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只准放我的言論?偷拆別人布條?這挺管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修雷)時間6年前 (2018/05/04 13:32), 6年前編輯推噓-1(4522)
留言31則, 19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 引述《jj20 (可不可以妳也剛好喜歡我)》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andy.xu.100/posts/1530346843740986 : 【只准放我的言論?偷拆別人布條?這挺管用的!】 : : 我們主張,法律論理上,所謂的「挺管方」並未有充足法理討論,而是直接套上政治迫 : 直接搬用、甚至濫用大學自治之名;而管中閔應該為這些爭議,正面的提出解釋,而不 : 弄親情、搔文弄詞,迴避了應該要正面釋疑的責任。我們今天在談論的,是全國首府、 : 極高學術資源的大學校長的爭議,如果對自己清白如此有自信,為何不出面解釋?甭提 : 不隨之起舞的鬼扯,又不是小孩子,知識分子之間用理說理,化解歧見及困惑,有很難 嗎 吝老師咧,林北在板上最少就發了兩篇法理討論的文章要求你們提出合理的解釋與回應, 從頭到尾沒看到你們的回答,反而來靠北你們的布條被拆了? 要來法理討論就來,請你別再潛水了,上來發文回應我的問題吧 1.法治國家維護程序正義有三大原則,即無罪推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 代表"沒證據前不能說別人有罪"、"說別人有罪前要先確定有法條"、 "不能為了入人於罪而修法",所以我要問你,教育部說管中閔不能當校長, 是依據哪一條法律的罰則?違反的證據再哪?是否受到法院的公平審判並判刑確定? 2.你對於管中閔的不適任與質疑,是依據你的什麼身分去做的?學生對於校長的適任與否 是否有權參與這我抱持質疑,因為學生管不到學校的管理方針,就像你買蘋果手機管不到 賈伯斯要傳位給誰,學校提供教學給學生,你不爽可以不要讀,你又不負責營運的成敗, 你憑什麼去管校長選誰? 請你不要迴避挺管派的法理論述,上來跟我們好好說明清楚吧 -- 作者 a000000000 (工口芒果老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覺青做錯什麼事 時間 Sun Nov 19 12:20:37 2017 ─────────────────────────────────────── 智障在那邊嗆智力測驗 這大概只有台灣看的到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75.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411953.A.9B9.html

05/04 13:33, 6年前 , 1F
首先你原則就用錯了!!現在是黨治國不是法治國好嗎?!
05/04 13:33, 1F

05/04 13:33, 6年前 , 2F
05/04 13:33, 2F

05/04 13:35, 6年前 , 3F
自導自演
05/04 13:35, 3F

05/04 13:36, 6年前 , 4F
噁心職業學森阿,還會半夜出沒偷拆是三洨
05/04 13:36, 4F

05/04 13:36, 6年前 , 5F
5樓純潔錯肛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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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3:37, 6年前 , 6F
......樓上你.........
05/04 13:37, 6F

05/04 13:40, 6年前 , 7F
行政處分扯到什麼無罪推定, 罪刑法定... 難怪沒人理你
05/04 13:40, 7F

05/04 13:41, 6年前 , 8F
要討論至少也是找依法行政原則好嗎?
05/04 13:41, 8F
行政處分也要依法依規定辦理,不然怎麼行政處分?

05/04 13:45, 6年前 , 9F
連刑事 行政差在哪都搞不清楚, 是要討論什麼鬼
05/04 13:45, 9F
我在跟你討論程序正義,你扯刑事行政?行政不用無罪推定?不用罪刑法定?不用信賴保護?

05/04 13:45, 6年前 , 10F
傅鐘的場地是申請來的,你在別人申請場地掛布條當然被拆
05/04 13:45, 10F

05/04 13:47, 6年前 , 11F
教育部不敢發公文是在怕什麼啦? 學術最高主管機關耶?
05/04 13:47, 11F

05/04 13:51, 6年前 , 12F
05/04 13:51, 12F

05/04 13:54, 6年前 , 13F
想看DPPer出來辯論
05/04 13:54, 13F

05/04 13:55, 6年前 , 14F
KMT的奥步數,選舉要近了
05/04 13:55, 14F

05/04 13:59, 6年前 , 15F
無罪推定和罪刑法定都是刑事原則好嗎?
05/04 13:59, 15F

05/04 13:59, 6年前 , 16F
行政處分哪來的罪刑, 這點常識都沒有是要討論三小
05/04 13:59, 16F
行政處分有適用對象,這適用對象就是罪刑法定,懂?

05/04 14:00, 6年前 , 17F
哈哈 有人狂跳針
05/04 14:00, 17F

05/04 14:01, 6年前 , 18F
中文老師在哭泣
05/04 14:01, 18F

05/04 15:24, 6年前 , 19F
適用對象就是罪刑法定XDDDDDD 哪個學校教你的?
05/04 15:24, 19F
你蠢到要別人教你才知道嗎?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17452 罪刑法定主義,依照通說,又可推演出四項具體內涵(或稱派生原則或子原則),亦即「 禁止類推適用刑法」、「禁止以習慣法為法源」、「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明確的罪 與刑」。這四項具體內涵,依據其個別的保護重點加以觀察,大致可以這麼說,前兩者主 要是針對司法者而設,後兩者則主要係適用於立法者。 裡面哪一句說只能用在刑法上? ※ 編輯: purplvampire (125.227.175.229), 05/04/2018 15:49:38

05/04 16:31, 6年前 , 20F
我覺得原po可以再多查一下再來貼文,不要亂引用好嗎?
05/04 16:31, 20F

05/04 16:32, 6年前 , 21F
明明學過法學概論就知道的事情還能這樣振振有詞....
05/04 16:32, 21F
法學概論告訴你什麼說來聽聽,我想知道到底行政處分是依照什麼原則什麼流程什麼規範 去執行的,嘻嘻 ※ 編輯: purplvampire (125.227.175.229), 05/04/2018 17:00:33

05/04 18:30, 6年前 , 22F
公法老師哭了qq
05/04 18:30, 22F

05/04 18:30, 6年前 , 23F
你先去查查依法行政原則啦
05/04 18:30, 23F

05/04 18:33, 6年前 , 24F
學校沒學生還能存在?學生沒資格管校長是誰?遴選委員會
05/04 18:33, 24F

05/04 18:34, 6年前 , 25F
裡面學生代表是假的?
05/04 18:34, 25F

05/04 19:09, 6年前 , 26F
真的用錯了 行政法刑法不分= =
05/04 19:09, 26F

05/04 19:11, 6年前 , 27F
行政處分跟刑罰無關阿 建議您可以去公職補習班詢問法
05/04 19:11, 27F

05/04 19:11, 6年前 , 28F
科老師
05/04 19:11, 28F
不要一直跳針好嗎?有錯我歡迎你打臉,但麻煩你們據理力爭,發文來告訴我行政處分的 程序正義為何 ※ 編輯: purplvampire (180.217.154.220), 05/04/2018 19:15:33

05/04 20:16, 6年前 , 29F
好有才氣,爺現在只找得到這種幫手嗎?
05/04 20:16, 29F

05/04 20:25, 6年前 , 30F
你沒證據有人偷拆 我倒覺得是你自己拆的 再來裝可憐
05/04 20:25, 30F

05/04 23:55, 6年前 , 31F
開始就跟你說是依法行政原則了, 過了一整天還在跳針XD
05/04 23:55,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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