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提已回收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拔管案 顧立雄:研議拿到大學同意函才能被提名獨董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3/1346396/
: 蘋果
: 教育部駁回台大講座教授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案,其中關鍵在於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
: 董與遴選過程是否需要揭露等問題,立院財政委員會今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此案進行專
: 題報告。顧立雄說,管中閔違法兼職已經事後取得同意,且同意的時間點是在兼職開始,
: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我想問一下,我真的看不懂太懂,我不是法律系的,請解釋一下。
如果照顧立雄所說,違法兼職事後取得同意,所以沒有問題,那就是沒有違法啊?
什麼叫做沒有問題但是違法兼職?這是同時有違法跟沒有問題的疊加態嗎?
薛丁格的管中閔?
: 立院財政委員會今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管中閔擔任獨董與台大校長遴選利益迴避問題進
: 行專題報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時說,依《證券交易法》訂定的相關辦法,提名獨董
: 是要檢附的其他證明文件,可以考量若獨董被提名人是大學專職教授,是否要大學同意函
: 做為相關證明文件,可以來研議看看。
現在才要研議,也就是顧立雄說不出來這樣做違反哪條法律,既然顧立雄現在才要回去
研議,那要怎麼在還沒有法律之前說人家違法?
有一條馬路在7月宣布改為單行道,然後對三月份拍的照片開了一張單行道逆向?
: 今質詢中,管中閔6月當選獨立董事、台大10月才發函給台灣大追認兼職,這「空窗期」
: 是否不符合公司治理,顧立雄說「應該要問有沒有違法兼職問題」,台大5月時的同意只
: 是內部簽辦,不是正式意思表示。
: 但顧立雄又說,違法兼職因為事後已經取得同意,而且同意的時間點是兼職的時間點開始
: ,「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但會產生疑慮的部分是萬一先執行職務了,後來(台大
: )沒有核准,那獨董有沒有不具資格的問題。媒體提問「但實際上沒有發生啊!」顧立雄
: 回,所以未來應該要有程序的完畢性,提名董事前就應該取得同意函。
台大內部簽呈都跑完了只是外部手續而已,如果台大改變主義那問題是那個當初核准
的人。這就像是一對有婚約的男女在婚前打砲,結果婚後女生的媽媽告男方強姦,旁
邊的人說可是他們都結婚了啊?女生的媽媽說「會產生疑慮的部分是先打砲了,後來
沒有結婚,那男方有沒有強姦罪的問題。」
: 至於台大140位擔任獨董的教授應該怎麼清查,顧立雄說留給證交所去傷腦筋。(唐鎮宇
: /台北報導)
啊,清查是要怎樣?你現在都沒有法律說這樣違法,還要回去研議,你查出來有什麼意
義啊?
我怎麼樣都想不通,要怎麼要用未來可能新增的辦法,去說過去的管中閔違法,這樣
DPP是不是年金改革完以後可以追溯30年,因為他們都違法溢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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