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瑞德:決定加告2位Ptt鄉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黃家祖師爺)時間6年前 (2018/06/19 13:42), 6年前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銘言: : 前陣子red告了一波,昨天他又發文,加告了兩位亂下標題鄉民, : 大家多保重~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6226721100976&id=100001409972 00 : 兩位貼文者去問問你們的律師:這個標題控告刑法公然侮辱和民法侵權會不會成立! : 我明明發文表示要控告誣指我和周玉蔻是奸夫淫婦狗男女的網友,你們兩位竟下如此顛 : 非黑白的侮辱標題! : 本人今天已完成蒐證,並已取得兩位IP位址,今天端午節,就當作是送給自己的禮物! : 放心,我不會像市長夫人要一百五十萬丶五百萬,會少一點! : 民法侵權中的名譽權,包括過失都罰! : 兩位準備找個好律師吧! 不用問了,不會成立 名嘴沒讀法,還敢隨便拿法律出來造謠啊 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知道不會成立的案子,你拿在手中捧得跟寶一樣,不要笑死人好嗎? 還有備份那個根本連過失都不算哦,請你去把法律故意及過失的定義讀完再出來嘴吧。 可悲哦 可悲哦 台灣的法政界怎麼都是一堆不懂法的再評論啊 自以為仗著自己抹黑的人是公眾人物就下手毫不留情,現在被攻擊了才在那邊我要告你哦 呵呵 還有啦,要告攻擊你的人,怎麼不去告打臉你的人呢? 是因為他們說的才是實話嗎? 可是這樣代表你就是造謠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5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9386925.A.688.html

06/19 13:42, 6年前 , 1F
幫推 你可能會被吉
06/19 13:42, 1F
某人身為公眾人物,我評論的都是可受公評之處 ※ 編輯: eric19990726 (115.43.51.84), 06/19/2018 13:43:39

06/19 13:43, 6年前 , 2F
被告的都不是拿理論出來反駁 而是人身攻擊啊
06/19 13:43, 2F
這次告的是備份的啦 所以我才罵啊,他告噴他的我不會有意見 因為備份那個甚至是幫王保留證據,你告他也太沒道理了吧 ※ 編輯: eric19990726 (115.43.51.84), 06/19/2018 13:45:36

06/19 13:44, 6年前 , 3F
不都是這樣 亂講一通總之先嚇嚇不懂的
06/19 13:44, 3F

06/19 13:50, 6年前 , 4F
第一個那是下標題的關係吧 就像記者那樣標題與內文不符
06/19 13:50, 4F

06/19 13:51, 6年前 , 5F
就像我文章寫有人說我是王八蛋 結果有人下標說我:我是
06/19 13:51, 5F

06/19 13:51, 6年前 , 6F
王八蛋
06/19 13:51, 6F
可能是 不過第二個吉很沒道理 我就是幫他抱屈

06/19 13:56, 6年前 , 7F
加吉一位
06/19 13:56, 7F
被吉再來分享心得XD

06/19 13:56, 6年前 , 8F
法律系學生跟檢察官差很多,尤其台灣的檢察官
06/19 13:56, 8F

06/19 13:57, 6年前 , 9F
理想跟現實有差距
06/19 13:57, 9F

06/19 14:05, 6年前 , 10F
公認侮辱,刑法,有三段論,還有罪行法定原則
06/19 14:05, 10F

06/19 14:06, 6年前 , 11F
侮辱的部分可能屬不法,但要定罪有難度
06/19 14:06, 11F
※ 編輯: eric19990726 (115.43.51.84), 06/19/2018 14:10:06

06/19 14:11, 6年前 , 12F
他要告民事所以認定比要寬。不過還是告不成
06/19 14:11, 12F

06/19 14:15, 6年前 , 13F
我覺得他只要資進黨關三天那條一過 等著進去蹲
06/19 14:15,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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