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女孩不大方講我小孩要從母姓?已回收
※ 引述 《Festo (Festo)》 之銘言:
: 其實不是很懂這個邏輯。
: 婚姻版應該已經炒好幾天了。
: 大致上就是一個妹仔生了一個男孩,
: 小孩生下第五天跟老公提要從母姓。
: 貌似談不攏,老公就提離婚,而且態度堅決。
: 我是覺得老公沒啥不對啦,人總有不接受的自由吧。
: 但我好奇的是,底下一堆媳婦說從母姓才公平殺小的。
: 那這些媳婦怎麼不把從母姓當成擇偶的必要條件呢?
: 先嗆明說一定要從母姓,不然連交往都別提。
: 八卦版一定很多人願意的阿。
: 妳想從母姓,可以找願意的人結婚啊。
: 何苦要硬ㄠ一個不願意的人呢?
https://i.imgur.com/MVjY5FX.png
交往前需要嗆明的是法律沒規定的東西,
這位老公一點法律常識也沒有,
明明法律有規定就照法律走,
依據民法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
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從姓之處理原則:
父母已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者,提憑父母約定書辦理。
父母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該子女依父姓或母姓登 記。
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經催告仍未申請者,由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該子女依 父姓或母姓登
記。
現在像我一樣單薪養家的少之又少,
連我弟媳生完小孩做完月子就立刻回去上班,
不時也在抱怨,為什麼賺錢養家她有分,
懷胎十月孕吐行動不便,還有生產時痛都是她,
兩個人都去工作時小孩還給她娘家顧,
結果生下來的小孩卻跟著我們家的姓,
我完全認同她的想法,
但這是我弟自己的私事,除非他們問我意見,
不然我不主動介入。
現代女人除了賺錢分擔家計,還要生小孩,
本來就有權依據法律要求本來就屬於她的權利,
要是無法協調,就照民法走抽籤決定,
大家都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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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好吃嗎?
連法律規定的事,不想吃的就不願吃。
※ 編輯: newhander (112.105.76.129), 06/02/2018 1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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