基地)綠美化 : 基地申請辦理活動要點辦理,並經臺北市都市再生前進基地審議委員會106年11月2日及12 : 月14日審議同意借用華山大草原,藉由藝術家的創意,在草原搭建藝術帳篷,以多元的藝 : 術行動推廣都市再生,期間至107年6月30日止。 : 更新處再表示,野青眾團隊於107年2月起為增添草原行動豐富性,公開徵求創意提案,並 : 要求進駐草原的任何團體,必須配合遵守管理單位之規定,團隊搭建的藝術聚落並於3月 : 起辦理相關活動,更新處積極密切督導,期間(107年3月~6月)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辦理 : 至少12次現地會勘督導、複驗及工作審議會,並陸續8次以正式函告野青眾團隊配合改善 : 環境並善盡管理之責,接獲任何陳情反映,更新處皆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了解情形並要求 : 團隊立即配合改善,期間野青眾團隊亦執行公共環境巡查維持草原環境,並訂定公告草原 : 共同使用及維護之規範,其中包含不得喧鬧或製造噪音、酗酒或鬥毆滋事、不得有妨害風 : 化或賭博之行為及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在活動辦理期間,更新處也多次與梅花里里長吳崑 : 山溝通草原環境維護議題,並將在地里民反映之意見與野青眾團隊溝通要求改善。 : 更新處最後表示,有關華山大草原場地管理皆依相關規定辦理,更新處皆密切督導野青眾 : 團隊善盡借用場地維護管理之責。惟因陳姓教練個人行為導致之憾事發生後,更新處即刻 : 暫停野青眾團隊於華山大草原上一切活動,除撤場人員外,禁止進入草原,全力協助檢調 : 單位調查詳情,團隊業陸續撤離,至射箭屋部分將待調查結束即行拆除。並同步啟動場地 : 歸還予司法院之作業,待檢調結束後立即辦理全區場地歸還點交作業。 肯定柯市府 把法規上網 真的十分方便呢 有興趣大家可以 看一下呢 我來挑幾條大家自己喬阿 1.臺北市政府經管華山大草原(華山地區行六綠美化基地)申請辦理活動要點 ===================================================================== 五、本基地以更新處為受理申請、審核、聯繫等作業之單一窗口。申請使用本基地者,應 於申請使用日前二個月至二十日提出申請。本府或本府所屬機關主辦之政策宣導活動 及電影委員會申請之案件,不受前項申請時間之限制,惟仍應於使用日前一週提出申 請。同一申請人,申請使用期間每個月以七日為限。 本府或本府所屬機關主辦或合辦之重要活動,得視實際需要經場地管理機關同意延長 使用期間。如欲申請超過一個月以上使用者,由更新處依臺北市都市再生前進基地推 動計畫審議會作業要點規定召開審查會議,審議通過後方得同意。 ==================================================================== 這表示 這活動真的很BANG 是經過審議的喔 不是隨隨便便的呢 =========================================================================== 七、使用本基地應遵守下列事項,必要時,更新處得令申請人立即停止違規使用行為,至改 善為止; (一)倘涉及臨時舞台、臨時棚架搭建或其他宣傳附掛物者,應依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 建築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且於搭設帳篷或舞台等臨時建築物時,帳篷支 架需吊掛沙包或水袋以維安全。 (二)申請人應對活動行為及安全負責,並遵守噪音管制相關規定,不得妨害安寧秩序 。 (三)申請人應自行負擔維持秩序之費用。倘需義交協勤,應依臺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 隊編組協勤實施規定,向各該警察分局申請。但遇有妨害公共秩序之情形,非公 權力協助不足以排除者,得申請警力支援 (四)申請人應事先預估吸引人潮,自備足量流動廁所,且自行維護場地及周邊地區之 清潔,於活動期間(定時)及活動結束後負責清運廢棄物,相關費用由使用單位 自行負擔。 (五)不得毀損花木、草皮及各項設施,活動設施不得阻絕行人通行,並禁止設置固定 之路障。 (六)非經許可,禁止重型機械設備及貨櫃車、大客貨車等車輛進入或進行汽機車展示 活動,並不得破壞鋪面。交通或工作之車輛經核准駛入場地者,其重量不得超過 八.八噸,並不得於綠地上行駛。卸貨後應立即離開,不得滯留。 (七)活動所需棚架、舞臺、展示看板、棚架與舞臺之背板等設施,應以維持本地區視 覺美感及動線通暢為原則。 (八)不得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 (九)使用期間內,如需本府或本府所屬機關協調配合事項,請於使用日前自行洽各機 關協調辦理,更新處原則上不代予進行協調工作;且本府各相關機關於使用期間 內得不定時派員檢核,申請人應配合檢核、蒐證事宜,如有勸導情事,應立即改 善。 ============================================================================ 這我比較好奇 市府開了8張勸導函,督導開會12次以上 應該很乖很BANG吧 怎麼里長說他一直再檢舉都沒有改善呢 所以都更處覺得民眾幾個月來的抱怨 跟至少8次勸導 都還沒有達到中止活動命其改善的必要呢 ============================================================================= 十一、本要點未規定事項,均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這柯粉一直順著柯文哲說阿規定沒有廢止所以要改規定 事實上明明就有 他都跟你講了 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裡面 第 五 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場地管理機關得不予許可使用;許可後始發現 者,得撤銷原許可處分: 一 不符場地管理機關依第三條公告之使用用途。 二 有第十三條所定一年內不受理其申請之情形,未逾一年。 三 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阿不就有事後撤銷 事實上原來舊版的要點第12條裡面也有規定 可能只是為了法令不要疊床架屋就修了一下統一適用上開辦法而已 大概是這樣啦 市政府的新聞稿 真的很好用呢 所以問題就是 主管機關接獲民眾檢舉開了8張勸導 結果草皮長出了舞台帳篷跟木造小屋呢 難道是越勸導越多嗎? 我很想知道一下呢 究責的部分 請大家不要苛責日理萬機的市長 請處長 承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20.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9574639.A.321.html

