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前手球國手詐保冤案 陳敬鎧痛訴失明辛酸已回收
如果今天用五百萬交換你的雙眼和畢生夢想,你願意嗎?
失明怎麼可能還可以打球?!
有沒有前國手詐盲詐保的八卦????
代post,理性,勿戰,歡迎轉發,謝謝。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說的白才是白】
https://www.facebook.com/jrf.tw/videos/10155562614734077/?t=2
陳敬鎧。
一個前程似錦懷抱體育夢的19歲手球國手,因為突如其來的重大車禍一夕夢碎,也被撞成
重度視障者,依照程序申請學生時代投保的兩家保險和肇事者的強制理賠,卻被質疑裝瞎
詐保為522萬葬送大好人生,法官以「還能寫字丟飛盤」認定,詐盲詐領保險金判刑
一年兩個月。
霍金說「我想讓人們看到,只要精神沒有殘疾,人就不應被身體的殘疾限制。」
但台灣的司法告訴一位中途失明者「你不要再裝了」「你還要演多久」「視障者為什麼還
能丟球、寫出工整的字?」
這是滿足我們理想中視障者的圖像,還是一群明眼人的瞎子摸象?
這就是他九年來獨自奮戰,也是裝瞎的司法永遠看不見的「無罪推定」。
認識陳敬鎧 https://www.jrf.org.tw/keywords/81 (網頁好讀版)
陳敬鎧案事件概述
陳敬鎧就讀彰師大期間,2009年11月騎機車遭人開車撞傷住院,因視力模糊會診彰基神經
醫學部,認為陳敬鎧雖然眼睛結構正常,但大腦的視覺區域「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
變」,診斷書證明陳敬鎧「因上述原因,雙眼視力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之後,陳敬鎧依照程序申請高中時期投保的兩家保險和肇事者的汽車強制保險理賠,共約
522萬元。肇事者懷疑陳敬鎧詐盲,於是便去彰師大偷拍陳敬鎧,拍到陳敬鎧看似行動自
如的模樣,認為他涉嫌詐盲。因此,肇事者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陳敬鎧遭移送地檢
署後,被以詐欺罪起訴,案經刑事一、二審判決有罪定讞。
然而,法院的有罪判決中存在難以說服的判斷瑕疵,逕自以個人經驗與明眼人的偏見,認
為全盲者無法做到丟飛盤、寫字等行為,進而認定裝盲詐保。法院捨棄各醫院一系列視覺
檢測、張寅教授與陳建中教授的科學鑑定,以及服務視障專業人士重度視障評估之結果於
不顧,一味堅持以陳敬鎧失明後努力學習與適應生活之活動表現,作為裝盲詐保之證據,
顯然未確實了解視障者的真實生活方式,以自身充滿偏見的經驗法則凌駕專業鑑定的科學
報告和證人證詞,作出失明等於失能之結論。
Q1 為什麼法律扶助基金會、民間司改會等聲援團體認定此案為冤案?
首先,陳敬鎧沒有犯罪動機,理由有二:第一,陳敬鎧是手球國手,沒有積欠債務或欠缺
大筆金錢,完全沒有動機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無法當手球國手或體育教師,毀了自己
大好前程。第二,身為大學生的陳敬鎧,絕對希望自己能夠通過所有考試而順利畢業,不
可能故意裝盲而拉低自己的成績,甚至還要麻煩修課老師給予通融才能順利通過考試,可
知陳敬鎧也根本不可能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冒著考試不通過、甚至有可能讓自己無法
畢業的風險。
其次,陳敬鎧沒有能力犯罪。陳敬鎧發生車禍時,毫無視覺生理專業知識,要如何一連騙
過各家醫院、專科醫師(就醫記錄參大事紀)的各項檢測?更何況台灣大學的鑑定直接量
測神經反應,是無法欺騙的(請見Q5台大鑑定報告)。此外,如果陳敬鎧真的有心要欺騙
,怎會能「神通廣大」騙過各種專業醫學檢測,但卻粗心到在大庭廣眾下接飛盤、教桌球
、寫考卷給所有人看?如此顯然不合理。
較合理的情況是,陳敬鎧發現視力受損時仍抱有可以恢復的期待,因此積極就醫及復健,
也努力找尋各種利用光覺、色塊覺來因應生活的策略方法,並且不願讓外界認為他己經全
盲,想辦法證明自己還能像「本來」一樣,此為中途失明者常有的心理狀態。
綜上所述,陳敬鎧不僅沒有犯罪動機,更沒有能力犯罪,再參照許多專業鑑定意見,明顯
可知陳敬鎧完完全全是個視力在0.01以下的視障者。因此,司改會認定為冤案,並予以救
援。
Q2 陳敬鎧為什麼「全盲」,卻能寫字、丟飛盤?
