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傳裸乳照讚小王「你X我492次了」 綠帽夫還被愛妻提告超悲慘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6年前 (2018/05/13 10:30), 編輯推噓-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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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 引述《Eliphalet (高等遊民)》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傳裸乳照讚小王「你X我492次了」 綠帽夫還被愛妻提告超悲慘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035/d3035582.jpg
: : ▲人妻用LINE跟其他男人傳訊,稱兩人「已經幹492次」。(圖/記者李佳蓉攝,與 本? : : 當事人無關) :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 台北市一名40多歲曾姓人夫2017年6月偷看妻子手機時,發現妻子竟傳「乳房裸照」 給? : : 名小王,還傳訊說「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氣得他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但檢方最 : : 缺乏證據」不起訴處份,但是他曾經偷看妻子手機訊息,人妻因此反告他涉嫌妨害秘 : : 檢方偵查後將他起訴。 : 我認真覺得什麼通姦和妨礙家庭該廢掉,根本沒有辦法解決社會問題。 : 一個法律的存在目的是什麼?不外乎維持公平正義秩序+教化+給人民更合理的生活。 : 但基本上也沒有完美的法律,因為制訂法律的人並不完美,執行的人也並不完美。 : 在這種狀況下,如果一個法律已經完全喪失他的功能和意義那其實可以考慮廢掉。 : 這種案子實務上99.9999999%全都是罰錢賠錢了事,根本也沒人真的因此坐過牢! : 反而更強化了社會大眾「有錢可以擺平偷吃通姦」「法律可以用錢買」的惡劣印象! : 你問社會大眾為什麼常常知法還犯法而且不尊重法律? : 廢話,這種用錢就可以擺平的法律有誰會尊重? : 再來,就是檢察官和法官的心證問題。像這種案子每天國內多少起,有的檢察官起訴, : 有的檢察官不起訴;有的法官判有罪,有的法官判無罪;有的光憑通話紀錄就定罪,有 : 的就算查到保險套衛生紙還沒罪! : 十個法匠十種判法,他甚至沒辦法說服另一個法匠。 : 這種已經失去目的和功能,執行上也荒腔走板毫無標準的法律,真的廢除算了! 看到有人開大絕了... 那資基法也沒幾個慣老闆守法或抓到.納資基法是不是也該廢了?? 這個明顯是司法人員的問題... 法匠神.法匠官和法匠徒子徒孫..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 通姦認知要性器官插入才算...法律沒寫自己認可就算了... 現在妨礙家庭哪時候也變成要性器官抽插了??? 碼了!!我看這些法匠神.法官官直接挑明說自由心證判決就好了!! 直接跟人民說08爽怎麼判.08要不要起訴由08決定...你們這些賤民就當賤民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90.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178600.A.E1C.html

05/13 10:32, 6年前 , 1F
風向對了說話就有底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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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問最高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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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3, 6年前 , 3F
改天夫妻走在路上老公看了正妹一眼 老婆能不能告正妹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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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3, 6年前 , 4F
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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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5, 6年前 , 5F
wowpoqwow那正妹會傳裸照給我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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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6, 6年前 , 6F

05/13 10:37, 6年前 , 7F
妨礙家庭的定義 你要不要先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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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7, 6年前 , 8F
不是應該你傳裸照給正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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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7, 6年前 , 9F
通姦是妨礙家庭的其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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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8, 6年前 , 10F
b2202761你240要不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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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39, 6年前 , 11F
跟本就沒有妨礙家庭罪條,妨礙家庭是分類類似的法條明稱
05/13 10:39, 11F

05/13 10:40, 6年前 , 12F
你去看你PO的240完再來跟我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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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0, 6年前 , 13F
240怎了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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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0, 6年前 , 14F
自己PO的自己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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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0, 6年前 , 15F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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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0, 6年前 , 16F
上面就有定義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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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17F
第 240 條 (和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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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18F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
05/13 10:41, 18F

05/13 10:41, 6年前 , 19F
你注意看新聞,夫妻早就[分居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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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20F
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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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21F
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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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22F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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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23F
該男子有合誘嗎?合誘的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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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1, 6年前 , 24F
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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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2, 6年前 , 25F
所以哪邊有合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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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2, 6年前 , 26F
你是眼睛有問題嗎?? 小王 有傳老2照給母豬了好嗎
05/13 10:42, 26F

05/13 10:42, 6年前 , 27F
邏輯不通,重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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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2, 6年前 , 28F
麻煩你看清楚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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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3, 6年前 , 29F
傳老2頂多性騷擾 哪邊合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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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3, 6年前 , 30F
而且根據該新聞的解說,夫妻早就不合分居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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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3, 6年前 , 31F
有合證據可以證明夫妻不合是第三人的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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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3, 6年前 , 32F
傳 母豬傳裸胸.小王傳老2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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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4, 6年前 , 33F
邏輯不通就開始錯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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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4, 6年前 , 34F
240 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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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5, 6年前 , 35F
你開始亂扯 你自己PO的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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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5, 6年前 , 36F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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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6, 6年前 , 37F
分居多年 請問一下 是不是婚姻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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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6, 6年前 , 38F
你邏輯才不通,難道以後分享A片給有婚人士都是合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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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6, 6年前 , 39F
離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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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47, 6年前 , 40F
請問一下 如果不是 意圖 會一直傳那個??
05/13 10:47, 40F

05/13 10:48, 6年前 , 41F
性騷擾也是差不多東西,而且你也不能光靠簡訊就當絕對證
05/13 10:48, 41F

05/13 10:49, 6年前 , 42F
原PO的主觀意識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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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1, 6年前 , 43F
goo.gl/bkuFKh 來這是一個律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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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1, 6年前 , 44F
出於自己之意思發動,私行出外與人同居,即與被誘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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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1, 6年前 , 45F
性騷擾 是由單方面 而 這是單方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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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1, 6年前 , 46F
與被誘之條件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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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2, 6年前 , 47F
我是覺得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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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2, 6年前 , 48F
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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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2, 6年前 , 49F
隨便google都可以查,你先證明妻子分居不是自願的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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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3, 6年前 , 50F
那是性騷擾好嗎...妨礙家庭 哪時候跟這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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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3, 6年前 , 51F
goo.gl/WaKdqD 來 這是合誘的構成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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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4, 6年前 , 52F
兩則扯在一塊 你直接說 性騷擾跟妨礙家庭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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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4, 6年前 , 53F
反正你邏輯就這樣了 幸好你永遠當不了法官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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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5, 6年前 , 54F
還在扯 法律條文都寫在那裏了 還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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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5, 6年前 , 55F
你就繼續跳針吧 連判決都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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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7, 6年前 , 56F
你要是檢察官或法官 就會向我說 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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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7, 6年前 , 57F
法律條文都寫在那裏 還能扯東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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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57, 6年前 , 58F
法律條文只是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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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17, 6年前 , 59F
自己對法律忍知有誤亂講一通 半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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