06/21 17:51, 6年前 , 1F
柯文哲應該要下台吧,把華山弄得烏煙瘴氣
06/21 17:51, 1F
※ 編輯: WizZ (211.21.120.163), 06/21/2018 17:53:15

06/21 17:51, 6年前 , 2F
租給這種集團,果然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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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1, 6年前 , 3F
不懂為啥之前都這麼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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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1, 6年前 , 4F
年輕幕僚想搞噱頭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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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1, 6年前 , 5F
搞出分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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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2, 6年前 , 6F
下一篇 勞檢全數合格
06/21 17:52, 6F

06/21 17:52, 6年前 , 7F
所以活動主旨是分屍?
06/21 17:52, 7F

06/21 17:53, 6年前 , 8F
督導八次愈玩愈大 最後玩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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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3, 6年前 , 9F
第五項第三條會是爭議點
06/21 17:53, 9F

06/21 17:53, 6年前 , 10F
所以柯黑檢討市府,,而不去檢討犯罪問題的原因在哪?
06/21 17:53, 10F

06/21 17:54, 6年前 , 11F
快指示同仁訂定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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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4, 6年前 , 12F
地不是市府的!那私人商場 消防安檢市府也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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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4, 6年前 , 13F
要看警方來看時判定為何 其實如果有找到毒品就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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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5, 6年前 , 14F
市政府補助嬉皮醉生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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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知我知 除非被同業通報 警方永遠找不到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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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6, 6年前 , 16F
另外八次協調的內容 也讓人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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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7, 6年前 , 17F
幾乎是每週開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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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7, 6年前 , 18F
阿災 越開會地上物越長出來也是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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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8, 6年前 , 19F
竹木小屋可供避雨住居 很BANG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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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7:59, 6年前 , 20F
真的突破建管框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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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2, 6年前 , 21F
如果6/30不收回 給他們申請展延下去會不會變成度假VILL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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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4, 6年前 , 22F
幾次騎過我還挺好奇裡面是啥..不過一想到我那幾天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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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4, 6年前 , 23F
有經過旁邊的市民大道..而且三號還真的有上陽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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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5, 6年前 , 24F
我就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也碰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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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5, 6年前 , 25F
小二你要配合警方調查了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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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7, 6年前 , 26F
應該不至於配合調查..只是一路帶著老婆逛一圈.不可能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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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7, 6年前 , 27F
忙扛屍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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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8, 6年前 , 28F
沒落實執行管理辦法 扯訂什麼新的 每次只會用SOP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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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09, 6年前 , 29F
有沒有落實管理是一回事.把命案直接扯上去就很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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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10, 6年前 , 30F
但是這跟有人殺人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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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10, 6年前 , 31F
sop就是柯式幹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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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10, 6年前 , 32F
臺北市政府不租不就沒小木屋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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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17, 6年前 , 33F
當然沒有呀.就換個地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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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20, 6年前 , 34F
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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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8:23, 6年前 , 35F
45萬補助,分屍小屋佔了多少?
06/21 18:23, 35F

06/21 18:34, 6年前 , 36F
檢舉一堆都沒處理,就是都發局的公務員瀆職
06/21 18:34,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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