「全盲」並不等於「眼前一片漆黑」,仍可能有「對光的感覺」(想像閉眼面光的情況)
。再者,「失明」不等於「完全失能」,陳敬鎧是中途失明,具有寫字及運動的記憶,而
且陳敬鎧還存有光覺、色塊覺及左下角視野的邊緣視覺,透過策略學習,做到這些事情,
並不奇怪。
寫字的部分,陳敬鎧以左手食指及中指的間距作為量尺,寫完一行後,以右手食指觸摸字
跡,再移動左手找到下一行的位置。丟飛盤的部分,陳敬鎧會挑選顏色鮮明的飛盤,飛盤
照光時會產生「色塊」,移動中色塊會更加明顯。所以,陳敬鎧能感覺到「會動的色塊」
,經過反覆練習,就能掌握色塊變化與距離的關係,即時做出回應。
Q3 二審判決說,陳敬鎧可以在學校期末考跟其他同學一樣以紙筆作答且通過各科考試?
當時出題老師有幫陳敬鎧準備放大字體的考卷(A3大小),與法官在開庭時看到影印縮小
版(A4或比A4還小)不同。再者,陳敬鎧會透過考前準備,限縮可能出現在試卷上的字詞
範圍,加上對字型的色塊感覺,去猜題目可能是什麼,但即便如此,閱讀對陳敬鎧仍相當
吃力,考試分數並不理想,填答內容文不對題,可參考通識課「台灣的植物」試卷(37分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0wjP589NSmjW1nUn4B33HWUe2chkl28t/view
為了配合陳敬鎧的視力障礙,有些老師改用口試,不用紙本試卷測試,有的科目使用播放
影片的方式出題,不用完整閱讀紙本也可以填答;有的科目甚至改用服務學習的方式進行
評分,但法官並沒有調查了解老師出題狀況,就輕率作出判斷。
Q4 高雄地院審理過程中,法官曾問是否願意戴上眼罩運動來證明,為什麼陳敬鎧沒有回
應?
高雄地院的法官沒有任何視障專業,在沒有專家協助下,當庭要求陳敬鎧戴眼罩表演,沒
有考慮到全盲者對於空間的掌握仰賴特定學習策略與適應經驗。法庭空間並不是陳敬鎧熟
悉的場所,無法呈現全盲者所能具備的運動能力。並且,開庭時陳敬鎧已脫離學生時代,
忙於職業重建及生計,原培養的運動手感已失去大半,因此,陳敬鎧未回應這個要求。
Q5 台灣大學鑑定報告說陳敬鎧的中央區視力僅0.00055,受測者能不能暪過這個鑑定?
台灣大學的鑑定是利用神經造影的方法,直接量測神經反應(fMRI及EEG),除非受測者
有超能力,否則無法改變視覺刺激與神經反應的客觀對應關係。鑑定共分三部分:
1. 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fMRI:
確認大腦視覺區是否對視覺刺激有反應。一般的MRI只能檢查大腦「結構」上的受損,但
有些病變是「功能」上而非結構受損(例如弱視),所以採用此方法觀察大腦的運作強度
是否和正常人相同。並裝有眼球追蹤儀監控受測者。
鑑定結果
陳敬鎧僅存的視覺反應只有正常人的2.6%,遠遠不及正常視力的人。並且反應區域是視覺
區中接近大腦深處的地方,大腦表面位置無反應,和受外力造成腦傷的假設符合。
2. 腦波儀EEG:
檢查視覺刺激後0.5秒內的大腦反應,記錄大腦神經細胞產生的電位變化,判斷大腦功能
是否有異常放電或電位異常。
鑑定結果
陳敬鎧的視覺反應嚴重延遲,並遠遜於視力正常的人,僅剩左下角殘餘的邊緣視覺,無法
支持物體辨識等高階視覺認知處理。
3. 心理物理學行為衡鑑:
推估受測者的視覺解析度及運動的視覺能力。並且實驗設計若受試者不配合或亂答可以偵
測出來。
鑑定結果
陳敬鎧的視覺敏感度在75%正確率下約為0.00055,在90%正確率下約為0.00042,遠遠低於
保險理賠所定的萬國式視力0.02。
台灣大學採用的鑑定方法,能夠排除受測者詐盲的可能性,符合鑑定科學規範。(看鑑定
報告)
Q6 為什麼彰基陳醫師認為陳敬鎧可能是裝盲?
