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FB] 王瑞德:決定加告2位Ptt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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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2(291推 99噓 137→)留言527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norvasc (Norton)時間6年前 (2018/06/19 07: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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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red告了一波,昨天他又發文,加告了兩位亂下標題鄉民,. 大家多保重~.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6226721100976&id=100001409972001. 兩位貼文者去問問你們的律師:這個標題控告刑法公然侮辱和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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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TameFoxx (foxx)時間6年前 (2018/06/19 12: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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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有些職業真的很好賺. 罵人本身就能拿錢. 罵到別人的粉粉對他人身攻擊又可以再撈一筆. 鄉民們講話還是要小心一點. 人家那些都叫作"合理質疑". 今天除非人家在節目上眉來眼去. 下班又被拍到一起開車去哪裡嗨. 不然都不應該這樣罵人家. 雖然說告鄉民有點大欺小. 但真的是應該告. 也順便讓鄉民上

推噓1(2推 1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ayokayok (Simon Wu)時間6年前 (2018/06/19 13:24),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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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波看來眾多鄉民都縮手不敢嘴泡,也算是還我八卦版一陣清爽。. 板上有沒有民法及刑法專才來討論一下,帶起八卦版理性論法的風氣。. red對於『公然侮辱罪』似乎很有把握叫被告鄉民去問律師,小弟見解如下. 公然,不特定人或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 侮辱,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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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eric19990726 (黃家祖師爺)時間6年前 (2018/06/19 13:42),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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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問了,不會成立. 名嘴沒讀法,還敢隨便拿法律出來造謠啊. 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知道不會成立的案子,你拿在手中捧得跟寶一樣,不要笑死人好嗎?. 還有備份那個根本連過失都不算哦,請你去把法律故意及過失的定義讀完再出來嘴吧。. 可悲哦 可悲哦. 台灣的法政界怎麼都是一堆不懂法的再評論啊. 自以為仗著自己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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