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臉傳言!台大出具關鍵函文行政程序法卡不了管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超高校級の百合厨)時間7年前 (2018/04/26 20:01), 7年前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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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89年4月10日法89律字第007468號函】 本部意見分述如下: 1.依本要點所為之行政行為是否屬「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有無行政程序法之 適用部分: 依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7款規定,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 定。其所謂「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究何所指,請參酌本部88年7月12日「行政 程序法諮詢小組」第一次會議結論及89年3月31日「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第5次會議結論 (修正第一次會議結論),本於職權認定之。又前開條款之「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依 其文義解釋,僅限於程序規定不適用,至於該法之實體規定,例如該法第4條至第10條規 定之行政法一般原理、原則,仍有其適用。 二、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 案號:95007 號 理由 五、 再按「......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 家 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三、刑事案件 犯罪偵查程序。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五、有關 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 序。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 序。七、 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為「行政程序 法」第 3 條所明 定,其中第 4、6、7 款為學理上「特別權力關係」之適用對象。所謂 「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係相對於「外部事項」而言,指學 校或其他教育 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所為之教育行為,如教材之編排、授 課方式、課業輔 導、成績評量及違反校規所為之合理管教(如記過、警告、留校察看)等,屬特別權力關 係,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與學生之關係,非謂學校與教師之關係。另所謂「外部事項」 ,大法官釋字第 382 號解釋,「...... 凡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 所 為退學 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 之機會的措施均為行政 處分,得為訴願及行政訴訟之標 的......」此等情形即屬於外部事項,仍應踐行「行政 程 序 法」有關之程序規定。本件不續聘案,既屬學校與教師之間的聘任關係,又涉及教師 之工作權,並非原措施學校所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自 然有「行政程序法」之適用。原措施之學校以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3 條第 2 項第 6 款規定,學校做成不續聘決定,並不適用『行政程序法』」,其對法令顯有誤解,應 予指明。 http://t.cn/RuM9VWi 行政程序法有排除適用對象, 上一篇有的人在那邊跳針誰的法優先誰的法比較大,還不如看這段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41.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744112.A.6FE.html

04/26 20:06, 7年前 , 1F
大學是適用自治的,這篇像是專科高中?
04/26 20:06, 1F

04/26 20:09, 7年前 , 2F
100年有新函釋本來就依新的函釋辦理,拿個這麼舊的,乾脆找
04/26 20:09, 2F

04/26 20:09, 7年前 , 3F
大清律例看看有沒有能用的好了!!
04/26 20:09, 3F
靠北,我當然知道有新的,就新聞那一篇嘛! 我只是想說不是什麼事都行政程序法說的算 ※ 編輯: lwt501cx (61.63.141.162), 04/26/2018 20:11:39

04/26 20:22, 7年前 , 4F
等等我看不懂耶,這篇的意思是校長任用適用行政程序法,
04/26 20:22, 4F

04/26 20:22, 7年前 , 5F
然後行政程序法就有表明他跟特別法比起來是普通法,所以
04/26 20:22, 5F

04/26 20:22, 7年前 , 6F
你的意思是就是要照行政程序法走就要遵從特別法的意思吧
04/26 20:22, 6F

04/26 20:22, 7年前 , 7F
???
04/26 20:22, 7F

04/26 20:24, 7年前 , 8F
這篇簡單說:會"改變身分"(退學、解聘...)的手段還是要依
04/26 20:24, 8F

04/26 20:26, 7年前 , 9F
行程法,非學校說這是"家門內的事"學校說了算就好。
04/26 20:26, 9F

04/26 20:38, 7年前 , 10F
宋朝公史錢都可以拿來用了
04/26 20:38, 10F

04/26 22:08, 7年前 , 11F
適用行政程序法 但是管案並沒有違反行政程序法
04/26 22:08, 11F

04/27 09:18, 7年前 , 12F
行政程序法第三條就排除大學適用了
04/27 09:18, 12F

04/27 11:42, 7年前 , 13F
請問依大清律例要如何判呢?
04/27 11:42,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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