在過去社會對視覺損傷的認知多以「眼球結構受損」為主,因「大腦皮質或視神經傳遞路
徑」受損所造成的視覺障礙,了解仍不普及。在這類視覺障礙被認識前,患者經常被認定
是故意裝病。而在台灣眼科醫師的專業是以「眼球結構」為主,而陳醫師是視網膜專科醫
師,涉及「大腦皮質或視神經傳遞路徑」相對並不熟悉。
依開庭筆錄中陳醫師的證詞。起初,陳醫師依眼科檢測的流程,曾開立陳敬鎧「萬國視力
在0.01以下」的證明;並因陳敬鎧眼球結構正常,但腦部血液灌流檢查出他大腦視覺區「
雙側枕葉血液灌流相較其他部位明顯減少」,故陳醫師也曾提出「疑似視皮質盲」的診斷
意見。
100年12月,彰化地院檢附陳敬鎧運動影片及寫字考卷給陳醫師,陳醫師認為陳敬鎧的運
動能力不像全盲者,他認為打桌球、接飛盤需要眼手高度協調,只有兩眼視力都很好,才
能做到。此部分可見Q2說明的運動策略,並不一定要兩眼視力「都很好」才做的到。
有關陳敬鎧「檢測時一直閉眼不配合」的說法,陳醫師二審到法院作證時,法庭上播放了
陳敬鎧101年1月檢測左眼視覺誘發電位VEP時的監控影片,檢察官也同意影片中陳敬鎧是
偶而眨眼沒有閉眼。另外,陳醫師認為受測者可以「學習」眼球震顫,或透過注意力不集
中,來造成「電生理檢測不正常」的結果。但事實上,Q1已說明陳敬鎧毫無視覺生理專業
知識,根本沒有能力欺騙並通過各家醫院、專科醫師的各項檢測。
最後,雖然在彰基所做的「腦部血液灌流核子醫學Tc-99m」檢查,發現了陳敬鎧的大腦視
覺區「血液灌流相較其他部位明顯減少」,但陳醫生在二審開庭時表示這「僅供參考」,
和視力沒有直接關係。簡單來說,陳醫師排除了「功能性」檢測出的視力受損結果,認為
嚴重的視力受損,在「結構」上不可能檢測不到。但實際上,結構性的檢查並不能完全排
除因腦部病變造成的視覺障礙,例如弱視、皮質盲。假若認為眼科的視力檢查都無法「防
詐」,可參考Q5台大的鑑定方法,己排除受測者詐盲的可能。
Q7 為什麼一開始陳敬鎧跟車禍肇事者民事求償1千多萬,後來接受以30萬和解?
在車禍發生後,陳敬鎧除了要調適生活還要處理官司。並且肇事者表示自己沒錢,又懷疑
陳敬鎧詐盲,長期跟蹤偷拍,曾發生過兩位男性自稱是肇事者的朋友到學校來找陳敬鎧,
發現陳敬鎧不在學校,甚至對系上同學罵髒話,並放話表示會再來找他。在人身安全備受
威脅下,長輩說就當是上輩子欠的這輩子來還,為了讓事情早點結束才會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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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推文裡的網友也有認真看過判決!!其實你提出的疑點我也想過,
套句宋世傑的話,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我假設他沒有詐盲好了,
我不知道會不會在大過年的時候,想要安慰親友或者假裝自己沒事(可能也怕自己從此失
去當體育老師的資格),就貼個無名哄自己開始變好了。
我也不知道好不容易慢慢適應了,努力著學習還唱著歌,
突然就被偷拍蒐證,然後警察還找上了門,
我不知道看得到光是不是就不盲了?有色塊覺是不是就不盲了?
我詐保了嗎?我裝瞎了嗎?
我問陳醫師「有沒有一種病的視力是可以原先不好後來又變好?」
答案是,沒有。
有光覺、色塊覺及左下角視野的邊緣視覺讓我勉強可以感受到動態物品,但科學鑑定的結
果,陳敬鎧的中央區視力還是只有0.00055。
※ 編輯: Nunavut (118.99.130.13), 04/19/2018 1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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